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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知识-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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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果都得到证实而使我们认为某一普遍理论具有概然性,这种归纳与单纯列
举的归纳并没有什么重要的不同。因为如果P 是所说的那种理论,A 是由有
关现象组成的类,而B 是由P 的后果组成的类,那么P 和“所有的A 都是B”
就具有相同的意思,P 的证据就是通过单纯列举得到的。

第四:如果一个归纳论证可以正确有效的话,那么归纳原理的叙述就必
须加上某种迄今尚未发现的限制。在实际应用上,科学的常识在各种不同的
归纳面前畏缩不前,这一点我认为是对的。但是那种指导科学的常识的东西
到现在却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表述。

第五:如果科学的推理一般来说正确有效的话,它们之所以正确有效必
然是借助于自然界的某个或某些定律,而这个或这些定律说出了现实世界的
一种或几种综合性质。肯定这类性质的一些命题的真实性靠着来自经验的论
证是连概然性也得不到的,因为这类论证一旦超出了迄今记载下来的经验的
范围,它们的正确性就要依靠我们所说的那些原理。

这些原理是什么,并且如果有意义的话,那么又是在什么意义上。我们
能够名符其实地认识这些原理,仍然是有待我们探讨的问题。

第六部分科学推理的公设

第一章知识的种类

找寻科学推理的公设存在着两类问题。一方面存在着关于大家公认的正
确推理的分析,分析的目的在于发现正确推理所包含的原理;这种研究完全
属于逻辑的范围。另一方面存在着这样的困难,那就是初步看来并没有多少
理由可以假定这些原理为真,更没有理由可以假定人们认识到这些原理为
真。人们在什么意义上,假定存在这种意义的话,可以认识这些原理?我认
为这个问题需要对于“知识”这个概念做出分析。人们过多地把这个概念看
作是个具有明显和统一含义的概念。我个人的看法是:许多哲学上的困难和
争论都来自对于不同种类的知识之间的区别,以及对于我们自以为认识到的
大部分知识所特有的模糊不清和不够明确之处认识不足。另外还有一件在讨
论心理概念时有必要记起的事情,那就是我们和低等动物之间在演化上的连
续性。我们不应假定介乎我们与我们那些不会使用语言的祖先之间有着一条
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在这种假定下,特别不适于给“知识”下定义。

一般所说的知识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关于事实的知识;第二类是关于事

实之间的一般关连的知识。与此紧密相关的还有另外一种区分;有一种可以

叫作“反映”的知识,还有一种能够发挥控制熊力的知识。莱布尼兹的单子

“反映”宇宙,在这种意义上单子也就“认识”宇宙;但是由于单子之间永

不互相作用,它们也就不能“控制”它们身外的任何东西。这是一种关于“知

识”的看法在逻辑上推到极端的表现形式;另一种关于“知识”的看法在逻

辑上推到极端就是实用主义,正如首先由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1845)

中422 所提出的:“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

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

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

题在于改变世界。”①

我认为莱布尼兹和马克思的看法都是不完全的。非常简略地从大体上
讲,前者适用于关于事实的知识,后者适用于关于事实之间的一般关连的知
识。就这两种知识来讲,我所说的都是指非推理的知识而言。我们对于概率
的研究已经证明非推理的知识一定存在,这种知识不仅是关于事实的知识,
而且是关于事实之间的关连的知识。

就其不属于推理的知识而论,我们对于事实的知识有两个来源,即感觉
与记忆。其中感觉具有更基本的性质,因为我们只能回忆已经成为感觉经验
的东西。尽管感觉是知识的一个来源,但它本身却不是通常所说的知识。当
我们谈到“知识”时,我们通常有意把认识和认识对象区别开来,但是在感
觉上却没有这种区别。按照大多数心理学家的用法,“知觉”具有知识的性
质,但是知觉之所以如此是由于经验,也许可能是由于先天的气质,加在纯
粹感觉上面的附加条件而造成的。但是人们只有在下面的情况下才把这些附
加条件看作知识,那就是在感觉与我暂时的心理状态之外的其它事实之间要
有一些关连,而这些关连又一定要和纯粹感觉与叫作知觉的心理状态的其它
部分之间的关连具有适当的关系。所以从感觉过渡到知觉不仅涉及到事实,

① 马克思《费尔巴哈论纲》,人民出版社1962 年版。

而且涉及到事实之间的关连。可是只有在把知觉当作知识的一种类型时,它
才涉及这些关连;作为一种心理现象,知觉只是一种事实,但是就它所加给
感觉的来说,它却是一种可能与实在不相符合的事实。只有在事实之间存在
着某些关连的情况下,比方说铁的外形与坚硬之间的关连,知觉才能和实在
相符合。

记忆是反映的知识的最完全的范例。当我记起一支乐曲或一张朋友的面
孔时,我的心理状态类似我听到那支乐曲或看见那张脸时我的心理状态,尽
管两者之间有着差别。如果我有足够的本423 事,我就可以凭着记忆演奏那
支乐曲或者画出那张脸来,然后把我的演奏或画像与事物的原样进行比较,
或者不如说与我有理由相信确与原样极其相似的事物进行比较。但是在一定
限度内我们相信自己的记忆,即使它不能通过这种考验。如果我们的朋友眼
睛有些青紫,我们会问:“你怎么受的伤?”而绝不会说:“我忘记你眼睛
受伤了”。记忆的考验,正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那样,只不过是一些证实;
记忆本身就带有相当程度的可信性,在记忆清楚、时间较近的情况下尤其是
这样。

记忆的准确不在于它对控制现在和将来的事实上提供多少帮助,而在于
它对一件过去的事实相似到什么程度。赫伯特·斯宾塞在五十年后遇见他年
轻时钟情过的那位女子,他一直记着她年轻时的面貌,正是由于他的记忆的
准确才使得他瞠目不知所对。对于记忆来说,符合“真理”以及因而也就成
为“知识”的条件在于目前的想象与过去的感觉经验之间的相似。控制现在
和将来的事实的能力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具有证实的作用,但却绝对不能确定
我们把某次记忆叫作“知识”时所表示的那种意思。

感觉、知觉和记忆基本上是先于文字的经验;我们可以假定动物的感觉、
知觉和记忆与我们的感觉、知觉和记忆并没有很大不同。一旦接触到用文字
表达的知识,我们似乎就不可避免地失掉一些我们想要叙述的经验的特殊
性,因为所有的文字都表示类别。但是这里却有一点需要加以强调:尽管在
某种意义上讲,文字有表示类别的作用,使用文字的人却不一定这样做。小
孩学会用“猫”这个词来表示对某类刺激的反应;这是一个因果律,正和火
柴对某类刺激作出的反应相似。但是火柴并没有把刺激划入“燃烧的”一类,
而小孩在作出“猫”这个反应时也无须给刺激分类。事实上,如果我们对于
使用“猫”这样的词并不需要假定存在着分类这一点缺少认识,我们就会陷
入永无止境的倒退。没有人能够重复说出“猫”这个词的一个实例;把各个
不同的实例归类,作为这个词的实424 例,这与把动物归类,作为一个种属
的实例是完全相似的过程。所以事实上分类发生在语言开始之后。所有在原
来活动中看来类似分类的东西乃是由于对某些刺激作出的反应之间比起这些
刺激本身之间具有更多的相似。这就是为什么语言有助于我们考虑一切动物
的共同性。

当我在记忆中有着某个事件的映象时,如果我们说这个映象为“真”,
那绝不是指这个词的通常用法。它之所以为“真”是就意象与它的原型之间
所具有的那种相似来说的。如果我们不是把意象作为单纯的想象而是作为记
忆,那么它之成为“知识”的程度也就和它为“真”的程度一样。

但是我们只要一接触到文字,一种习惯性的东两就随之而来。小孩子看
见鼹鼠可能要叫它“老鼠”;这是不合习惯的错误,正象对姑姑不礼貌违反
习惯一样。但是一个完全熟悉这种语言的人用眼角瞥见鼹鼠而叫它“老鼠”,

这种错误可不是不合习惯;如果有机会再加观察,他一定会说,“不对,我
看见的是只鼹鼠”。我们必须先把涉及到的全部字词的文字的和实指的定义
都摆出来,然后才能研究文字的叙述是知识还是谬误。一切实指的定义,因
而也就是所有的定义,都免不了有些含糊不清。非洲类人猿无疑属于猿类,
但是在演化过程中必然有过介乎猿与人两者之间的动物。每个经验界的概念
必然可以适用于某些事物,也必然不能适用于其它事物,但是介乎两者之间
还有一个由那些令人感到犹豫不决的事物所构成的领域。就这类事物来说,
分类的叙述可能有着较多或较少的真实性,或者可能很接近这个令人感到犹
豫不决的领域的中心,以致把它们看作真或伪都没有什么区别。

科学技术主要用来缩小这个不确定的领域。对于度量的计算要达到若干
位有效数字,给出可能的误差。有时“自然界的种类”使得误差几乎不可能
出现。在现存的世界里,大概不会有这种动物,它既不是完全不容置疑是老
鼠又不是完全不容置疑不是老鼠;那些在演化过程中必然存在过的令人感到
犹豫不决的实例现在已425 经不存在了。在物理学中,原子分为有限数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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