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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的另类史-第8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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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焕一案,天下冤之。但无知的北京市民信以为真,恨极了这位引狼入室的袁巡抚,纷纷上前高声责骂,甚至出钱买肉生食这位耿耿精忠的烈士身上之肉。千刀万剐,明朝就是这样对待袁崇焕这样一个大忠臣。

被杀前,袁崇焕作《临刑口占》,依旧对大明朝忠心耿耿:

一生事业总成空,半世功名在梦中。

死后不愁无勇将,忠魂仍旧守辽东。

大英雄被剐之时,紧咬牙关,欲哭无泪,只能仰望苍天,让冤报叹息回荡于自己的胸腔之中!

可笑又可悲的是,崇祯帝至死不悟自己中了皇太极反间计,甚至连入清后生活了三十多年的明末大才子张岱(写《陶庵梦忆》那位),也在书中把袁崇焕列为明朝逆臣。

最终为袁崇焕“平反”的,竟然是“鞑子”皇帝乾隆。这真是个历史的黑色幽默!如果罗贯中地下有知,知道自己的《三国演义》多少年后被一个女真鞑酋当“兵书”来使,以“蒋干盗书”为原型杀掉大明顶梁柱袁崇焕,罗老先生肯定是地下愤怒高呼不已。

崇祯帝大错之二

——以油浇火的“平贼”

崇祯帝继位以来,用人不当自然是不可推卸的主观责任,但罕见的自然灾害,也是明朝灭亡重要的客观原因。坏运气,是每个王朝灭亡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

首先,从朱由检继位的第二年,即公元1628年,陕北突遭大旱。十余年间,陕西、山西、河南、河北、江苏、山东,无年不旱。倒霉的是,大旱相继,蝗灾与瘟疫接踵而至,赤地千里,十河九干。由于乏食,最终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明朝“副处级”巡视员一类的小官(行人)马懋才在崇祯二年所上的《备陈大饥疏》,真实记录了当时的惨状:

臣陕西安塞县人也,中天启五年进士,备员行人。初差关外解赏,再差贵州典试,三差湖广颁诏,奔驰四载,往还数万余里。其间如关外当抑河之败,黔南当围困之余,人民奔窜,景象凋残,皆臣所经见,然未有极苦极惨,如所见臣乡之灾异者。

……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其石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上面讲述人民苦状)

民有不甘于食石以死者,始相聚为盗,而一二稍有积贮之民,遂为所劫,而抢掠无遗矣,有司亦不能禁治。间有获者,(盗贼)亦恬不知畏,曰:“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不为盗而死?犹得为饱死鬼也。”最可怜者,如安塞城西有粪场一处,每晨必弃二三婴儿于其中,有涕泣者,有叫号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则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矣。(讲人民造反的原因和痛苦惨状)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矣。(讲人吃人的惨景)

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幸有抚臣岳和声,拮据独苦,以弭盗而兼之拯救,捐俸煮粥以为之率,而道府州县,各有所施以拯济,然粥有限而饥者无穷,杯水车薪,其何能济乎?又安得不相牵而为盗也?且有司束于功令之严,不得不严为催科,仅荐之遗黎,止有一逃耳。此处逃之于彼,彼处复逃之于此,转相逃则转相为盗,此盗之所以偏秦中也。(讲陕西一地的盗贼集中原因)

总秦地而言,庆阳、延安以北,饥荒至十分之极,而盗则稍次之;西安,汉中以下,盗贼至十分之极,而饥荒则稍次之……

天灾人祸,小民无生路可寻,加之官员贪污,苛捐杂税,横征暴敛,只能走一条路:造反!

同时,明朝发展到晚期,土地高度集中,宗室、勋戚、官绅地主对土地的兼并愈演愈烈,贫者益贫,富者益富,社会的两极分化达至惊人地步。而自嘉靖帝开始“竭天下之财以奉一人”,万历帝变本加厉,明熹宗有样学样,明朝财政面临破产的境地,只得通过不断加派赋税来榨取民财。各级官吏巧取豪夺,竭泽而渔。由于农民纷纷抛荒逃散,造成水利失修,河患日甚,恶性循环下,天灾人祸不绝。

军制方面,更是法久弊生,军屯、商屯均有名无实,士兵被拖欠军饷,甚至没什么战斗力。诸大将除身边亲兵可用外,基本上没有可信得过兵校。军纪败坏下,索饷哗变,就成为明末军队中的“主旋律”。

早期农民暴动,无非是一群想找口饭吃的乌合之众,无组织、无纪律,无任何明确目标,看似成千上万,实际上是一大帮拖家带口的饥民流民,正规官军如果加以认真对付,这些人马上就会作鸟兽散。而且,领导暴动叛乱的人,不少人是当地土豪世家子弟或者是明朝边军的中下级军官,为避免事发后暴露身份连累亲族,他们纷纷自起诨名绰号。农民战争发展到中晚期,贼势渐炽,贼头们纷纷以本来姓名示人,“绰号”使用越来越少。

明末农民暴动,最早当推崇祯元年延安的府谷人王喜胤(澄城县规模太小,忽略不计),因当地大饥荒,他率杨六、“不沾泥”等人四处掠抢富民家里粮食,相聚成盗。与白水县王二会合后,这伙人已有五六千人的规模,他们攻破宜君县城,大肆抢劫一番,窜入延安一带的黄龙山。杀人魔王张献忠,就是首先加入王嘉胤的队伍。

张献忠本人是延安卫人,年轻时可能在延安府当过捕役,也可能当过边兵,在榆林卫洪承畴手下卖过力(这是他1645年在成都当“皇帝”后自吹自擂,不一定是真),但肯定的是,此人绝非一般因饥而反的顺民,应该是在衙门或军门里混过的有不少入世经验的老到坏人。由于在与官军作战中勇敢能杀,他自己很快有了一支武装,自号“西营八大王”,所以,相比李自成,张献忠绝对是“革命”老前辈。

至于李自成,多年来一直说他是“农民领袖”,其实他是一个下岗驿卒,原先是有铁饭碗吃官家饭的“城里人”。他生于米脂,小名黄娃子,成年后到圁川驿(银川驿)充当驿卒。

明代的时候,十里置铺,六十里置驿。本来,驿站制度原本为政府官员提供舟车、马匹、夫役、邮传方便,是很有必要的“公家”设施。随着明朝社会的全面腐化,驿站制度日益成为不少官员谋利的工具。他们往来经过驿站时,常常敲诈勒索驿站,损公肥私。过分的是,明朝驿夫、马户为了应付差事,有时甚至倾家荡产。举例来讲,大驿站一年应该供银五万,但实际发下来只有一两千,县官自己按“倒”扣四百后,剩下的交给驿站。这一点银子,根本不够日常开支。即使如此,明政府内有人还打驿站的主意。

崇祯二年,给事中刘懋奏言整顿驿站。他出发点不错,通过整顿、精简,可以节省国家经费开支,抵销新饷。搞了一年多,裁撤数万驿卒,共省下六十八万两左右的白银——这区区六十八万两白银,事后证明,恰恰成为明王朝灭亡的代价——由于裁减驿卒,李自成下岗,这位爷无奈之下参加农民军,“奋臂大呼,九州幅裂”。

所以,七品给事中的一纸奏文,在把大明朝送入历史黑暗深渊的进程中使劲加了一把大力。

李自成登高一呼,饥民齐集,一天就得千把人,转掠四方。由于在政府部门做过事,他很会组织安排,十来天内就发展到数千人,往来奔窜,自号为“闯将”。

由于“闯将”的名号,包括姚雪垠先生在内,不少当代和明末清朝的学者均认为李自成是“闯王”高迎祥手下,其实二人根本没有关系,更不是舅甥关系。他后来的老婆高氏也和高迎祥无关。“闯王”、“闯将”皆造反诨名,并列关系,不是从属关系。

饥民四处造反,府县官员们都是一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总是上报说是“饥民”饿极了惹事,认为到转年春天有活干有粮食有指望时,事情会自动平息。可巧老天弄人,陕西等地连年干旱,饥荒越闹越大,造反越来越多。

待明朝中央政府真正正视这件事时,小打小闹抢粮食的饥民暴动已经发展成有规模有计划有组织的造反了。

崇祯皇帝为解决问题,派左副都御史杨鹤去任陕西三边总督。由于刚刚经历了皇太极破边入口杀至京城脚下的危机,各地抽调了不少精锐部队抵至京畿地区。

杨鹤眼见陕西各处农民军规模庞大,手中兵少剿不过来,就主张以招抚为主,提出要实实在在解决饥民的吃饭问题,然后使饥民解散,由政府发给耕牛农具,让农民规规矩矩种田当顺民。这种安抚策略虽然花钱多,但效果大,农民各安其业,不再会复出为盗。农民耕田有收成,生产恢复,政府可从赋税中回收银两,良性循环,应该可以解决问题。

崇祯皇帝觉得有理,发诏照准。由于当时不少农民军已经窜入山西境内,陕西只有“神一魁”势力最大。听说官家招安,自己能当官,神一魁率着六七万人就到了宁州,正式投降,被杨鹤授与守备一职(上校团长)。入伙的饥民纷纷领取“印票”(回乡证),领银子后各自回家。

当时,几乎陕西境内所有的贼头,包括“点灯子”、“满天星”这样的“老革命”,无一不受抚,得到相应官职。但是,得官后的农民军头头们留有后手,他们各自私留武器,占据要地,不时派人四处劫掠富户,号称“打粮”。

另一方面,由于明政府只拨十万两白银赈济,杯水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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