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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剑桥-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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碌紧张的生活消受不起这样的奢侈,只能在去教室或图书馆的路上买一杯恶俗的纸杯咖啡提神了。

洗杯水似的美国咖啡我是不要喝的,而清晨被咖啡浓香唤醒的家庭式的幸福,也并不属于我。因为要赶论文,我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每天两杯浓咖啡。那醒神救命的玩意儿,为的是弥补前宵不佳的睡眠,刺激今朝所需的精神。可是,这是不作数的,不是真正喝咖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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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有一种爱有一种爱


银子写来信时,提到了一首很老的歌《seven lonely days》,“seven lonely days make one lonely week; seven lonely nights make one lonely me。” 歌词是有些伤感的,旋律却是欢快的,好像一个女孩带着笑容在唱着自己心里隐隐的哀伤。我们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有一部分是注定孤独的,这与我们独身与否并无关系。有一种男人总想用他的爱情来覆盖他心爱女子心里所有的孤独空间,这样的野心是动人的,可也是有几分稚气的。

amy坐在我的对面吃着我做的西红柿炒鸡蛋和洋葱炒香肠,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这个美国女孩身上有我所欣赏的很多东西,所以自然地走近了。在课堂上相遇时我们只是点头一笑,但课后会相约着喝杯咖啡什么的。我们的话题大都是关于学业关于文化或者生活的,很少很少谈到情感。只是今天有些怪怪的。“你不开心呢,”我说。她望着我,眼圈一下子红了。

整个下午,我们面对面坐在地板上,说着她的爱情,说着她在普林斯顿读书时的男友,说着他们相携游巴黎时美丽的故事,说着他们在英国的相依为命,说着他们的两个星期前的分手和再次见面时的痛苦。其实,我只是一个倾听者,静静地让她释放心里所有的委屈。也就是在这样的分享中,我们更加贴近。

小的时候,我们的朋友大都是同性的。两个小女孩在一起,放学路上一起走,说不完的悄悄话,分享着彼此的各色零食,偶尔会发发小脾气,转过身也就忘记了。我的记忆中至今仍无比清晰地保留着这样的一幅画面:我和中学时最要好的女友在寒冷的冬天钻进一个被窝里躺着。我们穿着白色的棉布睡衣,挤在一张小小的床上笑闹个不停,兴奋得睡不着觉。我已经记不清那时让我们雀跃或者烦恼的究竟是什么了,想必都是些现在看来无比琐碎可笑的小事。那时的世界是那样的纯净透明:爱情还没有来打扰我们简单的心灵。那时我和她发过千百个誓,拉过万千个勾勾,在每一个地方,每一个时候,我们会认真地盟誓:要做一对永远不被人世沧桑拆散的最佳拍档。

后来,我们长大了,身边有了自己喜欢的或是喜欢自己的男孩子,当我们在爱情里载沉载浮的时候,无意间和女友间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当然,谁也不会责怪的,对于朋友的爱情我们总是会理解和祝福的。记得在复旦读书时,同宿舍的女生常常会相互取笑:好个见色忘友的东西!可不是吗,大一时我们都还是手牵手去食堂吃饭呢,到了大二大三,姑娘们的纤纤小手就陆续被一个个毛头小子牵走了。爱情来的时候是铺天盖地的,友情只能暂时到一个小小角落去休息。但是,它的温馨却仍在你不经意时熨贴着你的心灵。细细想想,是谁分享了你初次心跳时悸动的感受?是谁在你犹豫不决时鼓励你将爱情进行到底?是谁在你羞于表白时抢着去为你牵线搭桥?是谁在你为爱神伤时给你出谋划策?在你为爱落泪时一边给你擦眼泪一边痛骂那个让你难过的人?细细想想,然后,你会会心地微笑,因为你知道有那么一小撮死党,只要那一小撮,你就是富足的。

渐渐我们明白了两人世界并不是自己的全部。男人和女人有着截然不同的生物本质和终极追求,他们本来就是来自不同星球的不同生物,因此,你不能对另一个物种强求太多。

莫文蔚在歌里唱着:“你是我的红药水,他只是杯黑咖啡,你会问我累不累,他却让我不能睡。我们的关系比他珍贵,我们的命运殊途同归,我不想我不会,让我们有误会,他不会他不配,享受两种香水,我不想我不会,放弃我的药水。”

是呵是呵,青春的年岁里我们都为香浓的咖啡如痴如醉过,可是走过长长的荆棘之路,还有更长的未知的路,我们终于发现,生命中的红药水经常比黑咖啡来得重要。

前几天病了,左边的牙床钻心的痛。痛得每根神经都好像要暴躁地崩溃,课没上完就匆匆回家了。一个人躺在床上,我第一次感到了人在异乡时无边无际的寂寞。越是在这种时候我越是不敢给爸爸妈妈打电话的,因为知道隔着千山万水的牵挂是多么的折磨人。于是就在那样的疼痛中睡着,醒来,再睡去,噩梦连连,那一天一夜无比漫长。第二天早上,感觉好些,起身打开电脑,信箱里就躺着女友萍的来信,关切地询问我的病情。到了教室一遇见,她就把大瓶小瓶的药塞给我:“丫头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呀!”她比我大了十岁,像姐姐一般地照顾着我。

没几天之后,我在她屋里聊天。她和我说到了自己六岁的女儿,说到了女儿生病住院了可她却无法尽一个母亲的职责,说到了常常在夜晚一个人听着录音机里女儿稚气的童音心酸地不能自已,说到了女儿在电话里告诉她:妈妈我已经梦见过你五次了。她的眼里闪动着盈盈泪光。我紧紧握了握她的手:“你的闺女会为你骄傲呢,她有一个好学的坚强的好妈妈。”我们给了彼此一个拥抱,然后笑了:“你是我到剑桥以后抱过的第一个人呢!”“呵呵,你也是!”“来,再抱一个。”在这样看似嘻嘻哈哈的体贴中,我们帮助彼此战胜了生命中偶尔袭来的孤寂与脆弱,肩并肩更加勇敢乐观地面对未来的风浪。

只是一个平常女子,我从不怀疑这个世界上有或是惊心动魄或是亘远绵长或是二者兼有的爱情。可我的心底里还拥有另一份温暖而贴心的情怀,因为我相信存在于同性间的特殊的默契。充满着征服欲望的男人用理性条分缕析地解释着这个世界,他们接近,往往是需要联盟。女人用自己敏锐易感的天性领悟着这个世界,她们想贴近,是渴求着交流与理解。

我的肩膀是很瘦弱的,但我的心灵却可以在你需要的时候,为你扛住悲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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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有一种爱关于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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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恋恋,

你身上有两个特点与姐姐我十分相似:其一,酷爱美食;其二,压力越大,越是吃得饱睡得香。这两点综合起来的结果就体重的不断攀升。你常常苦恼地向我抱怨:又胖了,吃东西时也就格外地注意。恋恋,你对美丽的觉悟实在比我早了太多。其实长相普通也是有好处的,你可以在人群中大胆地看帅哥,而大可不必担心被帅哥发现,不是吗?

16岁时的我,体型比你“壮观”许多,却还不懂得在意。那时,有人形容我“猪圆玉润”,不是珍珠,而是小猪。谁让我爱吃呢!相熟的朋友给我画了一张相,草草两笔便收工了,我好奇地望去,白纸上只是一个大脑袋和一张大开的嘴。“这便就是你了,不停地思想,不停地吃。”朋友对我说。

因为不漂亮,所以妈妈总是告诫我:长得不好看,更要好好读书,不然将来谁要你呀。这种读书和嫁人之间的荒谬关系从来没能诓骗过我,自古,学问的高低与嫁人的难易程度多呈反比。我总还不至于某日站在自己心仪的男子面前,天真地表白:“喂,我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快快将我娶了去吧。”然后,惨兮兮地看着他眼珠掉地落荒而逃。绝不!

后来的几年里,我依旧只为自己的快乐而读书,依旧满足于自己普通平凡但活泼泼的容颜,依旧不介意自己的体重直冲130。《瘦身男女》里郑秀文刘德华为减肥吃的苦我是没有受过的,不肯减肥时我振振有词:身体肤发受之于父母,怎可随便减之?老妈在一旁冷笑:你落地不过5斤半,其余的都是鸡鸭鱼肉薯条汉堡零食的卡路里,我可不敢居功。

真正瘦了下来是在大二那年了,说来也奇怪,只是半年间便没来由地瘦了30斤。也没见身体有什么不适,只是轻松了许多。妈妈担心还专门咨询了医生,只说以前是婴儿肥,现在大了,就自然瘦了。虽然听起来有些荒谬,我也愉快地接受了,只当随地捡了的好处,不要白不要。

瘦的是我,苦的是钱包,以前的衣服穿在身上宽宽大大,像极了戏袍,只能重新买过。漂亮的衣服一上身,忽地发现了个全然不同的自己,从此,便开始和脂肪斤斤计较,再也不肯胖回去了。胖了,如何穿得那么多漂亮的衣服?恋恋,英文当中有一个句子我曾教过你的:shop till drop。 翻译过来就是:逛到死。我是酷爱逛书店的,但对逛街买衣服的兴趣比买书还要大了许多。我是那样地喜欢看不同的款式与色彩的搭配,而且那种美是可以穿在身上的。生活的而非艺术的美是生动的,也就更加令人喜悦。

相貌是爹妈给的,再怎样普通平凡都是独一无二的好的。可是怎样装扮却是各人的悟性了。争论“女为悦己者容”还是“女为己悦者容”并无太大意义。“悦己”也好,“己悦”也罢,关键是那个“悦”字,好心情才是最重要的。亲爱的妹妹,千万别理会那些“女孩子只要心灵美”或是“女孩子最重要的是有头脑”这样无理亦无趣的说教。爱美是女孩子的真性情,是让人欢喜的。记得读张爱玲的传记时,当读到十来岁的她拿到第一笔稿费便兴冲冲地去买了一支口红,便觉着这是个有趣的女子。既风华绝代又风情万种,这般志气值得嘉许。





第三部分:有一种爱朴素女人

 生?
我其实是个挺独立的孩子。从小到大,也走过了不少的地方。虽说是不擅长家务的,可倒也能把自己收拾得安稳妥当。只是妈妈对我的生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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