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魔刊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庶子风流-第1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督导过他的功课,可情诗这件事,我不知道啊。

    假若是别人问,黄信只一句不知就好了。

    可是王华问,黄信却心里没底,不知道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真不知道,另一种可能是他知道但是不说。前者可以原谅,后者就该诛心了。

    可问题就在于,怎么让王公知道,这是前者,而非后者呢。

    见黄信一脸踟蹰,王华便也哑然失笑,并没有步步紧逼:“噢,看你局促的,想必是不知了,无妨,无妨,其实老朽也只是在部堂里听诸官说起,便命人买了一本,随手想翻翻看,这诗是极好的。”

    同学们,诗是泛滥了点,这也是无奈的事,老虎唯有在进行微创新,嗯嗯,要不大家来一发,给点订阅,月票,打赏支持。老虎求上。

    

第一百九十章:情比金坚(第七更)

    叶春秋反而淡定,自己也不是吃素的,哼哼,学了这么久的剑术呢,谁敢上门,剁了他。

    不过而今许多人都出名了。

    叶春秋这步棋走得很对,太白集的销量已经节节攀高,从起初预想的一万册,结果加印到了一万五千册,这是一个极大的数字,远超任何人的想象。

    这么多人买了书,自然而然,虽然骂骂咧咧一番,可是书是花了钱的,既然花了钱,肯定需要珍惜,于是就不免要看看书中的其他文章,这书中总共有数十篇文章,都是诗社成员费劲脑汁的佳作,是压箱底的本事,有人觉得好,也有人觉得只是平平,可是无论怎么说,这些人露脸了。

    因为时代的局限,所以知识的传播往往并不多,即便是某个名士,偶尔出一本书,能有几千人阅览就算不错了,可是张晋和陈蓉这些小举人,甚至是诗社的某些小生员,自己的文章刊载在了太白集上,居然也跟着火了一把,这是多么露脸的事啊。

    也正因为如此,现在陈蓉到处在接洽各府的生员,许多人踊跃想要加入诗社。加入了诗社,自己的文章才能有机会进入太白集的遴选,自己的文字才有机会印成铅字,才能使自己崭露头角,以至于陈蓉现在应接不暇。

    王方那儿,已经把一千五百两的利润送去了太白社,而太白社那儿,也给叶春秋送来了两百两的润笔费,毕竟这一次若没有叶春秋,这太白集是绝不可能如此风靡的,而且事态闹得这样严重,这让太白社的高层们一致担心,这笔银子很有可能会成为叶春秋的安葬费。

    叶春秋自然是毫不客气的接受了,而今他的财富已经多达近七百两,这是一笔极大的现钱,便小心翼翼的用腌咸菜的小陶罐装了,放在自己的床底。

    而师母复诊的事,叶春秋是万万不敢怠慢的,叶春秋敢玩这么一票大的,全靠大宗师的维护,至少在之前,外间有许多风言风语,说他要写艳词,有人告去了大宗师那里,都是被大宗师压了下来。

    现在太白集已发售,倒是没人敢说叶春秋坏了什么风气了,即便是喊打喊杀的,也只是说叶春秋内心狡诈而已。他在学里的形象反而高大起来,学官们无论心里喜欢不喜欢,都免不了夸奖几句,有才但不轻浮,偶尔写诗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家都喜欢写诗,而诗词之中,男女之爱也没什么,历朝历代,多少风流人物写的都是男女之情?你学学人家春秋,人家主业是科举,天天读圣贤书,连作诗作一半还想着不能荒废学业。

    虽然这行为很可疑,让人觉得这是故意的,不过无论怎么说,你没有确切的证据,也无法说他这是讨巧卖乖。

    叶春秋出门的时候,应了叶景的再三要求,不得不在这春雨绵绵的天气里戴着斗笠出门,笠檐故意压着,只看到一个下巴,身上则是穿着厚重的蓑衣,叶春秋没有去雇车马和藤轿,而是选择步行,在雨中走了几里路,方才抵达提学都督的府邸,容人禀告之后,便去见师母。

    郑夫人的病情纾解了许多,对这位丈夫的得意门生,自是刮目相看,因而说是复诊,却感觉更像是夫人外交,只说了一下病情和用药,接着便闲扯了叶春秋的一些家事。

    等到郑提学从明伦堂里过来,便坐下道:“春秋啊,你的诗,老夫看了,寓意深刻,颇有见地。”

    叶春秋连忙道:“门下孟浪,让恩府取笑了。”

    郑提学把嘴一撇,然后道:“可话虽如此,不过老夫却以为,诗虽然做得好,老夫却没有太多的感触,可见你将这男女之情化为人性的探讨,固然直入人心,却也未必是人人都能感同身受。”

    叶春秋有点傻眼,话说大宗师,你能不装好吗?

    人生若只如初见,这说的是人性之中有喜新厌旧的一面,说的是再真挚的感情也会变质。你当着夫人的面说自己不能感同身受,不就是说自己不是那样的人,你特么的从一而终,绝没有始乱终弃吗?

    这个逼装的可以给满分了。

    叶春秋晓得这话不是说给自己听,是给郑夫人听的,只好配合大宗师道:“恩府教诲的是,门下只是雾里看花,不过是少年作诗强作愁罢了,天下的人和事,岂可一概而论。”

    郑提学这下子满足了,他显得很高兴地道:“就是这个道理,现在学里也有人讨论你,不过赞许的人多一些,都说你能不忘本心,将读书当做正业,小小年纪很难得,老夫也深以为然也,正午你就不必急着回去了,在此留饭吧。”

    交代了一下,便动身去明伦堂办公去了。

    郑夫人也略略听说过了那诗的事,大致也晓得诗的意思,现在听郑提学说自己没有感触,倒是被哄得虽还保持端庄,却依旧不改颜色,反是道:“春秋,你天天说男女之情,这男女之情,哪有你想的那样坏,你年纪不小了,再不定一门亲可不成,其实前些日子,倒是有人有这个心思,求告到你恩师这儿来,你若是肯,这件事便可水到渠成,哎,你又作这个怪样子,倒像是要你命似的,人家是名门闺秀,会委屈了你吗?那家的小姐,我是见过的,师母的眼力劲会有差吗?”

    叶春秋如坐针毡,憋了老半天,才堪堪说了一句:“功业未成,不敢成家。”又觉得自己的话可能惹来师母的不悦,便接着道:“学生心里想学的是恩府,要像恩府一样,要寻一个能厮守一辈子的女子,这样才免去了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烦恼。”

    这话就中听了,意思是说,郑提学能够情比金坚,不是因为他人品好,而是因为寻的是师母这样的女子啊,若换做别人,只怕日久就生厌了,虽然狠狠的踩了一下赵提学,却是把郑夫人捧得笑面如花。

    

第一百九十一章:搬弄是非(第八更)

    郑夫人脸上满是笑意,连声道:“这可就要靠机缘了,好吧,我尽力给你留意。”

    抹了抹汗,叶春秋有点心有余悸,在这个人人都装逼的世界,想要在这么多高手的夹缝中生存,还真是不易啊。

    等到了正午,终于开饭,郑提学既是大宗师,讲究的是食不言寝不语,叶春秋起初还拘谨,不敢吃多,等郑夫人一再催促他多吃一些,叶春秋也就放开了,立即大快朵颐,看得那一旁侍立的小婢女目瞪口呆,郑提学只是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看到春秋这个样子,老朽真是羡慕。”

    叶春秋显得不太好意思,等第四碗饭下肚,才挠头道:“门下来时没有用早饭。”这是托词,因为来的时候,他在路边买了四个粽子吃了。

    郑夫人便又皱眉:“这可不好,你爹就这样的饿你的吗?家里没有女人可不成,我看哪,你爹也该续弦了,师母非要再多留意不可,自然也不会埋没了你爹。”

    叶春秋唯唯诺诺,感觉汗毛竖起,这师母不去做保险业务员,实在是可惜了。

    ……………………

    北京紫禁城。

    南方虽是细雨绵绵,这儿却是天干物燥,眼下才堪堪入夏,天气倒也不寒不热,刘瑾陪着天子去拜见了太后,便要去司礼监里当差。

    他新近调去了司礼监,如今权势已越发大了,心里没得意多久呢,便遇到了诸多的麻烦,比如内阁的诸公,除了那个焦阁老之外,其余人大多都对他敬而远之,尤其是那谢迁,更是横眉冷对,像是杀父之仇一样,这让他有些提心吊胆。

    他终究只是个小伴伴出身,固然是随着太子登基,从而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可是许多事还显得稚嫩,若不是总有焦阁老在背后提点,都不知翻了多少次船了。

    好在这时候的刘瑾,随着一次次的磨砺和洗礼,比当初要稳重了不少。

    到了司礼监,他刚刚坐定,那干儿子刘欢便在外头探头探脑了。

    咳咳……

    刘瑾伏案,提着笔一副很热衷于案牍之事的样子,毕竟身份大有不同,外间都流传,那内阁学士叫宰辅,而司礼监秉笔太监呢,则是内相,这么说来,自己也算是宰辅,和内阁那些学士平齐了,自然也要有那么点儿端正的态度出来,免得有人说三道四。

    一听刘瑾的咳嗽,刘欢便连忙进来,道:“干爹方才又去陪驾了?”

    刘瑾却懒得跟他说闲话,拿起一份通政司送来的奏疏,冷冷的看着,一面道:“有话捡重要的说。”

    刘欢便立即嘶声道:“干爹,儿子本来不敢来叨扰的,实在是……实在是……有人欺人太甚了哪,那些个读书人,真是看咱们好欺负,是把咱们当猪狗一样任其****,儿子查到,江浙那里,许多读书人都在痛骂干爹和儿子,儿子咽不下这口气啊。”

    一听到有人痛骂自己,刘瑾很冤枉的抬头,最近自己没招惹什么事啊,怎么又闹出事来了,这还让不让人好好过日子了,我每日待在宫中,好好做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司礼监里批红难道就不辛苦吗?

    他立即面目狰狞起来,厉声道:“是谁,是谁这样大胆?”

    刘欢一脸义愤填膺,道:“还能是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3 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