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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罪-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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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事务。不过,有一件事让我很伤心,毕竟我也是前任内定继承人,可是有人在我失去继承资格后居然买凶杀人。血脉相残,多么让人痛恨的事情。”
  罗真眼神扫过长桌上坐着的那些老老少少,眼睛里有玩味,有讥讽,也有杀意。“我支持我的三位表哥继承我父亲的一切职务,而我父亲的个人财产自然是我的。三位表哥本来也流着家族的血,有继承权是自然的。”
  本来安静的房间里顿时沸腾起来,罗真的嘴角还是笑着,可眼神里有了狠厉,‘啪’的一声,一个老人应声倒地,眉心的血洞里不停的往外冒血,而老人的身体不断的抽搐着。
  罗真收回枪,冷声道,“就算我失去了继承权也不代表我可以让你们为所欲为,想用我的命掀风起浪,得看你们有没有资格!”
  
  事情其实很简单,遗书里取消了罗真的继承权,而这对于那些对无上权利有企图的人想利用罗真的死对付得到继承权的罗真的三个表哥。罗真一死,他们就有理由污蔑三个表兄买凶杀人,遗书造假,要求重新选举继承人。
  而那个已经停止抖动,身体已经开始冰冷的老人就是这次事件的主使者。剩下的小喽喽,经此警告,自然不用再放在心上。而其他潜伏的势力自然也不敢轻举妄动,所有人已经到场,前任继承人的亲口解释,遗书是真的具有法律效果。以后要对付也只能对付那三个表哥了,罗真成为最安全的存在。
  并且,罗真一直到现在都扮演着二世祖的角色,从没有拉拢过家族里的任何势力。自然没有人会死忠于他,将他夹在势力斗争里。
  
  8月20日,罗真带着展晨回到L市,拒绝见任何人。包括闻讯而来的叶希和苏桀。
  罗真带着展晨进入主宅的三楼,打开一间房,里面应该是很多年很多年没打开过了,扑面而来的灰尘的味道。
  房间很大,唯一有的是挂着的一层又一层的画像,然后是靠窗的地方有一个画架,上面被不知名的布盖着。
  展晨抬着头看着那写画像,一张接着一张,是一个男人从小长到大的过程,每一张素描都看得出画的人用了多少心思。笔触由最初的生涩到了后来越来越熟稔,而画中的人越来越爱笑,只是不管怎么笑都像只狐狸。
  
  罗真越过画的海洋,走到画架前,麻利的打开被布蒙着的最后一幅画。
  画架上那张画上的人和挂在房间里的画中的男人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是画架那张画上的男人笑起来像个痞子,耳朵上的三颗耳钉和罗真耳上的一模一样。
  罗真摸着画中人的脸,自顾自的说,“那个人到你死之前都不相信你爱他,等到你死了,他信了,可惜太晚。这大概是那个人唯一留下来的一样东西吧,想告诉你的后人,他知道了你爱他。不管怎么样,你的心里只有他。呵,真是令人讨厌的恶趣味。”
  
  8月26日,展晨回到沈家。
  沈皓天下班回到家的时候,看见沈亚双眼含泪坐在保姆怀里一脸哀怨的看向沙发另一边的人。
  沈皓天放下外套,对着展晨笑,“回来了?”
  展晨嗯了一声,继续看《走进手术室》。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沙漠之鹰,于1980年由MRI发布;原型枪则在1981年完成;而最终定型则是在以色列军事工业公司(IMI)。
在经过一系列的改造后,虽然十分适合于近距离做战,但还是有一些缺憾的:太重太彪悍不利于藏匿,后坐力不易控制,枪口火焰强大不利于在昏暗的条件下使用,不过这种枪杀伤力大,精准度高才是最重要的。
PS:这是小小晨最常用的枪,可以看出小晨晨腕力如何。当然,小小晨的枪都被罗真拿去改造过的,所以上面的缺点已经被缓解了很多。嗯哼——这也是YY滴~




23

23、23。 。。。 
 
 
  “佛曰: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劳资现在就算是失势也没到那七苦的境界吧?凭什么得去干那些丢命的事?我对得起我老爹留给我那么多遗产么?”罗真翘着二郎腿,轻悠悠的说着,“何况做为一名合格的二世祖,不浪费生命是基础中的基础~也亏得那些傻逼会提出这种要求。劳资是国际友人知道不?我拿的是签证,不是这里的身份证!你坑爹啊?”
  叶希:“······”
  罗真继续啰嗦,“不说其他的。就说假期吧,劳资好好的管着我的学校,一年还三个月的大假捏,给他们卖命一年有三天假么?这也不算重点,重点是劳资出任务他们给多少钱?就说我太爷爷吧,从16岁给他们卖命到32岁,中间16年,他们给过几毛钱?我爷爷15岁就给他们卖命了,到20岁他们给过几毛钱?合着劳资家两代英豪都是免费劳动力?造孽哦~现在又来打我的主意来了,难怪我爹说让我别跟XX的人打交道。劳资有的是钱,这辈子花不完,没心思找工作,别给我说什么信仰啥的。你们这种人就是这样,不给牛吃草就算了,还非编排个什么信仰出来,逼着牛去犁田。劳资关你10天不让你吃喝,送你一信仰你能活么?你坑爹啊?”
  叶希:“······”
  罗真再接再厉开始批评叶希,“就说你叶家吧,辛辛苦苦做这么大图个什么?倒卖点军火赚点小钱还得拿去替他们培养人才,开个酒吧,搞个俱乐部还得帮他们扫清毒品市场,多得罪人?赚钱赚得少就算了,还居然去做那种费力不讨好的事。做到最后人家都觉得柿子挑软的捏,你们做什么都是应该的,你圣母啊?还是圣父?还是你还在坑爹啊?”
  叶希:“······”
  “好了,该说的我也说得差不多了,剩下的我还没说到的就是没想起的。下次你来了我再来说给你听,唉,说了半天这肚子都饿了,家里连个保姆都没,我们还是顺便出去吃饭呗。我就不听你坑爹了。”罗真挥挥手结束了谈话,准确的说是结束了他一个人的谈话准备出门吃饭去了。
  叶希:“······”
  
  C市的医科大学今天新生开始报名,沈皓天抽了下午的空带展晨来报名。C医大最有名的专业是——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这是一门高深的学问,几十年也未必出一个人才。出了人才倒好,不愁吃不愁喝不愁穿不愁住。可惜的是其他的人,完全性的悲剧了,就业形势不好,吃喝成问题,就业专业不对口比重高得不想把那数据说出来了。
  当然,这在沈皓天看来没什么问题。反正他有钱,展晨好像也有钱,学什么都一样。比起罗真学画画,沈皓天觉得展晨这专业选得太正经了。就算是以后展晨不会去那些制药公司,自己开家小的给他玩玩也是行的。当然,沈皓天觉得展晨估计也不会去什么公司的,话都不爱说,连面试都过不了。
  
  开着车一进校门,沈皓天就发现就算是下午人也挺多的。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些接待新生的男男女女怎么看都是觉得有点变态的。特别是他们看人那眼神儿,不像是在看人,而是在看会移动的尸体,巴不得现场都把人外套给脱了,摆在地上拿着手术刀就开始解剖。那发光发热的炙热无比的眼神啊···佛曰:不可说!
  沈皓天把车停下来,展晨刚一推开车门就有大堆热情的学姐学长们围上来了。
  “学弟,是不是临床医学的?”
  “学弟,学弟,是不是药剂学的?”
  “学弟,是不是法医学的?”
  “学弟,是不是···”
  展晨:“······”
  
  沈皓天忙下车,锁了车把人护在身后,对着欲奔上来的‘移动尸体’们说,“抱歉,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专业的。”
  有人认出沈皓天是当初圣元医院剪彩的人,在喧闹中问,“请问您是圣元综合医院的负责人吗?可不可以去圣元实习啊?”
  “······”沈皓天装做什么都没听到。
  过了好一会儿,一个斯文俊秀的男孩子才挤出来,笑着说,“他是我们专业的哪,美女帅哥们都忙去吧。”
  一堆人见有人冒出来接人了也不太好意思继续紧贴着,再看沈皓天的脸色不太好,而展晨一脸冷淡不是那么好打招呼的,剩下几个想接近沈皓天的也只能离开了。
  
  见人走完了,穿着夏季校服的男生才带着有些腼腆的笑说,“不好意思,每年开学都是这样的,你们别见怪。”
  又转过头对展晨说,“我是大二的,和你一个专业,叫刘怡。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找我。”
  展晨跟着人走,不说话。沈皓天忙带着笑说,“这是我弟弟,叫展晨,以后可能就麻烦你了。”
  男生露出单纯的笑说,“我的电话是1XXXXXX9794,有事情可以打我电话的。”
  沈皓天拿出电话记住了男生的电话,又播了出去,在听到一声响后就挂了。对着男生又温和的笑着,“这是我的电话,以后我弟弟在学校可能就麻烦你了。”
  男生笑着说,“没事,没事。”
  
  男生带着展晨去交了费用,看了分班,又带着去领了教材和课表,然后是介绍学院。
  等把一切都办妥,男生问展晨,“展学弟你不住校吗?”
  沈皓天把教材放在后车座上,笑着说,“家里在C市,离学校也不远,就不用住校了。”
  叫刘怡的男生笑笑说,“我知道,您是圣元的老板,报纸上有写过。不过还是住校比较好,上下课比较方便,有时候调课之类的不住校比较麻烦的。”
  沈皓天笑着回应,“忙了一下午,我们还是一起先去吃饭吧。”
  男生忙拒绝,“你们去吧,我还要接待新生。”
  沈皓天忙一把抓住他的手,强拽着说,“现在都快6点了,有新生也是明天的事情了,还是先去吃饭吧。”
  刘怡见沈皓天拽着他的手而展晨一脸冷淡,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说,也只能被拖上车走了。
  
  吃饭的地方其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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