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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离洪荒-第4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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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高温和中暑的概念还没有在人们的心中形成,所以鹰翔的队伍还是在炎炎的烈日下开拔了。

挥汗如雨,只有在这样的烈日下曝晒过的人才会有那样的体会!不过,队伍中也不是人人都讨厌这天气的,有人就是在享受。雄鹿背上的阿娇,屁股下是彭磊准备的柔软的藤椅,头顶上是竹编的遮阳伞,身上穿的是爽凉透气的丝绸,胸口挂着阴凉透体的玄冰项链。这大热天里,小妞连香汗也不出一滴。

最郁闷痛苦的是那个鹰翔!这家伙是此行的老大,当然应该是最最拉风的。平时和邻族争斗的时候,他们乘坐的是马拉的战车。此次作为使者,若是驾着战车来,好像有点太兴师动众,所以鹰翔是徒步来的。让鹰翔不爽的是涂山族派出来送阿娇公主的这个领头的男人!看那个家伙,个头比他鹰翔矮了半头不止,身材也没法和他鹰翔相比。看他脸上垂下的肥嘟嘟的赘肉,不用试就知道,一定是个空心壳子。

就那么个东西,他凭什么穿那么好的皮甲?他凭什么用那么精美的宝剑?他凭什么不用走路?你TMD坐骑是其他的畜生也还罢了,让人忍无可忍的是,彭磊屁股下的坐骑也是和美人骑乘的一模一样的雄鹿。那高高挑起的鹿角,是不是在向他鹰翔示威呢?

此时不是翻脸的时候,若是由着鹰翔的性子,当时就拔剑将彭磊屁股下的雄鹿砍了。不过,这雄鹿看上去还真是很壮,以后若是骑着它冲锋陷阵,或许比战车还要爽!在旁人的指点下,鹰翔也学会了忍一时之气。只要离开这涂山族,那个男人还不是任他鹰翔宰割!即便是他把那30多个涂山族的男人的头都砍了,涂山族还能把他鹰翔怎么样?

涂山族对娇女这位小公主的重视是无与伦比的,而涂山族的家底也让人刮目相看,居然还能找出这样强壮的神鹿。让鹰翔同志强压冲动的还有,这位涂山娇女实在是太美了,简直就是上天下凡的仙女。就她现在的这个样子,在夏侯城引起轰动是毫无疑问的。如果她被夏侯宠幸,那么除非鹰翔不想在夏侯族混饭吃了,否则也不能当着她的面太放肆。

鹰翔能作为使者出使,当然也不是只会吃生肉的莽夫,有的时候也会观察思量。更何况,他身边其实也有几位帮他拿主意的参谋。找彭磊的晦气是肯定要的,不过不能明目张胆。反正有一天多的路程,中间还有一夜,时间多多,机会也多多。退一步说,即便是路上没有机会,到了夏侯城,还有谁能保得了他?

话又说回来,彭磊骑着高头大鹿走在美女的身边,他鹰翔若是扛着盾牌短剑跑路,那未免也太没有面子了。于是鹰翔的屁股下也是一头畜生,是一只刚刚生完崽的小母驴。这母驴对被人骑乘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反正也是被骑大的,早就惯了;可是今天骑它的人太过分了,强行将它们母子分离,害的母驴奶胀得难受;这骑它的人比和它生孩子驴子还重,还无缘无故地打人家的屁股,所以母驴也是非常的不爽。这一路上,母驴一直在闹着脾气。上蹿下跳,跑前跑后,把鹰翔颠得头晕眼花、七荤八素,实在比走路累得多了。可是人家要面子,颠烂了屁股也决不屈服,坚持着,心里却是把驴子和彭磊的祖宗都骂醒了。

太阳刚刚坠下天幕,晚风轻吹下,暑气飞快地消散。照理这正是赶路的好时后,可是鹰翔实在受不了那头驴子了,路过那个叫小营的小村时,这家伙居然传令不走了。让彭磊对那头母驴刮目相看的是,这小半天的亲密接触后,鹰翔居然连性趣都没有了,爬进一所民房,趴着就睡。那鼾声,居然比驴子的叫声还要响。

宿营过夜了,鹰翔也到梦里去找彭磊撕杀去了,而且在烈日下走了小半天的路,大家也确实都很累了。照理是应该埋锅造饭,心平气和地早早休息才对。可是刚刚停下没有一刻钟,那鹰翔也才刚刚进入梦境,他的那百十人的护卫队就乱了。不为别的,为的是待遇!

彭磊今天使出的第一招就叫勾引。相比那些夏侯族的人来说,涂山族的男女今天其实并没有受多大的罪。虽然也是在烈日下走路,男人们甚至还都挑着担,赶着驮牛,不过出发前鸟人稍稍做了一点手脚。作为涂山族人,每人的左腕上都有一条红线,系着一块酸枝木刻成的小木片,那是涂山族的族徽。临行前,彭磊将每个人的族徽都在圣水里泡了一下,那圣水是彭磊用玄晶冰乳调制的。所以不要说烈日下的温度才37°,即便是137°,涂山族的几位也不会感到酷热的。

半天的路,对于习惯了农活的年轻男女来说,根本就是才热了身。天色尚早,鹰翔的战士们在村里扫荡,寻找吃的喝的的时候,涂山族的年轻人都聚在彭磊的身边,也开始了忙碌。架起篝火,取出腌渍好的肉,淘好晶莹的白米,糊好高筋的白面,调制好鲜美的陷……

彭磊答应将他们全部带回家的,彭磊是什么人?一行的男女心里都非常明白。此行明着是送贺礼给夏侯,实则是这个来自鱼凫的仙人去向夏侯示威的。一行人都唯彭磊的马首是瞻,这是临行前山治和耕暗中都关照过的。有仙人同行,鹰翔一个莽夫有什么可怕的?看这半天鹰翔受的罪就是解气,所以停下来宿营的时候,涂山族的这边是气氛热烈,男孩女孩们甚至还在对唱着情歌。

鹰翔的手下能不眼红吗?开始还不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可是不久之后,浓浓的烤肉香味就在小村里弥漫,连沉睡的鹰翔也在梦中咽口水;还有呢!那雪白的瓦罐闷饭,淋着肥油浓卤、腊肉鲜菜,看着就让人垂涎;还有,在汤水里浮沉的、如人耳一般的玩意儿,看那个美人咬开时流出的鲜汁……;还有那杂在浓香里的一股异味——酒啊!闻闻就知道,那是陈酿的高度烈酒……

饺子是彭磊做给新娘子吃的,当然,同行的女同胞也有份。百年修得同舟渡嚒,这一次同行也是缘分。白米饭加上鲜菜浇卤,那是彭磊犒赏他在中原的第一批手下的,将来这几位都是涂山族军队里的骨干,有用得着他们的时候。美酒和烤肉其实只是诱饵,那是用来害人的——老子就是不给你没吃,有本事你们来抢!

出门在外,到处是敌人,彭磊可不敢让他的儿郎们喝酒——最多也只能尝一点!酒能误事,三国时张飞就是喝醉酒后被人砍了脑袋的!

对了,还要立威!这个年代,百姓对鬼神是最最崇拜的了!所以篝火烧旺了之后,彭磊还在他们营地的东西南北角堆土为台,各埋上一颗玄冰珠,喃喃有词着,请地府的鬼魂来守护他们的营地。那玄冰珠的阴气多强啊,在地脉里蓄积了千万年了,被彭磊用简单的阵法隔成围栏,只留下一个出口。不明所以的人闯入他们的营地,被那玄冰珠的阴气扫过身体,还真的像是被恶鬼抚摸过的一般。

彭磊在那边装神弄鬼的时候,也是有人看见的,后来有人受不了那肉香和酒香的诱惑,也向里闯过。不过,被玄冰珠里的玄阴之气滋润的滋味并不好受,不要说是凡人了,即便是修炼有成的半仙,也不敢轻易地尝试的。那阴气能透入骨髓,若不能马上去除,轻则大病,不巧的话,或许连命都会送上。所以几个人试过之后,就再也没有人敢往圈子里闯了。

他们40多个年轻的男女,男的血气方刚、英俊挺拔,女的娇艳如花、美貌多情,(反正有仙人在,山治也是放肆了一把,挑选男女的时候,全部找的是族中最出色的)他们在那边唱歌调情,吃肉喝酒,作为主人的夏侯族战士,却只能远远地看着,流口水。是可忍,孰不可忍?所以彭磊的情歌才唱了两首,圈外就已经是群情激愤,连大梦未醒的鹰翔也被请了出来。

第七十五章 我们的地盘禁止进入

鹰翔根本就不想出面,他现在最想要的是躺平了休息。这刚刚过去的半天可能是他平生最痛苦的几个小时,当时在驴背上时还能忍着,此刻稍息之后,臀部传来的痛楚让他也有了痛不欲生的感觉。浑身的骨架都像是散开了,可怜平日那强壮的双腿,此刻竟然支持不住他的体重,于是走路的样子就像极了鸭子。

那头驴子是一定要杀了解恨的,当然,必须亲手杀!那个涂山锵也要杀,否则怎么对得起自己的屁股!不过……听过来传话的弟兄们说什么?那个涂山锵竟然还是个巫师?鹰翔本来还打不起精神,一听到这个消息,即便是屁股真的分成了两半,他也要亲自去看个究竟了。

彭磊他们占领的一块地盘是村头一棵大槐树,有三人合抱粗,估计已有了数百岁。槐树的枝桠伸展开来,占了好大的一片空间;树底下却是非常的平整,空间也足够大,正好可以给彭磊他们安营扎寨。

东西分开,一边是女生的营地,另一边是男人的地盘,四周的边界用茅草和竹木简单地圈出,免得外人误入。和外面相比,他们的这个圈子完全是另外的一个世界——熊熊燃烧的篝火,溢彩流香的烤肉,还有那醇香扑鼻的美酒……更让人想不明白的是,这酷热的天,外面到处蚊虫肆虐,苍蝇乱舞,可是那棵大树下,却好像是初春的季节。看那些在篝火旁陶醉的男女,脸上、身上没有丝毫的汗迹;而且,那么香的肉,居然看不见一只飞舞的苍蝇!

邪门啊!

闻着那勾人肝肠的浓香,鹰翔连屁股上的疼痛都感觉不到了。狂咽着口水,却也不敢太靠近——在那个时代的人们的心里,巫师是如神仙一般的存在。不由你不信,榜样就在边上躺着呢!刚才有四五个弟兄受不了诱惑,提枪举剑地就往里闯,可是现在都躺在地上抽搐。那口吐白沫,神志不清的样子,看着真的是被鬼神拘了灵魂似的。

若是现在够得着彭磊,鹰翔绝对能够把彭磊生吞活剥地吃下去!

他们算是什么?有酒肉居然敢不先孝敬他鹰翔大人,居然还敢使用巫术……不过,看在他是个巫师的份上,如果能让他鹰翔分享那些美味,那么或许白天的不满鹰翔都能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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