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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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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卡勒德·胡赛尼

译者:李继宏

【】

前言

如同《追风筝的人》中的阿米尔,我在上个世纪70年代的喀布尔开始写作,当时还是孩子。虽然我用来写作的语言已经变了——从法尔西文、法文,到如今的英文,但有个因素却始终未变:我向来只为一个读者写作——我自己。某个特定的人物或者场景激起我的兴趣,我坐下来,强迫自己将其完成。《追风筝的人》正是这样写就的。我脑海中有两个男孩,其中一个在感情和道德上不知何去何从,摇摆不定;另外一个单纯、忠诚,生性纯良正直。我知道这两个男孩的友谊前景暗淡,两人的决裂对他们的生活影响巨大。内中缘由是促使我在2001年3月开始创作这本书的原因。我必须将其找出来,因为到头来,于我而言,写作总是服务于我自己,是一种把故事告诉我自己的行动。

我从不曾想过还有别的人会真的阅读这本书。也不尽然。我知道我的妻子罗雅会看。我的父母、兄弟和姻亲也会。我想或许还能哄骗一两个表亲来看。在我脑海中,我会说出阿米尔的故事,然后书稿将会安放在储藏室的书架上,和我那些装满小故事和短篇小说的牛皮纸信封相伴。

我开始创作这本小说的六个月后,双子塔倒塌了。

不久之后,我的妻子建议——实际上是要求——我把手稿投出去。

当时我完成了差不多三分之二,而我每写出一章,罗雅便读一章。我反对将这本书投给出版商。首先,我根本不知道它是否够好。更重要的是,我认为全美国没有人会听一个阿富汗人的诉说,不过这个想法似乎错得更加厉害。你们一定理解的,当时那次袭击发生未久,伤口尚新,民愤高涨。现在阿富汗人备受歧视,我对罗雅说。就算我接受这个滑稽的假设,认为我的书有可能出版,但人们干吗要买它呢?那些在美国的土地上制造了有史以来最大惨案的人就在某人的祖国进行训练,人们干吗要把钱放进他的口袋呢?况且,我还担心,当时把书稿投出去会有机会主义的嫌疑,好像我在利用一个悲剧——尽管我创作这本书早在阿富汗人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点之前。

罗雅不赞同。她认为这是我获得更多读者的机会。她信心十足,费了好大劲说服我。她觉得当时实际上是向世界讲一个阿富汗故事的良机。那些日子——很悲哀,直到如今——关于阿富汗人的文章多数围绕着塔利班、本拉登和反恐战争展开。到处是对阿富汗人的误解和偏见。你的书能让他们看到阿富汗人的另一面,罗雅说。我虽然犹豫,但不得不认可她的部分观点。《追风筝的人》很大部分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苏联战争之前的时期,对很多西方读者来说,实际上是个盲点。甚至还有相当多的篇幅谈到流亡美国的阿富汗人,而至少是在小说界,这些人很少被提起。罗雅最后的也是产生作用的理由是:他们妖魔化,你可以人性化。

情况并非全然如此,我们两人都知道。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已经见到多数美国人民不再妖魔化阿富汗人。他们的憎恶直接发泄向塔利班——而人们无法妖魔化那些已经是魔鬼的人。此外,她对这未完稿的前景的估计,我认为很善意,但过于乐观。尽管如此,我明白了她的意思。

2002年6月,我把书稿寄到纽约,给一位可爱的女士,名字是伊说的话跟几个月前罗雅说过的差不多。那年夏天快结束的时候,她给《追风筝的人》找到了家。这本书于2003年6月在美国出版。

这本书自出版之后在全世界范围内备受欢迎,你们能想象得到我有多么吃惊。别忘了,我写下它的时候,意识中的读者只是我自己;所以,能收到印度、南非、特拉维夫、悉尼、伦敦、阿肯色的读者来信,表达他们对我的感情,我非常的惊讶。很多人想捐钱给阿富汗人。有些人甚至还告诉我,他们想收养阿富汗孤儿。在这些信中,我看到小说作品独有的联结人们的力量,我还看到了人类的体验有多么普遍:羞耻、负疚、后悔、爱情、友谊、宽宥和赎罪。对我来说,这些读者来信是巨大的满足感的来源,也不断提醒我,我娶了一位贤妻,没有她,这本书可能还摆放在我的储藏室里。身为作家,若读者对这个故事、对里面的人物和他们的艰苦、对情节的纠缠转折有所触动,我感到激动。身为阿富汗人,当读者告诉我,阅读这本小说让他们对阿富汗人有了具体的认识,他们再也不把我的祖国看作仅仅是一片不幸、麻烦不断、灾难深重的土地,对此我深感光荣。

我希望你们也这样。

谢谢你们阅读这本书,愿你们的风筝飞得又远又高。

卡勒德·胡赛尼

第一章

2001年12月

我成为今天的我,是在1975年某个阴云密布的寒冷冬日,那年我十二岁。我清楚地记得当时自己趴在一堵坍塌的泥墙后面,窥视着那条小巷,旁边是结冰的小溪。许多年过去了,人们说陈年旧事可以被埋葬,然而我终于明白这是错的,因为往事会自行爬上来。回首前尘,我意识到在过去二十六年里,自己始终在窥视着那荒芜的小径。

今年夏季的某天,朋友拉辛汗从巴基斯坦打来电话,要我回去探望他。我站在厨房里,听筒贴在耳朵上,我知道电话线连着的,并不只是拉辛汗,还有我过去那些未曾赎还的罪行。挂了电话,我离开家门,到金门公园北边的斯普瑞柯湖边散步。晌午的骄阳照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数十艘轻舟在和风的吹拂中漂行。我抬起头,望见两只红色的风筝,带着长长的蓝色尾巴,在天空中冉冉升起。它们舞动着,飞越公园西边的树林,飞越风车,并排飘浮着,如同一双眼睛俯视着旧金山,这个我现在当成家园的城市。突然间,哈桑的声音在我脑中响起: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我在公园里柳树下的长凳坐下,想着拉辛汗在电话中说的那些事情,再三思量。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我抬眼看看那比翼齐飞的风筝。我忆起哈桑。我缅怀爸爸。我想到阿里。我思念喀布尔。我想起曾经的生活,想起1975年那个改变了一切的冬天。那造就了今天的我。

第二章

小时候,爸爸的房子有条车道,边上种着白杨树,哈桑和我经常爬上去,用一块镜子的碎片把阳光反照进邻居家里,惹得他们很恼火。在那高高的枝桠上,我们相对而坐,没穿鞋子的脚丫晃来荡去,裤兜里满是桑葚干和胡桃。我们换着玩那破镜子,边吃桑葚干,边用它们扔对方,忽而吃吃逗乐,忽而开怀大笑。我依然能记得哈桑坐在树上的样子,阳光穿过叶子,照着他那浑圆的脸庞。他的脸很像木头刻成的中国娃娃,鼻子大而扁平,双眼眯斜如同竹叶,在不同光线下会显现出金色、绿色,甚至是宝石蓝。我依然能看到他长得较低的小耳朵,还有突出的下巴,肉乎乎的,看起来像是一团后来才加上去的附属物。他的嘴唇从中间裂开,这兴许是那个制作中国娃娃的工匠手中的工具不慎滑落,又或者只是由于他的疲倦和心不在焉。

有时在树上我还会怂恿哈桑,让他用弹弓将胡桃射向邻家那独眼的德国牧羊犬。哈桑从无此想法,但若是我要求他,真的要求他,他不会拒绝。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弹弓在他手中可是致命的武器。哈桑的父亲阿里常常逮到我们,像他那样和蔼的人,也被我们气得要疯了。他会张开手指,将我们从树上摇下来。他会将镜子拿走,并告诉我们,他的妈妈说魔鬼也用镜子,用它们照那些穆斯林信徒,让他们分心。“他这么做的时候会哈哈大笑。”他总是加上这么一句,并对他的儿子怒目相向。

“是的,爸爸。”哈桑会咕哝着,低头看自己的双脚。但他从不告发我,从来不提镜子、用胡桃射狗其实都是我的鬼主意。

那条通向两扇锻铁大门的红砖车道两旁植满白杨。车道延伸进敞开的双扉,再进去就是我父亲的地盘了。砖路的左边是房子,尽头则是后院。

人人都说我父亲的房子是瓦兹尔·阿克巴·汗区最华丽的屋宇,甚至有人认为它是全喀布尔最美观的建筑。它坐落于喀布尔北部繁华的新兴城区,入口通道甚为宽广,两旁种着蔷薇;房子开间不少,铺着大理石地板,还有很大的窗户。爸爸亲手在伊斯法罕(1)选购了精美的马赛克瓷砖,铺满四个浴室的地面,还从加尔各答(2)买来金丝织成的挂毯,用于装饰墙壁,拱形的天花板上挂着水晶吊灯。

楼上是我的卧房,还有爸爸的书房,它也被称为“吸烟室”,总是弥漫着烟草和肉桂的气味。在阿里的服侍下用完晚膳之后,爸爸跟他的朋友躺在书房的黑色皮椅上。他们填满烟管——爸爸总说是“喂饱烟管”,高谈阔论,总不离三个话题:政治,生意,足球。有时我会求爸爸让我坐在他们身边,但爸爸会堵在门口。“走开,现在就走开,”他会说,“这是大人的时间。你为什么不回去看你自己的书本呢?”他会关上门,留下我独自纳闷:何以他总是只有大人的时间?我坐在门口,膝盖抵着胸膛。我坐上一个钟头,有时两个钟头,听着他们的笑声,他们的谈话声。

楼下的起居室有一面凹壁,摆着专门订做的橱柜。里面陈列着镶框的家庭照片:有张模糊的老照片,是我祖父和纳迪尔国王(3)在1931年的合影,两年后国王遇刺,他们穿着及膝的长靴,肩膀上扛着来复枪,站在一头死鹿前。有张是在我父母新婚之夜拍的,爸爸穿着黑色的套装,朝气蓬勃,脸带微笑的妈妈穿着白色衣服,宛如公主。还有一张照片,爸爸和他最好的朋友和生意伙伴拉辛汗站在我们的房子外面,两人都没笑,我在照片中还是婴孩,爸爸抱着我,看上去疲倦而严厉。我在爸爸怀里,手里却抓着拉辛汗的小指头。

凹壁可通往餐厅,餐厅正中摆着红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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