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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世界我的梦-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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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是玩笑,但人人都当真了。相信我,在中国,许多人常试着对我灌篮,只是我不大做,我不觉得那是个好习惯。很多时候,我灌篮前还没起跳就被罚犯规,或者球被拦截未进。在CBA,没人能阻挡我的跳投或者钩射投,那不是比灌篮更明智吗?NBA训练二周后,我就频繁在训练中灌篮。你知道为什么?我更自信了。NBA比CBA比赛节奏快得多,球员更高大、更粗壮,跳得更高。在CBA,不是很多球员能阻挡我上篮或者跳跃钩射,而在NBA,许多球员能在篮筐上打,所以我发现还是灌篮好。我得变,只是变化需要时间。

我并没有存心让巴克利在我下一场比赛就立马收回他的话,但事情就那样发生了。我的脚好多了,觉得自己更强大,而没有大鲨鱼奥尼尔,湖人没人能防守我。我得了20分,9投9中,加两个罚球全中。我们赢了,巴克利打赌后的第二天就输了。(巴克利没有亲肯尼史密斯的屁股,在全美国电视观众面前,他亲了史密斯借来的一头驴。英文ass可以指屁股,也可指驴。巴克利后来还打过其它的赌,但再也不打有关我的赌了。)在中国我们说,“人要是不走运,喝凉水都塞牙。”我从未去过拉斯维加斯,但听说巴克利常去。他在那儿也那么不走运吗?我来到NBA后对巴克利的感觉变了一点。以前我是很尊重他的,而现在只是喜欢而已。多数人很爱他,一些人不喜欢他,但没人真的恨他。他很搞笑,玩世不恭的样子,让人难以恨他。我不知道他说的话多少是真的,多少只是为了吸引眼球,我想大概各占一半吧。

我尊敬他,因为在上一份与火箭的合同中,他做了卡尔马龙在湖人做的事。他签约加入只是为了得一次总冠军戒指。他是超级巨星,但拿的薪水比应得的少,为了总冠军戒指做了牺牲,为荣誉牺牲。如果让我请世界上的三个人吃饭,我会第一个请巴克利,第二个请萨博尼斯,第三个请我的女朋友。但如果我女朋友问起来的话,拜托,就说我提到的第一个是她。

湖人比赛的两晚后,在主场对克里夫兰的比赛中,我第一次单手抢到篮板,那是一个我终于能够自如发挥的标志,篮球又充满乐趣了。CBA打球时,我常单手抢篮板,我的手足够大,能很轻松地拿球。但前八场比赛,我都格外小心拿球,用双手,不翻转,一次比赛只求得一次分,我希望的就那么多。

当然,对达拉斯的比赛中,第一次跟肖恩布雷德利对抗时我做的远比这些多。每个人都很感兴趣,因为我们是联赛中最高的两个球员。比赛前巴克利又说了我的坏话,说跟我相比,肖恩布雷德利就像比尔拉塞尔,而我还没准备好打NBA。中国人都知道比尔拉塞尔在凯尔特人多次赢得总冠军,所以我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我来NBA之前,常听到人们把我跟布雷德利,还有前步行者的中锋里克史密斯相比。我一直觉得我可以比他们更好,或者说我想做到更好。我对里克史密斯了解不多,但觉得我知道该怎样对抗肖恩布雷德利———跟他保持接触。给他空间,他就每次拦截你的投篮,而贴近他,如果你有我的身高,你就可以钩射或后仰跳投,而不用担心他的拦截。

莫里斯泰勒(火箭队队员):姚明第一个赛季,有两个时刻是我的最爱,对达拉斯的第一次比赛就是其中之一。首先,就想看两个如此之高的人对打会怎样,而且不知道姚明会打得如何。他打湖人时得了20分,但那时大鲨鱼奥尼尔不在场上。我们坐在板凳上,看到姚明和肖恩布雷德利对阵,好像在他眼里布雷德利只有6尺2一样。那时,我们就明白姚明会不同凡响的。

比赛一结束,我们就赶去达拉斯机场飞回休斯顿。从巴士下来上飞机时,斯蒂夫把他装着西装的包给我,“哎,新人,拿着包,”他说,“你得了30分,但还是新人。”斯蒂夫到哪儿都带着这只包,但从没叫人帮他拿过。“好吧,”我说,“我来拿,没问题。”杰伊纳莫克,我们的设备经理,看我把包拿下车,说,“好,是新人的活。”

我把包从巴士拿到飞机上,很短的路。一上飞机,斯蒂夫就拿回去,“谢谢,新人,”

他说。

那是整个赛季他唯一命令我做的事,我知道是个玩笑,但不认同这样的做法。在国内也是一样的———老球员可以让年轻球员做任何事,比如买吃的,或者其他。我从不那样,但我不能阻止别人那么做,而我自己永远不会那样做的。我会让新人帮忙,但那是不同的。我说过,要跟队友平等。我是说跟所有的队友平等。

球队要求新人做事,那就不同了。因为那不是一个人做,而是所有新人一起为球队做事。每次客场比赛,我得去设备经理的房间,取球员酒店住房单,运送他们的训练装备。就是说,如果巴士9:30离开去做投篮练习,我就得8:30起床。那是唯一我要做的事情。我很幸运,因为我们有4个新人———Boki、我、霍金斯和马多克斯,所以一个人只要拿两、三包训练装备。

下一场比赛是在休斯顿,对乔丹所在的奇才队。自从18岁在他的训练营打球后,我再没见过他。我记得,如果能从球场五个不同地方投篮命中的话,就可以得到一双乔丹签名的球鞋。我那么紧张,几乎不会走路。要求投篮的地方其实很容易,但我第三投没中。乔丹的神奇之处在于,每次他投篮,你可以从他的身体动作看出,他在等待球进篮,太神了。

中国的记者们现在说,如果我2001年被允许参加选秀,也许就是状元秀,而不是夸梅布朗。那样的话,他们说,也许乔丹会打到季后赛,可能现在还在打球。这不是我能想像出的事———那件事没有发生,如果发生的话,很多事都会连带着发生改变。对于所有的事,你都可以放马后炮,如果过去的事情有所不同,那么现在和将来就会有所改变。

这次我看到乔丹已经不紧张了,我第一次首发,得了18分,11投7中,我们赢了。我不喜欢的是,他们用我开乔丹的玩笑。火箭的吉祥人物穿着我的11号球衣跑上场,挥着火箭的白色旗帜。这时,一个老人穿着乔丹的23号奇才球衣登场,弯腰,拖着脚走,显得非常年迈。

众人大笑,我觉得对乔丹如此不尊重,太不应该了。这样的事,我不会掺和进去。

我们在西雅图时,我第一次过感恩节,吃火鸡腿。球队在酒店一起吃,那以后我就一直讨厌火鸡。腿太大了,我拼命咬,像咬木头一样。我不懂为什么美国人吃那么多火鸡。不要惩罚自己嘛,享受你们的假日,别碰火鸡了。我喜欢鸡翅和牛排。

下一场比赛在萨克拉门托输给国王队,我却不能怪罪火鸡。如果除火箭队外还有一支我想加入的球队,那就是国王队了。如果你能够在个人天才的基础上营造球队的默契和协作,那就是非常强大的组合。我在第一年就是那样认识国王队的,他们打球很成熟,我们队有时很默契,有时一点都不。那场比赛就是不好的一次,输了19分。

下一场对马刺队的比赛与他们的双塔蒂姆邓肯、大卫罗宾逊对攻。那是我赛季最好的比赛之一,27分,18个篮板。我觉得是因为他们有两个大个儿,不像其他队双人盯防盯得我那么紧,所以我的机会很多。我跟他们打过表演赛,也很有帮助。每次我有机会从错误中学习,就做得更好。

12月的时候,我听说加入NBA球队不等于你会一直待在那支球队,那时火箭把肯尼托马斯交换给了76人。我的感觉吗?吓坏了。很多人跟我说,“你怕什么呢?他们永远不会交换你的。”这就好比:你去医院看到一个死人,虽然你不会死,但看到了死是什么样的,你就很害怕。

我从没见过队友被交换,在CBA他们不那么做。如果我留在中国,就一定在大鲨鱼一直打下去。明星球员从不更换球队。二流球员会更换球队,但不是被交换,只是跟一个新球队签合同。我也有队友去其他球队,但从不会在赛季中离开。肯尼托马斯之前,人们把他柜子里的东西都拿走,他进来跟大家说再见。几个小时后,詹姆斯波西进来跟大家见面。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有一天对此习以为常。

和步行者的第二次比赛就在那晚,伊萨托马斯是步行者的教练。我记得他以前是个矮小的球员,人们叫他笑面杀手,他永远在笑。第一次跟他们比赛之前,他跟我握手,说:“祝你本赛季好运。每次跟我们打球时,打糟点。”他说的时候还在笑。

这次对步行者我打得并不糟,是我最好的三场比赛之一,29分,10个篮板,6次拦截。我们轻松获胜,95:83。我不知道为什么如此不同。也许我把第一场该得的分数都留到第二场了。也许这事就像NBA给孩子们的启示:“学习让你成功。”我看了录像,思考对方的球路和他们的中锋杰梅因奥尼尔喜欢的打法。我研究他的动作、防守,是否喜欢起跳或者保持接触。我不常独自看录像,但看球队给我的所有录像。每次比赛前,更衣室里总在放对手上一场比赛的录像。

一周后我过了第一个圣诞节,有两天假,好极了。来休斯顿之前,我对圣诞节以及美国人如何庆祝知道一些,但我们家从来不过。我给所有打过球的中锋、所有来看我选秀前芝加哥测试的球队经理,还有迈克尔乔丹发了圣诞卡,给所有为火箭工作的人发了圣诞卡。鲁迪、道森和迈克尔戈德堡对我能来休斯顿非常关键,我送了他们从中国带来的真丝衬衣作为礼物。

下一次旅行是去洛杉矶,对阵快船队和王治郅,国内所有人都看这场比赛。我打得不好,4投只得4分,7个篮板,上场28分钟。不仅仅是因为王治郅比谁都更了解我和我打球的方式,他也没上场太久,而且比我打得还糟———11分钟,没有得分和篮板。我的麻烦是因为这是第一次对方重点防守我———一直双人盯防,让一个人在我前面,使我不能拿球。另一个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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