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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实主义小说的虚构:茅盾·老舍·沈从文-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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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小说的主角“赵子曰”,是一个成天以赌博、豪饮、追女人、做白日梦为正事的“学生”。赵子曰的造型可能来自狄更斯小说《匹克威克外传》(Pickwick Papers)里的匹克威克,他在北京城里有一连串的奇遇。他天真又容易受骗,好心肠却总是因此掉入始料未及的麻烦里;还好他运气不错,总是能化险为夷。小说的前三分之二,读者看着赵子曰的各种奇遇——从参加反政府游行到票戏、从提倡女权到周旋职业女子,从三进三出大学校园到给地方政客的蠢儿子当家教——而乐不可支。赵的两个朋友尤其重要:一个是欧阳天风,俊俏风流的后生,老是引诱赵踏入艳窟;另一个是李景纯,投身爱国活动的学生。赵子曰在这两个朋友之间逡巡不定,同时他北京的生活可谓风光灿烂,如鱼得水;他最在意的是怎么样才能把他在乡下的老婆给离掉,以及怎么才能赢得漂亮的王小姐的芳心。
但小说在此出现戏剧性转折。欧阳天风的真面目终于被揭发,他原来骗了赵的钱、强暴欺负了王小姐,还是军阀政府的间谍。同时我们也发现李景纯原来是个爱国主义中的恐怖分子,在暗杀计划失败之后被捕并被判处死刑。小说呈现了狄更斯式煽情悲喜剧的叙述机制,利用复杂扭曲的情节布局揭发了隐藏的邪恶,也明白表现了各种情绪的幅度,但我们仍需注意老舍从暴力与非理性处招来的笑声。而这个笑声又随时有被消音的可能;当闹剧造成真正的苦果,当小丑骤下杀手,煽情悲喜剧就进入了闹剧范围。
《赵子曰》真相大白的一刻为小说的写实再现系统带来了危机。《老张的哲学》已经显示出老舍对世界的表象与真相之间是否严丝合缝,不无怀疑;老张之所以危险,不仅是因为他欺压良善、打乱社会秩序,更是因为他打着道德的旗号,反而威胁到整个规范。在《赵子曰》中,表象与现实的裂隙进一步加深,我们再也不能光由表面来分辨造假与邪恶的源头。多数的要角都过着心口不一的双面生活,“作戏”的主题弥漫全书。赵子曰来北京当大学生,但是他真正学到的却是欺瞒与造假。欧阳天风无疑是最危险的人物,甚至小说中纯洁的化身王小姐也有着不可告人的秘密。
小说结尾,李景纯遭到处决;赵子曰则受到李的感召,决定改过自新,参加一个暗杀计划。老舍对赵子曰与李景纯在行刑前泪如雨下的会面大书特书,又让赵子曰戏剧性地变成爱国分子,他显然不要求我们做逻辑推演,而是快速地调动情绪——我们前一刻还正在嘲笑这票学子的无聊探险呢。李景纯之死虽然被写成殉国烈士,却不能唤起老舍要求的悲剧感。李最多是救赎全书暴力行动的一个牺牲品,他的死似乎预告某种社会秩序的恢复。反讽的是,赵、李刑场道别该是个悲愤的场面,但是涕泪交流之余却总像是少了点什么;这里过分夸张的感情与小说其他那些过分无情的描写产生了某种对应。赵子曰和他的朋友们急着做点什么来纪念李,于是一个变成真正的“好”学生;一个试图阻止政府把天安门卖给外国人;赵自己则想变成反军阀恐怖分子。小说结尾,这么多好事接二连三,竟有种说不出口的热闹气氛。
虽然这本小说的结局似乎颇有正面意义,我们仍能感觉到老舍不确定性的态度。煽情悲喜剧的情绪并未带来洗涤心灵(catharsis)的作用;也没有厘清意义的走向。恶棍欧阳天风终归逍遥法外,李景纯计划暗杀的腐败官员仍好端端活着。夏志清的观察是:“在缺少扎实学问与建设性有用之身的情况下,觉醒的赵子曰只能投向恐怖主义,这正是传统通俗小说中‘侠’的理想的夸大扭曲”(29)。我在此更进一步认为,老舍把他的主角变成暗杀者,与其说想创造一个最可信的结局(如夏志清所主张者),不如说要以写实的辞令把闹剧最暴烈的本质说个彻底。当赵子曰的恐怖主义以“爱国”或“侠义”的名义合法化了,守法与违法、秩序与混沌之间的界线就无法分清。而犯禁的暴力正是革命者与玩世魔王如欧阳天风者共同依附的能量。从叙事者对暴力的默许与恶棍的风光,我们在《赵子曰》的结尾发现了与《老张的哲学》相似的暧昧精神。
正经反被正经误:《二马》与《离婚》
老舍的《二马》和《离婚》分别于一九三一及一九三三年出版。就场景与人物设计而言,这两部小说乍看之下或许南辕北辙。《二马》是老舍在英国写的最后一部作品,以怨而不怒的语调为他的海外经验做了总结。而在实验过童话(《小坡的生日》[一九三四])与大小人国游记式的奇想(《猫城记》[一九三三])等模式之后,《离婚》则代表他回归的企图——不仅是回归到他生活与小说中都最爱的北京,也是回归到他早期的闹剧风格(30)。如果我们细看这两部小说的人物与行动,就可发现表层以下的辩证关系。这两部作品探讨煽情悲喜剧与闹剧模式的心理深度,试图将肤浅与严肃、张扬与内省融为一体。尤其重要的是,这两部小说都出现了丑角人物的新品种——“假正经”(alazon)或喜剧打岔者——与《老张的哲学》与《赵子曰》中的喜剧攻击性的丑角针锋相对。

《小坡的生日》与《猫城记》书影
老舍在两部小说中分别介绍了一个浪漫敏感的青年。这个青年来到陌生的环境,并陷入冲突力量的拉扯中。他是别人眼中的外来者,在身心上都觉得格格不入。这个主人公内向敏感,正因为自视与众不同,难以认同周遭人事,他巴不得赶快逃之夭夭好保持自己的清醒。在这两个例子里,虽然我们同意主人公的判断,和他站在同一阵线,希望他胜过对手,但我们也忘不了他的喜剧潜力。叙事者邀请我们嘲笑主角的自怜自艾,以及他对社会规范自命不凡的态度——只是由此引来笑声总是带了点忧郁的味道。
《二马》的场景在异国的伦敦,处理的是世纪初海外中国人的痛苦经验。故事聚焦于马先生和儿子马威之间的代沟:马先生是老式的中国绅士,到英国来接收过世兄弟的古玩店,而马威则是浪漫的爱国青年,不愿随父亲移居到一个他认为最该为中国过去五十年命运负责的国家去(31)。父子之间的冲突从他们对现实境遇的不同态度表现出来。马威沉溺于浪漫幻想与虚浮的爱国情怀,无法(或不愿)面对这一尴尬现实:到了异国他的理想都不过是小鼻子小眼的怪想头。和儿子相反,马先生决心保留传统绅士的派头,结果却发现他摆的那些过时的谱居然对了英国人的胃口,因为他们对中国人以及中国那点观念现在有了个活标本。当父子分别与英国女人谈上恋爱,冲突又加强了。马先生是鳏夫,爱上了寡居的房东温都太太,但是这段情愫很快就被社会的偏见打得粉碎。而马威被温都太太的女儿玛丽迷得神魂颠倒,但玛丽对马威只是玩玩而已。

《二马》刊载于《小说月报》(20卷5号〔1929年5月〕)

《二马》书影
为了强化这对父子之间的冲突,老舍特别强调伦敦这个异国的场景,以及英国人物的装腔作势;伦敦城和伦敦人都成为老舍喜剧的重要元素。在见到马先生和马威之前,温都太太以为所有中国人都吃耗子、抽鸦片,至于抢劫强奸之类的更甭提有多当行了。另一个角色伊牧师大半生在中国传教,自称是中国通,只要找到机会就要对马先生和他的儿子“施惠”。他的恩典之一是邀请他们参加一顿烤肥牛和米糕大餐——他和他太太都深信中国人“一定”爱死了肥肉和米饭。伊太太的孩子都在中国出生,但是她绝不许他们学中文,原因很简单:“假如一个英国孩子一学话的时候就说中国话,无论怎样,这孩子也不会有起色!英国的茄子用中国水浇,还能长得薄皮大肚一兜儿水吗?”(32)

《蛤藻集》书影
夏志清主张《二马》“多少将爱国主义以悲剧来处理”(33)。不过我们如果以老舍的闹剧/煽情悲喜剧设计来读的话,结论就会是:这部小说是关于本来应该是悲剧英雄的马威如何陷于全然喜剧的情境里。他变成一个类似装正经(alazon)的人物,但他周围的世界却一点也不正经。正如弗莱所指出的:“所谓装正经(alazon)是一个假装或试图扮演比自己伟大的人物的人。”(34)这样的人物设计永远都有暧昧性存在:他的行为是悲剧性还是喜剧性全取决于读者将之诠释为偏执沉迷或欺瞒诈骗。在喜剧的世界里,所谓的老古板(blocking character)常常都有装腔作势的特质,虽然他们通常是“缺少自我认知而非单纯的假冒伪善”的人(35)。另一方面,装正经者的悲剧版可说是一个被自己对某种意念不可自拔的沉迷而弄得晕头转向的人。莎士比亚(William Shakespeare)的哈姆雷特(Hamlet)就是个好例子,他一方面多思多虑,一方面又要面对立即行动的召唤,最后就一筹莫展地瘫痪在地了。
我之所以提到哈姆雷特绝非偶然,因为这个人物深深影响着老舍的文学想象。虽然老舍对哈姆雷特情结的诠释基本上是喜剧的,但是他的确抓到了这位丹麦王子的大问题:犹豫不决、长期焦虑以及自我折磨的哲学态度。老舍曾经用哈姆雷特为题写小说。《新韩穆烈德》(一九三六)这个短篇处理一个意志薄弱的大学生,既无法实践革命的理想,又无法在地方上一片革命的声浪中保住生意。主角名叫田烈德,他声称:“我就是莎士比亚的韩穆烈德;同名不同姓。”(36)他“常常对着镜子看自己,长瘦的脸,脑门很长很白。眼睛带着倦意。嘴大唇薄,能并成一条长线”。而且“他非常的自负,非常的严重,事事要个完整的计划,时时在那儿考虑”(37)。另一方面,老舍的抗日爱国剧《归去来兮》(一九四二)原名《新罕默列特》;主角很明显是本于莎士比亚的创作(38)。
《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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