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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第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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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仙儿忽然道:“上官小仙,她来过了。”
  萧雨站起身,道:“上官小仙最善利用人心,你是聪明人,怎么做,你应该明白。”
  说完,也不理林仙儿的反应,离开了冷香小筑。
  另一侧,一个孩子,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悄悄的,悄悄的,偷走了一本书,一本很厚的书。
  雪一直下,盖住了所有人的脚印,抹平了一切的痕迹,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今天是个好日子。
  龙啸云可谓是春风得意,上官金虹居然亲自来了,他要在自己的府里举行结拜大典,而不是去金钱帮,给足了龙啸云的面子,龙啸云恨不得将武林中所有的人全部请到这里来,瞧瞧他今日的威风。
  可惜,来的人并不多,金钱帮的威势震撼整个武林,在江猢中混的人,谁也不喜欢惹麻烦。
  龙啸云举杯笑道:“兄弟敬大哥一杯。”
  上官金虹道:“我从不饮酒,只喝水。”
  龙啸云干笑一声,道:“既然如此,大哥,是不是可以摆香案,点香烛了?”
  上官金虹道:“点香烛有什么用?”
  龙啸云道:“祭天地,祭鬼神。”
  上官金虹道:“鬼神不来拜我,我为何要祭他?”
  龙小云忽然笑道:“像大伯这样的盖世英雄,莫说是人,连鬼神都要相敬。”
  上官金虹:“我不敬鬼神,鬼神为何要敬我?”
  龙小云面不改色,笑道:“那么,大伯的意思是?”
  上官金虹脸色沉了下来,道:“是令尊要和我结拜,还是你?”
  龙小云道:“当然是家父。”
  上官金虹冷冷道:“那么你给我就站到一边去。”
  龙小云躬身道:“是。”
  龙啸云连忙起身,勉强笑道:“犬子无礼,大哥勿怪。”
  上官金虹突然一拍桌子,厉声道:“这样的好儿子,若是犬子?那我儿子岂非连狗都不如。”
  龙啸云呆呆的站在那里,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不同的人,也有很多相同的人,比如枭雄,他们本应天各一方,可是在某些地方,他们却相见了,上官金虹和龙啸云就是个很好的例子。
  他们平生最喜欢的只有三个,权势、名声、金钱。
  上官金虹坐在龙府的大厅里,坐在那张如大坑似的梨花木椅上,发号施令,完全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毫不理会龙啸云的感受,也许龙啸云费尽心机的结拜,本身就是一个错误。
  上官金虹拍着桌子道:“去替我写张贴子,把李寻欢给我请来,要写得客气一点,帖子要用烫金大字。”
  龙啸云躬身施礼:“是,大哥。”
  上官金虹忽然道:“你今年多大?”
  龙啸云:“五十一。”
  上官金虹道:“你年纪比我大,我应该叫你大哥。”
  龙啸云惭惭一笑:“大哥说笑了。”
  龙小云又插话道:“大伯,俗话说,达者为先。。。。。”
  上官金虹一瞪眼,道:“你应该好好的学学,怎样闭上你的嘴。”
  龙啸云忙道:“大哥教训得是,教训得是。”
  枭雄和枭雄也是不同的,在权势,在财富面前,任何人都会把头低下来,而且是心甘情愿,心悦诚服的,龙啸云就是这种人。
  李寻欢又踏入了这个伤心之地,每一次来这里,李寻欢的心里,都是莫名的一痛,今天也不例外。
  上官金虹看到李寻欢,缓缓地道:“听说,你的飞刀例无虚发,我今天心情不错,想见识见识。”
  李寻欢一笑,道:“无论什么时候我都奉陪,只有今天不行。”
  上官金虹道:“为什么?”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今天是个大好的日子,我只想喝杯酒。”
  上官金虹沉默了很久,缓缓道:“那么,你说什么时候?”
  李寻欢道:“无论什么时候。”
  上宫金虹道:“我到哪里找你。”
  李寻欢:“上官帮主说出来的话,天下皆闻,你若找我,我想,我随时都可以听到。”
  上官金虹忽然站起身,倒了两大杯酒,道:“我敬你一杯,二十年来,这是我第一次喝酒。”
  李寻欢果然不愧是李寻欢,放眼天下,也只有李寻欢才能让上官金虹敬他一杯酒,只可惜他们没有真的打起来。
  

第五十一章 栽赃与嫁祸
更新时间2011…6…1 12:28:00  字数:2795

 第五十一章栽赃与嫁祸
  雪已经停了,初冬的雪并不大,天空依旧,小屋依旧。
  阿飞已经很有名了,他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他又厌倦了江湖的生活,每天除了杀还是杀,即使是阿飞,也疲惫了。他厌倦了江湖,厌倦了江湖的生活,他只想静静的过完下半生。
  上官飞悠悠闲闲的走着,就好像是散步,又好像是游玩,他看到了,小径尽头的那个小屋,小屋上有层淡淡的烟雾升起,蓝蝎子又做饭了,缈缈的炊烟好似一个淡淡的人影,很温馨,很甜蜜。
  上官飞的脚步停下了,停在了小屋前。
  蓝蝎子腰间系了个围裙,现在的她,谁也看不出,她就是曾经令人闻风丧胆的昔日女魔头。
  “你是谁?”
  “你又是谁?”
  上官飞向她望过去,蓝蝎子不是很美,却很媚,媚到人的骨髓里。
  蓝蝎子道:“如果来找阿飞比剑,就请回吧。”
  上官飞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抹无人可解的神秘笑容,双手已亮出了子母双环,杀气,空气中充满着杀气。
  “见也得见,不见也得见,比也得比,不比也得比。”
  话音刚落,必杀必亡的子母双环,带着万劫不复的杀气,席卷着涌向了蓝蝎子,他一点也不懂得怜香惜玉。
  忽然,刀光闪现,上官飞,死。
  只是一刹那,飞刀已消失在了上官飞的脖子上,刀刃直没至柄。
  萧雨缓步走了过来,他走的很慢,手里还拎着一坛酒,上好的竹叶青,二十年的陈酿。
  他拔出了小刀,一股热血喷出,萧雨摇了摇头,很惋惜的道:“你本不该死的这么早,可早死一天,和晚死一天都是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萧雨迈步进屋,道:“想不想喝酒?”
  “想。”
  蓝蝎子端了菜过来,嫣然一笑,已将酒给两人倒上。
  连干三杯,萧雨道:“大内最近失窃了一批黄金,折合白银共计二百三十万两,刑部已经来人了,是刑部正堂属下的捕头。”
  阿飞又喝了一杯,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道:“好酒。但这黄金失窃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萧雨道:“本来是没有关系的,可惜其中的一块黄金,出现在了我们的客栈。”
  阿飞想了想,道:“刑部的人怎么说?”
  萧雨道:“刑部的正堂大人,请我们去吃饭。”
  阿飞道:“真倒霉。”
  萧雨:“是啊,倒霉的事,总要有倒霉的人来背。”
  阿飞不说话了,慢慢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道:“那就杀了他们。”
  萧雨摇头苦笑,道:“我倒真希望我有这么大的本事,要是我真有这么大的本事,也就不会有人敢来欺负我们了。”
  阿飞道:“那怎么办?”
  萧雨诡异的一笑,道:“本来还没有好办法,但上官飞既然死了,那就把他当成替罪羊,让上官金虹头痛去吧。”
  阿飞客栈,萧雨都不知道怎么回来的,他喝的太多了,睡得跟死猪似的。
  一个大眼睛姑娘轻轻地推开门,轻轻地走到萧雨的面前,用那双大大的眼睛,看着他的脸,又轻轻地替他盖上了,踢落在地上的被子。
  就是这个睡着了的萧雨,他的手忽然伸了出来,这只手可真不老实,可真坏,他的手居然在一个最不应该伸进去的地方伸进去了。
  “你坏死了。”大姑娘娇哼道:“你这个大坏蛋,真的是坏死了。”
  她只觉得全身一阵酥软,想要保持一点女性的矜持,做一点应有的抗拒,但却使不上力道,只有扭动着身体,也充当是一种挣扎的拒绝。
  她的肌肤丰盈,骨肉均称,眉不扫而黛,发不漆而黑,颊不脂而红,唇不涂而朱,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有一丝期待,又有一丝害怕。
  他抚摸着她那羞红的粉颈,似乎在安慰她,鼓励她,她闭着眼,脸上及颈上的红晕久久不褪,她欲念升华的神情,被慢条斯理的撩拨着,她羞涩得脸红心跳,但心中却油然而生了一种甜蜜。
  又是一声轻吟,她两手遮住了脸,却挺一挺胸,她的胸高翘着,轮廓匀和而明显,呈现着诱人的玫瑰色的圆形红晕,含羞带怯的模样,更显得媚力万千。
  双唇与舌尖的交集如电击似的,麻痹得她身心全无知觉,一股无以名状的欲火,由内心的深处,一直沿血管所行的路线伸展着,烧遍了全身,伴随着脑中的昏眩与肌肤的颤抖,又夹杂着一点点痛楚,一点点舒畅,和一点点的欢愉。
  他的动作是那样的轻柔,似艳阳暮春时节,花绽鸾飞的原野上,和煦的春风,轻柔得让人心醉,她已经进入了痴迷状态。
  夜渐深,两人满身汗水的躯体紧紧的贴着,无力的喘息着,相拥而眠。。。。。
  这个大姑娘是谁呢?当然是孙小红,现在,她脸上的红晕已渐渐地消褪,脸上充满了幸福感。
  月光如刀,刀如月光,夜晚的月色总是最美的,拿着月亮做成的刀杀人,谁人能挡?
  一个黑影,飞快地穿街过巷,如鹰隼般敏捷地闪出了小镇,巷内闪烁不定的烛光,几乎映不出这个黑色的身形。
  月光下,一个车队被拦住了,这是镖局的镖车,但却是伪装的镖车,押镖的镖头有几十个人,也是伪装的,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劫镖,劫镖的只有两个人。
  两个人也敢劫镖?
  当然,树林里还藏着十几二十个人,都是江湖上的一流高手,各种各样的暗器,毒药,纷纷出场。
  盏茶的时间,这些人将所有的镖头全部杀死,劫走了镖车,然后,几个人一组护送一辆镖车,各奔东西。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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