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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殇-第7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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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在柳川平助中将的指挥下,他和牛岛、末松师团杀到
了杭州湾。登陆后,他们升起了高高的汽球,汽球下拖着一条长
长的标语:“日军百万于杭州湾登陆!”那天阳光像金子一样闪亮,
蓝的天、白的云、绿的海水。他们没有受到一兵一卒的阻击,很
快切断了在上海战场的中国军队的退路。接着,谷寿夫部队沿湖
州——广德——牛首山,直插南京的雨花台和下关。13日凌晨,谷
寿夫率领他的士兵杀进了中华门和水西门。他们占领了中国的首
都南京。把六朝古都变成了火海、血海和苦海。
大海掀起了怒涛。船颠簸得很厉害。1946年的8月,谷寿夫
又一次渡海到中国。这是他生命中最后一次的航行。
战犯处理委员会认为:“谷寿夫系侵华最力之重要战犯,又为
南京大屠杀之要犯,为便利侦讯起见,移本部军事法庭审判。”
第3天,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检察官陈光虞开始了对谷
寿夫的讯问。谷寿夫承认11月13日由中华门入侵南京,但否认
在南京有大屠杀的罪行。
谷寿夫写了一份《陈述书》交给法庭,他说:“南京大屠杀的
重点在城内中央部以北,下关扬子江沿岸,以及紫金山方向……
与我第6师团无关。”“我师团于入城后未几,即行调转,故没有
任何关系。”
他把两手的血迹抹得一干二净。事实是,谷寿夫部队驻在中
华门的11月13日至21日,正是南京大屠杀的高峰。当时的中华
门内外,腥风血雨,阴森恐怖。
事实是铁,军事法庭在南京全城张贴布告,号召各界民众特
别是中华门附近的人民揭发谷寿夫部队的罪行。压抑在心底的仇
恨火山爆发了!尸骨未朽,伤痕犹在。男女老小纷纷揭发和控诉。
中华门外雨花路第11区公所内临时法庭里,有的慷慨陈词,有的
痛哭流涕。1000多位证人,证实了谷寿夫部队烧、杀、淫、掠的
罪行450多起。
屈死的30万冤魂在地下沉默了整整10年,如今,他们就要
面对杀害他们的凶手发出无声的怒吼!法官、法医和当年埋葬死
者的红十字会成员一起来到中华门外,寻找荒草下面埋葬的遇难
者尸骸。
电影摄影机在不停转动。闪光灯像闪电似的给大地刷上了一
层又一层惨白。穿着白衣的法医轻轻地从黄土里捧起一个又一个
的头颅。头骨上多有刀伤,一道被砍裂的缝隙中,仍有暗红色的
血!
检察官满怀民族的义愤,以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对战犯
谷寿夫提起公诉,并请处以极刑。
接到起诉书的副本后,谷寿夫害怕了。作为与中岛今朝吾、牛
岛贞雄、末松茂治等师团长共同纵兵大屠杀的战犯之一,他感到
罪责难逃。他想摆脱罪责。他给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石美瑜写
了一封要求“宽延公审”的《恳请书》。可是已经晚了。
1947年2月6日下午2时正,中山东路励志社彩绘的门楼
上,高高地挂起白布黑字的“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的长长
横幅。从法庭拉出来的有线大喇叭吸引了成千上万的市民。
宜殿式的大礼堂今日分外威严。红墙筒瓦,飞檐画栋。绿色
的屋脊上,蹲伏着八头形态生动的野兽。高大的宝塔松华盖似地
挺立在礼堂门口。庄严的审判席设在礼堂的讲台上,台下分别为
律师席、证人席、通译席和被告席。四周挤满了2000多位旁听的
群众,全副武装的宪兵肃立着。
两名头戴钢盔的宪兵将身体矮胖的谷寿夫押上了法庭。谷寿
夫一脸漠然麻木的表情,他在万目所视,万手所指之下正襟危座,
蓄着东洋小胡子,身穿便服。他貌不惊人,语不出众,谁能想到,
他身上背着10余万惨遭屠戮奸杀者的血债。
检察官陈光虞首先宣读了浸满石头城人民血泪的起诉书。
审问到南京大屠杀的罪行,谷寿夫矢口否认。他从公文包中

屠夫的最后下场:谷寿夫伏尸雨花台(6)

取出拘留所里想好的辩护词:
“战争一开始,双方都要死人。对此,我只能表示遗憾。至
于说我率领部下屠杀南京人民,则是没有的事情。有伤亡的话,也
是难免。”
谷寿夫自称为纯粹的军人,对于侵华国策,从不参与。他滔
滔不绝地推托罪责:“我的部属,除了作战外,没有擅杀一人。”
石庭长大喊一声:“将被害人的头颅骨搬上来!”
法庭静极了。人们屏息着,千万双目光注视着。
宪兵两人抬一个麻袋,把一袋又一袋的中华门外发掘的人头
骨倒在台下的长桌上,一个一个的头骨堆满了长长的桌子。无言
的白骨使人毛骨悚然,黑洞洞的眼眶和张大的嘴骨,似猛虎咆哮,
怒狮狂吼!
谷寿夫呆若木鸡的站立着,他惊呆了。
旁听的人们目睹这惨象,一个个咬牙切齿!
人们又回到了1937年暗无天日的岁月中了。日军自己拍摄
的宣扬他们武威的影片重现了一幕幕骇人听闻的历史。许多人闭
上了眼,有的用双手捂住耳朵,他们不敢看银幕上的刀光枪弹,他
们害怕喇叭里那撕裂心肺的怕人的声音,经历过大屠杀的人们,不
堪回首那血淋淋的日子!
7日、8日继续传证和辩论。80多个南京市民满怀深仇走上法
庭,男女老少,面对面地责问民族的敌人!
1947年3月10日,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庄严判决:
“被告谷寿夫,男,66岁,日本人,住东京都中野区富士见
町53号,日本陆军中将师团长。
被告因战犯案件,经本庭检察官起诉,本庭判决如下,谷寿
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
破坏财产,处死刑。
被告谷寿夫,于民国26年,由日本率军来华,参与侵略战争,
与中岛、末松各部队,会攻南京——始于是年12月12日傍晚,由
中华门用绳梯攀垣而入,翌晨率大队进城,留住一旬,于同月21
日,移师进攻芜湖各城,已经供认不讳——及其陷城后,与各会
攻部队,分窜京市各区,展开大规模屠杀,计我被俘军民,在中
华门、花神庙、石观音、小心桥、扫帚巷、正觉寺、方家山、宝
塔桥、下关草鞋峡等处,惨遭集体杀戮及焚烧灭迹者,达19万人
以上。在中华门下关码头、东岳庙、堆草巷、斩龙桥等处,被零
星残杀,尸骨经慈善团体掩埋者,达15万人以上,被害总数共30
余万人——查被告在作战期间,以凶残手段,纵兵屠杀俘虏及非
战斗人员,并肆施强奸、抢劫、破坏财产等暴行,系违反海牙陆
战规例及战时俘虏待遇公约各规定,应构成战争罪及违反人道罪。
其间有方法结果关系,应从重处断。又其接连肆虐之行为,系基
于概括之犯罪,就依连续犯之例论处。按被告与各会攻将领,率
部陷我首都后,共同纵兵肆虐,遭戮者达数10万众,更以剖腹、
袅首、轮奸、活焚之残酷行为,加诸徒手民众与无辜妇孺,穷凶
极恶,手段之毒辣,贻害之惨烈,亦属无可矜全,应予科处极刑,
以照炯戒。”
1947年4月25日,南京国民政府防字第1053号卯有代电
称:“查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
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既据讯证明确,原判依法从一重处以
死刑,尚无不当,应予照准,至被告声请复审之理由,核于陆海
空军审判法第45条之规定不合,应予驳回,希即遵照执行。”
第二天,古城南京万人空巷,从中山路到中华门的20里长街
两旁,人山人海。受尽了苦难的金陵市民,扶老携幼地争看杀人
者的下场。长满青松翠柏的雨花台,是谷寿夫当年攻占南京中华
门的出发地,也是中国军队浴血奋战的疆场。谷寿夫怎么也想不
到,这里会成为他的葬身之地!
两名头戴钢盔的宪兵押着五花大绑的谷寿夫走下囚车。
1947年4月26日中午12时45分,一声清脆的枪声,跪在地
上的战犯谷寿夫倒下了。无数抗日英灵和30万屈死的冤魂,在九
泉之下目睹了他们的仇人受到了应得的惩罚。

战犯的阴魂真的随风飘逝了吗(1)

当法西斯们疯狂地发动侵略战争的时候,他们没有意识到已
经给自己的脖子套上了死亡的绞索,随着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吹响
胜利的号角,法西斯分子的末日到了!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1946年1月19日,作为盟国最高统帅的美国麦克阿瑟将军
发表特别通告: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日本主要战犯。
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松井石根与实行“三光政策”的关东军
参谋长东条英机、“土匪将军”士肥原贤二、挑起“一·二八”上
海事变的板垣征四郎等28名甲级战犯,押上了历史的审判台。
东京市谷高地的积木式的日本旧陆军部的礼堂,这个策划侵
略阴谋的帝国大本营,变成了审判战争罪犯的国际法庭。昔日在
这里气吞东亚、飞扬跋扈的帝国将军们,今天被盟军宪兵从巢鸭
监狱押到这里,接受正义的审判。
11个战胜国——美国、英国、法国、中国、苏联、荷兰、加
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印度、菲律宾的国旗像森林一样竖立
在审判席上。各国的法官和检察官代表公理与和平,肩并着肩坐
一起。中国法官梅汝敖博士威严地坐在审判席中间,他的右边是
国际军事法庭庭长、澳大利亚的韦勃爵士,左侧是苏联法官叶阳
诺夫将军。
法律是公道和人道的。每一名战犯都有两名不同国籍的辩护
律师,一个是日本人,另一个是美国人。
审判一开始,中国的法官们就遇到了困难,坐在审判席上的
11个大法官意见并不一致。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中国检察官
首席顾问倪征噢先生回顾:“那时美国妄图复活日本军国主义,蓄
意袒护日本战犯。他们认为除了偷袭珍珠港的东条英机等人要判
处死刑外,其它都应从宽发落。几十个美国律师在法庭上和我们
捣乱。”铁肩上担着人间道义和民族希翼的中国法官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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