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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影视]男神攻略-第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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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四分钟。”看着眼前巨大的保险箱,里斯很好心地提醒了林千沙所剩时间不多了。

林千沙和里斯两人强架着老霍普金斯验了虹膜扫描器和指纹锁,剩下的只剩密码,不过这老家伙却说什么也不愿将密码写下来,觉得严刑拷打所用的时间太长了,林千沙挑了挑眉,活动活动手指,直接趴在门边,一边听着门内动静,一边飞快转动着密码锁。

大约两分钟后,国际大盗猎人再一次成功地开启了一个保险箱,没有过多徘徊,林千沙随手拿了件最值钱的留作纪念,里斯一个手刀打昏了老霍普金斯,两人迅速撤离现场。

刚跑出去,五六辆警车瞬间包围了霍普金斯的别墅,时间掐得如此之准,让林千沙忍不住怀疑里斯这个“西服男”是不是和纽约警察局有一腿。她在不远处看着那群警察,似乎看见了警察中一个女人朝他们点了点头。

果然勾搭上了……林千沙嘴角一抽,余光碰巧扫到了别墅二楼的某个角落,她看到小霍普金斯正站在窗边,直勾勾地盯着她。他的房间没有开灯,在警灯的照耀下,那张原本阳光的脸现在看起来阴沉不定。

林千沙微眯起眼,笑了,转头毫不留恋地和里斯迅速离开。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老霍普金斯被关进了鉴于,林千沙的危机解除。第二天,她就退了学,恢复了自己成年人的身份,偶尔还会和里斯出去喝喝酒,或者直接不请自来地翻进里斯和芬奇的“办公室”,惊吓一下总是一本正经脸的芬奇,调戏一下似乎对她挺有善意的马里努阿犬小熊。

不过自从上次里斯的任务完成后,直到今天,好感度一直停留在75点,再也没有往上动的迹象。

不要紧,还有5点就能滚床单,还有10点就能离开,怕个什么?林千沙自我安慰着,里斯总带着一定距离的好感让她真想一拳揍在他的眼睛上。

玩个狗屁的暧昧啊,上不上就一句话磨磨唧唧的像个什么玩意儿一样!(╯‵□′)╯︵┻━┻

不过,让里斯和芬奇想不到的是,林千沙的危险,只是“暂时”解决了而已。直到几天后,机器再一次地将她的号码吐出来的时候,里斯才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他立刻连招呼都没打地摔门而去,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林千沙的公寓。

然而,公寓的门是虚掩着的,公寓里空无一人。

就在林千沙一直琢磨着该怎么把最后的好感度提上去的时候,之前种下的因结出来的果帮了她一个大忙——小霍普金斯阿尔伯特竟然想绑架她。之前他的老爹将他保护得很好,警方没有任何证据指控他也犯了罪,况且他现在还未成年,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所以,他没有被抓起来,也没有被关进监狱,只是一瞬间,从一个标准富二代,变成了落魄穷困潦倒的穷鬼。

林千沙还无法确定他将她绑架的原因,也许是想杀了她给他爹报仇,也许是想勒索。总之,貌似只要在纽约,哪里有麻烦哪里就有西服男,所以林千沙没有任何犹豫,稍微做了点戏,然后“反抗失败”被他强行带走了,扔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废弃工厂。

他真的是用“扔”,将被胶带绑住双手封住口的林千沙甩到工厂里唯一的床垫上。周围还有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大概是他拒绝了政府的帮助,让后把这地方当成了自己的窝。

他对她又哭又笑说了一大堆语无伦次的话,好半天林千沙才反应过来,不禁十分震惊地看着小霍普金斯——一直到现在,他竟然还跟她谈什么爱不爱,谈什么只要她回头回到他身边,他就既往不咎。

林千沙当然很坚定地摇了摇头,于是,他愤怒了,大概是想先女干后杀,什么“你想要钱,当初为什么不说,你说了我绝对给”,什么“我得不到的我就要毁了你别人也别想得到”云云。

这孩子果然脑子有洞,病娇隐藏属性暴露彻底喂。

当然了,最后靠的依旧是里斯的英雄救美。林千沙在公寓里故意给里斯留下了找她的线索,以那特工警犬一般的敏锐,他很快就将林千沙救了出来,顺便将小霍普金斯丢给了少管所。

“难道你真那么弱,会被一个未成年的小鬼绑架了?”回去的路上,里斯若有若无地调侃了一句。

摩托车开得很快,若不是林千沙的注意力一直都放在他的身上,她还听不清里斯说了些什么。

“……白痴,我这是在看你会不会来救我。”林千沙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笑了,将脸埋在他的后背里,抱紧了他的腰,肚子上那小肚腩让她感觉抱起来格外舒服。

“……别自恋,就算不是你,我也会去救的。”

“是吗?~那你敢说,你当时就没有一点心急的感觉?~”林千沙带着恶作剧似的语气,手指开始若有若无地徘徊在他的腰间。

里斯挑了挑眉,突然握住了林千沙不安分的手,带着似真似假的语气,低柔道:“这么不安分,小心等下会遭报应啊……”

听着那80点好感度提示,林千沙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没错这就完了不准说我烂尾就算烂尾我也不承认(扭头)

以及下世界千沙女王气场全开我会说?

第72章 蝙蝠侠前传1

每一个光鲜亮丽的城市总有与其相对应的黑暗面。经济的高速发展所产生的贫富差距拉大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这种畸形经济发展之下,罪恶如同细菌般滋生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金钱永远是最受欢迎的对象。

哥谭便是这样一个城市。

贫民窟坐落在老城区,高楼大厦向外扩展,仿佛是为了隔绝老城区和外界的联系,将它囚禁在狭窄肮脏的一掊黄土之上。所谓的贪污*打家劫舍在哥谭几乎成为了一种“合法”的现象;官商勾结,黑手党买通警察局而胡作非为;警察收下了黑手党的钱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光明正大地涉足偷运行列。至于穷人;除了犯罪,穷人永远是被压迫的对象。

这就是哥谭,罪犯的摇篮;滋养罪恶的地方,永远没有公平公正的地方,嘲笑蔑视庄严神圣法律的地方。

或许按照一般套路,这时候就应该跳出一个光明英雄,打败坏蛋,拯救哥谭市民于水火之中。但是,哥谭不需要英雄,每当有人想充当声张正义的英雄时,等待他的便是来自哥谭大半人的围攻。

哥谭不需要长着一张正义脸的人跳出来装好汉,哥谭有她的骑士。

“哦?一个打扮得像个大蝙蝠的家伙,抓住了哥谭黑手党首领之一的费康尼?”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影穿着一件白衬衫,站在阳台上,看着街上稀稀拉拉的车灯以及并不刺眼的街灯,玩味地对电话另一头的男人道。

她是一个东方人,生得一双妩媚的桃花眼,从面容上看她只有二十多岁,身材凹凸有致,绝对能令大部分男人过目不忘心驰神往,一双白白的大长腿露在外面,赤着脚站在冰冷的地面上,夜风吹拂着她的衣角,但是她似乎并没有觉得冷。

‘是的,老大,这可是千真万确,我的一个线人告诉我的,那个流浪汉老杰克,你知道的,他之前给我提供了很多信息。这次是他亲眼所见,还帮我拍了照,不过是用我给他的劣质手机,像素不高,加上天黑,照出来有些模糊……’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兴致冲冲。

“亨利,就为这事,你大晚上凌晨两点多把我叫起来?”林千沙打了个哈欠,声音听起来漫不经心,仿佛已经失去了对这则消息的兴趣。

电话那头的人急了。‘别这样,总编老大,你难道不觉得这是一条爆炸新闻?我的天啊多少年哥谭没出一个找死充英雄的脑残,现在总算出现了一个,还他妈的抓住了费康尼!那可是费康尼!在哥谭可以说一手遮天的家伙啊!我敢保证这是第一手资料,我都已经把钱交给了老杰克,如果你不通过我这不就是白给了吗?这可是我们那快要破产的报社的希望啊,再没有点有趣的消息,我们就没饭吃了!算我求你,克丽丝,把明天头条给我吧!’

林千沙挑了挑眉,微微勾起嘴角,不过那语气依旧慢条斯理:“话你倒是说得头头是道,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屁一样。就为头条这破事打扰我休息,你是想死还是不想活?有时间跟我在这里说一大堆废话,还不如趁早写出你的新闻稿,六点准时发我邮箱里,让我满意了,头条就是你的。”

‘天呐克丽丝你简直就是我的女神!你等着我马上就去写!我……’男人兴奋地叫着,可惜还没等他表达完自己的感激之情,嫌他啰嗦的林千沙直接挂断了电话。

她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刚才黑影消失的方向,突然勾起了嘴角。

当林千沙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她还是一名从哥谭贫民窟里走出来的大学生,靠着优异的成绩,拿到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奖学金。而她的任务目标,是一个名叫布鲁斯·韦恩的家伙,普林斯顿的校友。

第一次听到这名字,林千沙就觉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听过,直到她看到系统提供给她的基本信息资料,看到了那个布鲁斯·韦恩的脸,脸色顿时有些古怪了。

这张脸,不就是培斯顿的脸吗?以及,之前她貌似也见过和培斯顿有着同一张脸的家伙,貌似,也是什么什么韦恩家的人,住在……哥谭。她立刻有些不安地翻起这个世界的美国地图,然后在地图上,看见了一个在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的城市——大都会。

大都会,林千沙可忘不了这个地方,更忘不了大都会里还有一个她曾经的任务目标,克拉克·肯特,也就是传说中的超人。

马丹,这是什么见鬼的情况?林千沙立刻询问系统,系统的回答再一次证实了她心中的猜想——这个世界,就是她原来经历过的那个世界,只是时间线不同罢了。林千沙默不作声地看了眼年份,这时候,大概是她和克拉克正在斯莫威尔小镇度过儿童期的时候。

这种感觉……可真是微妙啊……如果她跑过去看看以前的她,结果会怎么样?林千沙脑子里突然闪过这个从前的自己和未来的自己想见的场面,但是马上便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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