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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里的幸福饼-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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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讨厌别离,却总是要别离——”

他难过地凝视着我。

“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如果天天跟你一起,日后也许会把你忘掉,这是别离的好处。在回忆里,每个人都年轻,一切都是好的。”我哀哀地告诉他。

他用力地抱着我,我把下巴微微地搁在他的肩膊上。

“你知道吗?我觉得能够把下巴这样搁在你的肩膊上是很幸福的。”

他把脸贴着我的脸。

“如果能够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你知道我想成为你哪一部分吗?”

他摇头。

“我想成为你的双眼,那么,我就可以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也许我会更明白你所做的事。”我望着他说。

他使劲地抱着我,不肯放手。

“这样下去,我会死的。”我喘着气说。

他终于轻轻地放手。

“你记得我还欠你一样东西吗?”他从口袋里拿出一袋湖水绿色的玻璃珠来。

我还以为他已经忘了。

“地震之后,还能买到玻璃珠吗?”我愕然。

“我答应过你的。”

我把玻璃珠放在手上,十二颗湖水绿色的玻璃珠里,原来藏着十二面不同国家的国旗。

“希望将来你设计的衣服能卖到这十二个国家。”

“谢谢你。”

他沮丧地望着我。

我跨上车,跟他说:“我想再坐一次你开的车。”

他开动引擎,我从后面紧紧地抓着他,流着泪,再一次沉醉在那无声的、凄怆的飞跃之中,忘了我们即将不会再见。

终于,是分手的时候了。

我跳下车,抹干泪水,在昏黄的街灯下,抱着他送给我的玻璃珠。

“我希望将来有机会用这些玻璃珠制造一奇书…整理…提供下载件晚装。”我凄然说。

“那一定会很漂亮。”

“我来送机好吗?”

“不是说不要再见吗?祝你永远不要悲伤。”我抱了他一下,依依地放手。

“你这样令我觉得自己很没用。”他难过地说。

“没用的是我。”我掩着脸,不让自己哭。泪,却不听话地流下来。

“我回去啦!”我转身跑进大厦里,把他留在微风中。

离开香港前的一天,我约了良湄再去那间印度餐厅吃饭。

“你还有心情吃东西吗?”她问我。

“不,我只是想来占卜一下将来。”

那盘幸福饼送来了。

“我也要占卜一下。”良湄先拿一块饼。饼里的签语是:

想把一个男人留在身边,就要让他知道,你随时可以离开他。

“说得太对了。”良湄说。

我闭上眼睛,抽了一块。

“签语是什么?”良湄问我。

签语是:

我们的爱和伤痛,是因为世上只有一个他。

是的,只有一个他。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我带着在威尼斯买我和文治送给我的玻璃珠,一个人到了纽约。

卡拉.西蒙的工作室在第七街,我在格林威治村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天坐巴士去上班。

纽约和香港一样,是个步伐急促的城市,人面模糊。我认识了一些朋友,周末晚上可以和他们共度。

卡拉跟杨弘念不同,杨弘念是个极端任性的人,卡拉却是个很有纪律的设计师。她上午刚刚跟丈夫办完离婚手续,下午就回到工作室继续工作。回来之后,她只是淡淡的说:

“不用天天跟他吵架,以后可以专心工作——”

卡拉是很爱她丈夫的,他也是时装设计师,两个人一起熬出头来,她名声渐噪,远远拋离了他,他爱上了自己的女助手。

“关于成名,女人付的代价往往比男人要大。”卡拉说。

是的,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所爱的男人成名,但不是每个男人,也希望自己的女人成名。

在纽约半年,我没有到过唐人街,我刻意不去知道关于香港的一切,可是,我并没有因此忘记文治。每天晚上,我看着放在玻璃碗里的、他送给我的十二颗有国旗的玻璃珠,这是我在冰冷的异乡里努力的因由。我做每一件衣服,都是为他而做的。

那天,在信箱里,我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

你好吗?

现在是香港的春天,本来想传真给你,但是我希望你能看到我的字迹,这样好象比较亲切。

我的月经迟了两个月没有来,我很害怕有了身孕。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多么不愿意替熊弼生孩子。

我曾经想过要怀着他的孩子。每个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时,都会有这种想法吧?当他压在我身上时,我多么希望我就这样为他生一个孩子,孩子体内流着我和他的血。

许多年后的今天,我竟然不希望这件事发生。验孕结果证实我没有怀孕,我高兴得一口气去买了八套衣服。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已经不爱熊弼了。

良湄

P.S.徐文治升职了,他现在是副总编辑,仍然有出镜报告新闻。他还没有跟曹雪莉结婚。我想,他仍然思念着你。

时光流逝,我愈想忘记他,印象却愈清晰。他有很多缺点,他犹豫不决,他没勇气,他没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当我如许孤单的时候,他不在我身边。可是,因为他离我那么远,一切的缺点都可以忘记,只有思念抹不去。

复活节前的一个礼拜,我回到工作室,卡拉神秘地拉着我的手说:

“你看谁来了?”

杨弘念从她的房间走出来。

在威尼斯分手以后,已经大半年没有见过他了。他还是老样子。

“很久不见了。”他说。

“你什么时候来的?”

“昨日刚刚到,没想到你在这里工作。”

“她很有天份。”卡拉称赞我。

“当然,她是我教出来的。”杨弘念还是一贯的骄傲。

“你会在纽约留多久?”我问他。

“几天吧。你住在哪里?”

“格林威治村。”

“那里很不错。”

“我住的房子已经很旧了。你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吃顿饭?”

“今天晚上好吗?”

“今天晚上?没问题。”

“到你家里,看看你的老房子好吗?”

“好的。”

晚上八点钟,杨弘念来了,手上拿着一束红玫瑰。

“给你的。”

“你从来没有送过花给我,谢谢。”我把玫瑰插在花瓶里。

“要喝点什么?”

“随便吧。”

“你可不是什么都肯喝的。”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天国蜜桃“给他。

“谢谢。”他笑说。

“这些日子你去了哪里?真没想到会在纽约见到你——”

“是卡拉告诉我,你在这里的,我特地来看看你。”

我愕了一下,我还以为他是路经此地。

“没什么的,只是想看看你。”他补充说。

“谢谢你,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

他拿起我放在案头的相架,相架里镶着我儿时在公园打秋千的那张照片。

“这是你小时候的照片吗?”

“嗯。”

“我从没见过——”

他完全没有察觉照片里有一个拾皮球的男孩。除了我和文治之外,谁又会注意到呢?

“冷吗?”我问他。我听见他打了一个喷嚏。

“不——”

“纽约很冷,叫人吃不消。”我说。

我脚上依然穿著文治送给我的那一双羊毛袜。

“这种羊毛袜,你是不是有很多双?”他问我。

“为什么这样问?”

“每逢冬天,我就看到你穿这双袜。”

“不,我只有这一双——”

“那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没有,只是这一双袜穿在脚上特别温暖。”

我把晚餐端出来:“可以吃了。”

“你在卡拉身上学到些什么?”

我认真地想了一想,说:

“她的设计,看来很简洁,但是每一个细节都做得很好,看着不怎么样,穿在身上却是一流的。”

“你还没有学到。”他生气地说。

我不太明白,我自问已经很用心向卡拉学习。

“你要学的,是她的一双手。”

“双手?”

“她可以不画图样、不裁纸版,就凭十只指头,把一幅滑溜溜的布料铺在模特儿身上,直接裁出一件晚装。”

“是吗?”我愕然,我从没见过卡拉这样做。

“她出道的时候就是这样。”

“很厉害!”我不得不说。

“最重要的,是你的一双手。”他捉着我双手说,“要信双手的感觉。你要亲手摸过自己做的衣服,一吋一吋的去摸,你才知道那是不是一件好衣服。你学不到这一点,跟着卡拉多少年也没有用,她没教你吗?”

我摇头:“谁会像你那样,什么都教给我?”

我忽尔明白,他那样无私地什么都教给我,是因为他真的爱我。

“谢谢你。”我由衷地对他说。

“你已经有一年多没有作品。”我关心他。

“我的灵感愈来愈枯竭——“他用手摩挲我的脸,情深地望着我。

“不要这样——“我垂下头。

他沮丧地站起来,拿起大衣离开。

“谢谢你的晚饭。”

“你要去哪里?”

“到处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去——”

“算是尊师重道吗?”他冷笑。

我没回答他。

“再见。”他说罢径自离开。

他走了,我静静地看着自己双手,我要相信自己双手的感觉。当他捉着我双手时,我没有爱的感觉,也许不是没有,而是太少,少得无法从掌心传到身体每一部分。他拥有一切应该被一个女人爱着的条件,可是,却遇上了我。是他的无奈,还是我的无奈?

他走了之后,没有再回来。

一天,我从工作室回到家里,发现门外放着一个精致的藤篮,篮子里有五只复活蛋,还放满了一双双羊毛袜,有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格子的。篮里有一张卡,卡上写着:

“篮子里的羊毛袜都很暖,别老是穿著那一双。复活节快乐。”

那是杨弘念的字迹,是用他那支PANTEL1.8CM笔写的。

他根本不明白我为什么经常穿著那一双袜。

我把篮子拿进屋里,他还在纽约,不是说好要走的吗?

以为他会出现,他偏偏没有。到了夏天,还见不到他。他总是不辞而别。

九月中,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律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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