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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剑桥-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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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在回去的公交车上,我迫不及待地将脸颊贴上冰冷的书页,顿时感到一阵清凉。那纸张油墨胶水的味儿总让我激动不已。我灵敏的鼻子甚至可以分辨出不同书籍的不同气味,比如至今仍陪伴我的那本《格林童话选》就有一股子甜美沁心的香桃木的味道。

我读书的速度很快,就好像伐木工人砍树一样利索。遇着气味相投的书,便欲罢不能,定要风卷残云般地将它读完。虽说人长大了,但这暴饮暴食的坏习惯却改不掉。尽管这样,有许多如雷贯耳的名著我却从不曾翻过。是的,我知道这些书是多么有名,多么应该读,可我总是迅速地越过它们,选择的是其他更容易吸引我视线的书。有人将阅读看作是一块磨刀石,依靠它去把自己的智力打磨得更锋利;可对我来说,阅读只是一个寻找同类的过程,我凭借自己的直觉、本能去寻找与自己共鸣的语感、题材、氛围、思想。在寻找同类的过程中也寻找到了被纷扰世事所淹没的自我。还有一个不读“经典”的原因在于许多巨著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我们早已耳熟能详,这样也就缺乏一种能真正沉浸到作品里去的平和心态和清醒的头脑。于是我对自己说:把这些书搁一搁吧,读书也是要等待时机的,至少现在我还不能读它们。“每个人应从自己能够理解和喜欢的作品开始阅读,不要迷信任何模式,必须走一条爱之路,而非义务之路。”诺贝尔奖作家黑塞的话,更加笃定了我的坚持。

买书时会有一些充满喜剧色彩的时刻。比如你和另一个人看中了同一本书,并在同一时刻伸手去拿的时候。遇到与自己喜爱相同的书的人,总是倍感亲切的。一次,我在火车上拿出了随身带的两本书(旅途中,书本永远是我最好的伴侣),一本是胡兰成的《中国文学史话》,另一本是苏东坡的《东坡志林》。对面坐着的女孩子也从旅行箱里找出了两本书,我一瞧那书的大致轮廓便知道一本是胡兰成的《今生今世》,另一本是林语堂的《苏东坡传》(它们都在我的书柜中呢)。她显然也看到了我读的书,两人相互打量,不禁莞尔。一路虽无多语,却已相知。我曾和一个女友说过若有一天要嫁人了,要先去考察一下他读的书。我相信那句西谚:you are what you read。阅读,构成了一种生存方式。你可以从一个人读的书里,看到他的喜好他的性情他的生活观价值观。以前读到李清照和赵明诚“赌书消得泼茶香”的婚姻生活,真是好。西方也有这样性情相投的夫妻,比如法国颇具盛名的瑟伊出版社的编辑安妮和她的丈夫弗朗索瓦。他们两人都爱书如命,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自拥有丰富的藏书。安妮警告丈夫不许出轨的方式也是独特:

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我早就采取了一系列防范措施:最初,每次他要出远门参加各种各样的会议时,我都会在他的行李箱里塞张纸条:“你要敢背叛我,我就宰了你。”后来,纸条上写的是:“你要敢背叛我,我就宰了她。”再后来成了“你要敢背叛我,我就自杀。”最后变成“你要敢背叛我,我就放把火烧了你的书”。

。。



第一部分:剑桥新与旧买书与读书

/小。说+
安妮一本正经的威胁可爱得让我捧腹。明朝读书人陈继儒在他的《小窗幽记》中就说了:“人生有书可读,有暇得读,有资能读,又涵养之如不识字人,是谓善读书者。”博览群书而又不失天真质朴的平常之心才算得上是享世间清福的人。可见爱书人,并不见得都是bookworm(书虫)。对于书本的迷恋并不会妨碍对生命本真的体会。一个真正的爱书人,定有一颗敏感澄澈的心灵,不断地探索人性,不断地感受生活。

买书时也会有悲剧发生,那就是你渴望已久的书居然没货的时候。一次我在一位朋友那里看到了达尔文的外孙女gwen raverat写的period pierce,记录的是她在剑桥的童年生活,书中的插图都是由她手绘的,童趣盎然。朋友说这是她几天前在heffers买的。我一刻也等不得,兴高采烈地冲了去,却被告之书已卖完。好心的卖书人记下了我的联系方式,说书一到就通知我。可我依然不放心,每天都要自己去问一遍,焦急不耐烦得如同盼着肉骨头的小狗狗。

我买书太缺乏计划性,打算买的是一本,抱回家的却至少三本。所以无论到哪里,我的床头总是厚厚的一摞书,夜里睡觉翻身时,我亲爱的书堆常常会坍塌滑坡,把我从梦里砸醒。心情不好的时候,一些女人用疯狂购物来发泄情绪,我呢,又是去书店挑上一筐子书:它们漫延过来,像春潮一样温暖我的心房。英国的书实在太贵,普通的书就要一二十镑,书买多了,我的钱包就要抗议。为了克制买书的冲动,我只有明确了要买哪本书才敢去书店,买好了目不斜视地匆匆离去,一刻不敢停步。再后来我只好设法绕过书店的橱窗,如同人们在饥肠辘辘时拼命躲过那香气四溢的糕点店一样。

还好,剑桥有许多古旧书店。它们,救了我的钱包。那里的书很多,艺术、哲学、宗教、历史、文学、家政应有尽有,价格真是便宜,有的书甚至只要一镑就可以拿下。还有许多普通书店里根本买不到的书,运气好的话,也可以在那里撞着。每次在旧书店里寻书,我的心情都像在探宝,激动的,跃跃欲试的。那里的书本喜欢和灰尘亲近。很多书的封面、书脊上都罩上了一层桃子皮般绒绒的灰尘。有时书店的店员会拿着鸡毛掸子打扫除,可灰尘只是恶作剧般地从一本书落到另一本书上。阳光透过明亮的玻璃窗投射进来,我可以看见细小的灰尘在顽皮地跳着华尔兹,等候着一阵微风将它们重新吹回书本上。一次,我选中了一本《意大利艺术史》,翻开破旧的封面,耳边立刻响起了不祥的断裂声,一张张的书页簌簌抖动,随即争先恐后地脱落下来。我尴尬地弯下身,忙着去拾地上的书页。一位好心的店员过来帮我:“这本书实在太老,身体不结实,不过一个小手术就好了。”他取了胶水、剪刀和其它一些工具,很快地就给那本书来了个全面修复。只花了三镑,我就把这本有着近百幅插图的厚厚的书抱了回家。

我从来不买精装本的书,只因为痛恨那故作矜贵的硬邦邦的书壳,鄙夷那需要人小心翼翼去伺候的架势。相反,那些被遗弃在街头巷尾的旧书倒有不少是我喜欢的。虽然每次将鼻子埋进书本前都必须得先吹掉书上的积灰。旧书都有它们自己的历史。一个胡乱潦草的签名,一滴乌黑的咖啡渍,一朵不知名的田间野花,都无意中便出卖了它们曾经主人的阅读习惯或是生活秘密。我曾在一本买来的旧书里,发现了一张薄薄的纸片,上面抄了一首诗,字迹娟秀清丽:

记得吗?那一天我借了你的新车,结果把它撞瘪,

我以为你要杀死我,但是你没有。

记得吗?那一天我拉你到海滩上去,你说会下雨,结果就下了,

我以为你要自诩“我说对了吧”,但是你没有。

记得吗?那一天我和男孩子们调笑,是为了引起你嫉妒,果如所愿,

我以为你会离我而去,但是你没有。

记得吗?那一天我把一个草莓馅饼打翻在你的车里,弄脏了地毯,

我以为你会打我一顿,但是你没有。

记得吗?那一天因为我忘记通知你那个舞会十分正式,结果你穿着牛仔裤出现了,

我以为你会把我抛弃,但是你没有。

是的,许多事情你可以做,却没有做。

你迁就着我,爱着我,护着我。

也有许多事情我想给你补偿,

等你从战场回来的时候,

但是,你没有。

读了这些句子,我怔怔地呆了许久,揣度着这本书那时的主人写(抄)下这首诗时心境。这本书会不会就是她曾经的爱人送给她的?一本旧书,一页薄纸给了我一段故事,一个遐想,一份深深的感动。

我喜欢在书上写写画画。书读完了,我也在里面了,页间都有我的影子。我是不用书签的,各种小玩意儿倒是将书本撑得格外丰满:话剧演出的票根,朋友从远方寄来的风景明信片,随手涂鸦的女人头像,家乐福的购物小票,买书时被找回的零钱…翻开书时,这些东西飘飘转转地飞落下来,唤醒了我记忆深处的某些时间、地点、人物、故事。

书有两个生命:它们讲述着自己的故事,也见证了我的生活。

m。



第二部分:“名校情结”的思考在剑桥过年

 小=_说。网
2004年1月21日,大年三十。 

这是我生命中24年以来;第一次离开父母亲人,在异乡度过的春节:

清晨6:30

早早起床了;翻开电话簿,给国内的几个朋友打了电话。真的觉得中国人是个很性情的民族,活泼泼的叫人欢喜,那么多的节日,不过是给了人们欢乐和祝福的借口。我像个恶作剧的小孩子,将电话打给了一些久已不曾联络的人,听着对方惊讶却欢快的声音,我感受到了彼此间失而复得的喜悦——别人是辞旧迎新,我呢,是惜旧迎新吧。

早上8:00

记得小时候在家里年前总是要打扫除的,干干净净的走进新春。我也把在剑桥自己的小屋收拾了一番。在墙上挂上了自己非常喜欢的莫奈的《睡莲》。我是个对颜色的感觉比较敏锐和挑剔的人,颜色搭配不和谐会让我觉着不自在,有从这些颜色中逃离的愿望。我常常会很长时间地盯住莫奈的《睡莲》,在那清新的色调里感到一种淡淡的安然,平静得一如在这里的心境。

给书桌上的盆花浇了水。前段时间离开了剑桥一些日子,把我养的花交给一位中国同学代我照顾。旅途劳累,回来时发现桌上的花格外美丽娇艳,很是感激了他一番。翌日醒来,人也清醒了许多,不对呀,明明是盆红花怎么就变成白色的呢?敲开他的房门,我那红色的小朋友已在案头悄然枯萎了。

我常常觉得自己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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