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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快与慢-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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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说的例子也许会令你惊讶,但这并不是真相初次大白于天下。你早就知道应该更相信大样本,并且即使是对统计学一无所知的人也听说过大数法则。但是“知道”并非是非抉择问题,你可能会发现下列陈述放在自己身上很合适:当你阅读这个关于流行病学的例子时,并没有立刻注意到“人口稀少”这一特点与此次调查有何关联。对于采用4个样本还是7个样本所产生的不同结果,你至少会感到有一点惊讶。即使是现在,想要确定下面两个陈述句所说的完全是一回事,你也要费些脑力:

(1)大样本比小样本更精确。

(2)小样本比大样本产生极端结果的概率大。

第一个表述清晰地陈述了一个事实,但直到感受到第二个表述传达给你的意思,你才意识到自己并没有真正理解第一个表述的意思。

上述内容概括起来就是:没错,你知道大样本的结果更精确,但你现在可能才意识到你并不清楚为什么它们更精确。不仅你一人如此,阿莫斯与我在一起进行的第一个研究表明,即使是经验丰富的研究人员对样本效应也缺乏直觉,要么就是理解不到位。

小样本的出错风险可能高达50%

没有接受过统计学方面训练的人是出色的“直觉性统计学家”。我与阿莫斯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的合作便始于对这个观点的讨论。他对我(在大学)的研究班及我本人讲过,密歇根大学的一些研究人员对直觉性统计抱有乐观态度。我个人对那个观点有种强烈的感觉:那段时间我发现自己并不是一个出色的直觉性统计学家,但是我也不相信别人会比我好多少。

对于一个研究型心理学家来说,样本变差没有什么特别的。它是个烦人且损失又大的麻烦事,会把每项实验都变成一场赌博。试想你希望证明6岁女孩的平均词汇量比同龄男孩的词汇量更丰富的假设。这个假设从整体来说是成立的,女孩的平均词汇量确实要比男孩的丰富一些。然而,尽管男孩与女孩差别很大,但你很可能会抽取到男女相差不太明显的样本,甚至会抽到一个男孩比女孩词汇测试成绩还要好的样本。如果你是那个研究者,这个结果对于你来说代价就太高了,因为它浪费了你的时间和精力,却无法证实一个实际正确的假设。使用一个足够大的样本是降低这种风险的唯一方法。选择小样本的研究者只能看自己是不是能选对合适的样本了。

想要对样本错误的风险作出评估,只需通过一个相当简单的步骤就可以实现。然而按照惯例来看,心理学家并不是通过计算来选定样本大小的。他们听从自己的判断,但这些判断往往是错的。在与阿莫斯发生意见分歧不久之前,我读过一篇文章,文章通过生动的观察结果展示了研究人员所犯的错误(他们现在仍在犯这种错误)。该文作者指出心理学家选择的样本通常都很小,致使他们有50%的风险不能够证实其正确的假设,而任何研究人员都不会在头脑清醒的情况下接受这种风险。对此有一个貌似正确的解释,即心理学家对于样本大小的决定反映了他们普遍存在的一个直觉性错误观念,即对于样本变差范围的错误看法。

这篇文章令我十分震惊,因为我在自己的研究中碰到了一些问题,却在这篇文章中找到了相关解释。与大多数研究型心理学家一样,我也墨守成规地选择了一些过小的样本,因此得到的实验结果毫无意义。现在,我知道了原因:那些奇怪的结果实际上就是我这种研究方法的典型产物。我的错误特别令人尴尬,因为我教过统计学,也知道该怎样计算样本的大小,以便将风险降至可以接受的程度。但是,我从未通过计算来确定样本大小。和我的同事一样,我被传统所禁锢,相信自己设计实验的直觉,也从未认真考虑过样本选择会带来的那些风险。阿莫斯来参加研讨会时,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直觉是错误的。在研讨会中,我们很快达成共识,密歇根的那些乐观派是错误的。

我与阿莫斯开始调查一个问题:只有我自己这么愚蠢还是我只是众多愚蠢的人之一,我们通过一项测试来证实这个问题,测试对象为一些数学家,想看看这些人是否也会犯类似的错误。我们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其中描述了真实的研究情境,包括一些成功实验的复制。问卷要求研究人员选择样品大小,对其决定可能带来的失败风险进行评估,并为那些正在设计自己实验的研究生提供建议。在“数学心理学协会”的一次会议上,阿莫斯收集了一组资深受试者(包括两本经济学著作的作者)的反应。结果很明显:我并不是唯一一个愚蠢的人。大多数受试者都会犯和我一样的错误。显然,即使是专家,在选择样品大小时也无法充分集中注意力。

我和阿莫斯将我们合写的第一篇文章命名为“对小数定律的盲信”。我们半开玩笑地解释道,“对于随意取样的直觉似乎符合小数定律,由此可以断言大数法则对于小数定律同样适用”。在文章中,我们还收录了一个措辞有力的建议,即研究人员认为他们“对于统计直觉应抱有一些怀疑,只要条件允许,都应采用计算方法来确定样本规模,而不是依靠直觉印象作决定”。

信任多于质疑的普遍性偏见

在一次面向300名老年人的电话民意调查中,有60%的人支持总统。

如果你只能用三个词来总结这句话,该怎么说呢?几乎可以肯定的是,你会说“老年人支持总统”。这些词概括了这句话的要点。这次民意调查被省略掉的细节,媒介为电话,样本为300人,本身意义不大,它们提供的背景信息并不怎么引人注意。即使样本数量变了,你的结论也不会发生变化。当然,一个完全荒谬的数字倒可能会引起你的注意。(例如一项对6名或6亿名老年选民的电话民意调查……)除非你是专业人员,否则不管样本是150还是3000,你都不会有什么不同的反应。这就是“人们对样本大小没有足够的敏感性”这一表述的意义。

这项民意调查包含了两方面的信息:新闻本身和新闻的来源。当然,你关注更多的是新闻本身,而不是其结果的可信度。但当可信度明显很低时,新闻所包含的信息也就不足为信了。如果得知“某党派小组操纵一项错误且带有偏见的民意调查,使结果显示老年人支持总统……”你当然会排斥这项调查的结果,不会相信这条新闻,这项由某党派进行的民意调查以及其错误结果不但没有令你信服,反而会成为另一条关于政治骗局的新闻。在这样清晰的案例中,你可以选择不相信其中的信息。但是你能把“我在《纽约时报》读到……”和“我在办公室闲聊中听到……”这两种说法完全区分开来吗?你的系统1能够区分出信息的可信度吗?眼见即为事实的原则表明:不能。

如前所述,系统1并不善于质疑。它抑制了不明确的信息,不由自主地将信息处理得尽可能连贯。除非该信息被立刻否定,不然,它引发的联想就会扩散开,仿佛这条信息就是千真万确的。系统2能够提出质疑,因为它可以同时包含不相容的多种可能性。然而,保持这种质疑会比不知不觉相信其真实性更加困难。小数定律是普遍性偏见的一种表现,即对事物的信任多于质疑。类似这样的偏见在下面的章节中还会出现。

相信小样本能反映调查对象的整体情况,这一强烈偏见也是一个较大问题的一部分。这个问题就是,我们常夸大所见事物的相容性和连贯性。许多研究人员过于相信通过有限的几次观察得出的结果,这一现象与光环效应紧密相连。我们常常会觉得自己对某个人很熟悉也很了解,但事实上,我们对他却知之甚少。系统1在了解事实之前就根据零散的证据拼凑了一个饱满的形象。如果相信小数定律,急于下结论的机制就会运作起来。通常情况下,它会建构一个言之成理的说法使你相信自己的直觉判断。

对随机事件作出因果解释必然是错的

联想机制会搜寻原因。在统计规则方面,我们面对的困难是这些规则要求使用不同的方法处理问题。依据统计学观点,我们不应关注当前事件的成因,而应当关注其未来走向。这件事的发生并没有什么特殊原因,一切只是机缘而已。

因为偏好进行因果思考,我们在估测真实的随机事件的随机性时就会犯严重的错误。以在某家医院依次出生的4个婴儿的性别为例,男女出生次序明显是随机的。每个婴儿的出生是各自独立的。在前几个小时内出生的男婴女婴数量并不会影响到下一个出生婴儿的性别。现在,请考虑一下可能的序列:

男男男女女女

男男男男男男

男女男男女男

出现这些序列的可能性是一样的吗?人们的第一反应都是“肯定不一样啊”。但是,这样的反应是错误的。因为每个婴儿的出生都是独立的事,并且生男生女的概率也几乎相等,6个婴儿任何一种可能的性别顺序都与别的顺序概率相等。即使是现在,你仍然认为这个结论是正确的,但它实际上是反直觉的,因为只有第三种顺序是随机的。如我们所料,“男女男男女男”比其他两种顺序更有可能发生。我们追求模式,相信所处的是一个各方面都相互联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规律(例如6个女婴的顺序)并不只是偶然发生的,它还是机械的因果联系或是人的意志的结果。我们并不期待在一个随机的过程中找到规律。但当探寻到一个可能的规则时,我们就会抛开这个过程是真正随机的想法。随机过程会产生许多序列,以使人们相信这个过程完全是不随机的。如此你就可以看出来为什么假设的因果关系有进步发展的优势。它是我们从先辈那里继承的一般警觉性的一部分。我们会习惯性地搜寻环境变化的可能性。狮子可能随时都会出现在平原上,但注意到狮子出现频率的明显增长并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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