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崛起之新帝国时代-第1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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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秘密警察肯定在各方面都很精通自己的行业:他仔细研究过欺骗术,在出来捕获猎物时装扮成一个地道的街头浪人,模仿着流浪汉的举止、步态,穿着这种人的衣服,或者说得更确切点,是一些破布。通常在百十步的距离就能认出换了装的警察,因为这些先生们不管他们换多少次衣服,也无法把他的职业上的尊严掩饰得一干二净,也从不能把这种骗术学到家,因为他们不能了解对于从小就饥寒交迫的人们来说是完全自然而然的胆怯和谦卑的举止。而他在装扮成一个贫穷潦倒的人时,是那样出奇地逼真,真使人佩服,他研究流浪汉的脸谱,精通每一个细节。就说这亮金色的大衣和略微歪到一边的礼帽,这保持某种雅致的最后努力吧,从心理学的观点出发,考虑得多么细腻;而那裤子上的绽边和破旧的上衣则完全表明他是个穷光蛋。那副饥饿的面孔同他那可怜的装束相配极了:稀稀落落的小胡子(很可能是贴上去的),刮得不干不净的面颊,巧妙弄乱的头发。任何一个没有经验的人都可能会赌咒发誓,肯定这个可怜虫昨晚是在花园的长椅上过夜的,要不就是在警察局里的板凳上。此外,他还用手捂住嘴,病态地咳嗽着,冷得龟缩在自己的夏季外衣里,蹒跚地走着,仿佛四肢都灌了铅似的。老天可以作证:这是一个化妆师创作的晚期肺结核病鬼的惟妙惟肖的杰作。

    伊瓦尔为自己有这样一个出色的机会,能在这儿亲自去观察一个官方的警探而兴高采烈;与此同时,尽管在伊瓦尔内心某处的一个角落里有一种感觉:在这样一个值得祝福的、晴朗的日子里,在温柔的阳光照耀下,一个指望到老年领取退休金的换了装的国家官吏,竟在窥伺着一个穷汉,以便抓住他,把他从明媚的春光里拽到牢房中去,这是多么卑鄙啊!但不管怎么说,这种监视把伊瓦尔吸引住了,伊瓦尔越来越紧张地注视着他的每一个动作,为自己发现每一个新的特点而神采飞扬。但是,突然之间伊瓦尔的这种渴求发现的乐趣烟消云散了,犹如一块冰糕在阳光下溶化了似的。伊瓦尔的推断有点不对头,有点不像是那么回事。伊瓦尔又变得没有把握了。他是侦探吗!伊瓦尔越是犀利地观察着这个古怪的游手好闲的家伙,就越是怀疑自己。他那副外表上的寒酸相,对于一个仅仅用来装装样子的警察,那有点过分真实、过分郑重其事了。首先引起伊瓦尔怀疑的是那衬衣领子。不,无法从垃圾箱里把这样破烂不堪的脏布条拉出来,心甘情愿地将它围在脖子上,只有沦落到无路可走的人才会穿这样的破烂货。

    其次,第二件不相称的东西是那双鞋,如果一般地还可以把如此不像样子、张着大嘴的皮玩艺儿叫做鞋的话。右脚上那只不是用鞋带,而是用粗糙的绳头绑着;左脚上的那只鞋底都快掉了,每走一步都要像青蛙似的咧咧嘴巴。不,这样的鞋子是找不到的,也不会为了化装而搞成这样。十分清楚,不可能有任何疑问,这个衣衫褴褛、蹑手蹑脚的家伙不是警察,伊瓦尔的推断错了。可又是什么人呢?他为何在此挤来挤去,为何贼眉鼠眼地用滑溜溜的、窥探的目光东瞅西看呢?伊瓦尔为猜不透此人而感到恼火,伊瓦尔真想一把抓住他的肩膀问:你这个家伙,你要干什么?你在这里转悠什么?

    突然,伊瓦尔像被火烫着似的颤抖了一下,它沿着神经径直准确地击中伊瓦尔的内心。现在伊瓦尔什么都知道了,完全弄清楚了,绝对真实,不可辩驳。不,这不是侦探——伊瓦尔怎么竟能这样愚蠢?——这,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是警察的对手:是一个掏腰包的小偷,是个地地道道、货真价实的精通技艺的职业小偷,是一个真正的扒手。他在马路上猎取皮夹子、表、女人的皮包和其他东西。当伊瓦尔注意到,他老是往人最多的地方挤来挤去,于是伊瓦尔才确切地肯定了他所从事的这种行当。现在伊瓦尔也懂得了,他故意装得跌跌撞撞,往不认识的人身上擦来撞去。

    情况越来越清楚,越来越明白了。他偏偏选择在咖啡馆门前,离十字路口不远的地方,那是有他的理由的。一位聪明的商店老板为自己的橱窗想出了一个独出心裁的玩艺儿。他店里的货不太畅销,无法吸引顾客:都是些椰子、土耳其糖果和用彩纸包着的冰糖。但这个老板却想出了一个漂亮的主意:他用人造棕棕榈和热带景物把橱窗装饰得具有东方情趣,这位聪明的商人盘算得真不错呵。橱窗被好奇的人们围了个水泄不通,而每当好奇的行人聚集在商店橱窗前特别多的时候,伊瓦尔的朋友很快悄然而至。他客气地、以一种虚伪的谦卑姿态向人群中最稠密的地方挤去。

崛起之新帝国时代目录 第九百六十七章 大侦探出手

    因为只有在拥挤和冲撞中被偷者才觉察不到小偷摸皮夹子和怀表的碰触。请大家搜索看最全!更新最快的但是,除此之外——这是伊瓦尔现在才学到的——为了干得有把握,必须用某种办法转移人们保护自己财产的下意识的警觉性。短时间地麻痹它们。在这种情况下,商店的橱窗正是分散人们注意力的绝妙办法。

    伊瓦尔的发现简直使他欢欣鼓舞,要知道在伊瓦尔的一生中还从未见过扒手呢,或者说得更确切些,伊瓦尔愿意老实地承认,伊瓦尔见过一次,那还是在伦敦上大学的时候。为了学好英语,伊瓦尔当时常去法庭上旁听。某次伊瓦尔去时,正赶上两个警察把一个长有火红色头发的胖小伙子带到法官面前。在法官面前的桌上摆着一个钱包,这就是物证;几个证人发誓之后提供了证词,接着法官便嘟嘟味依地说了几句含糊不清的英语,于是那个火红头发的小伙子就消失了——如果没有听错的话,判了六个月。这是伊瓦尔看到的第一个扒手,但是——区别也正在于此——伊瓦尔根本无法证实他是一个真正的扒手。只是由证人证实了他的罪行,伊瓦尔仅仅目睹了法律上对其罪行的重述,而不是罪行本身。伊瓦尔所看见的只是一个被告和被判决了的罪犯,而不是小偷。要知道,小偷之所以为真正的小偷,只是在他偷窃的时候,而不是在两个月后因自己的罪行受审的时候,这正如一个诗人之所以为真正的诗人,也只是在他进行创作的时候,而不是两年之后他站在人们面前朗诵他那些诗歌的时候。一个人只有在他实现其行为时,他才是行为的创造者。现在伊瓦尔恰好有了这样一个百年不遇的机会,可以在最能表明一个小偷的特征的时刻对他进行观察,认识他本质中最真实的东西。观察这样稍纵即逝的瞬间太不易了,这像窥知一个妇女受孕和临产的时刻那样困难。想到有了这种可能性,那真使伊瓦尔激动万分。

    当然,伊瓦尔决定不放过这样一个绝妙的机会,不错过任何一个细节,一定要详详细细地观察偷窃的准备工作和偷窃行为是如何进行的。伊瓦尔马上起身,离开自己坐在咖啡馆门前的那把椅子,在这里伊瓦尔的视野太有限了。现在伊瓦尔需要一个视野广阔的位置,就是说,需要一个活动观察点,以便能毫无障碍地监视他。伊瓦尔试了好几个地方,最终选择了一座四周贴满了伦敦各剧院海报的商亭。伊瓦尔可以站在这里,装作一心一意地看海报的样子,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而实际上在柱子的掩蔽下却从这里观察那个扒手的一举一动。就这样,伊瓦尔带着一股现在连他自己也觉得无法理解的顽强劲地注视着这家伙如何****那艰难而又危险的勾当。伊瓦尔不记得,有什么时候伊瓦尔曾怀着如此巨大的兴趣在剧院或电影院里观看过演员的表演。现实中最戏剧性的瞬间要远远超过和高于任何艺术形式中的现实。

    一个扒手在把他的手伸向猎获物时,他的眼睛必须是清澈的,可亲的,他必须用最平淡的声调谦卑地嘟囔一句“对不起,先生”。但是,这还不够。在他行窃的那一瞬间,单有狡猾、警惕和敏捷还不够。在这之前,他必须具有才智和善于识别人的能力,他必须以一个心理学家和生理学家的身分对他的对象作出考察。在整个人群中,那些漫不经心、轻信不疑的人才是他考虑的对象,而在这些人之中只有那些没有把大衣钮扣都扣上的人,那些走路不太快的人,可以不引人注目就走到他跟前的人,才是真正的目标;在一百个或五百个行人之中——在那个钟点内伊瓦尔数过的——只有一两个人能落入他的狩猎场,不会比这再多了。一个明智的小偷只能对这极少数的对象行窃,而在这极少数对象中的大多数人身上,他的行窃动作由于种种数不清的偶然原因,在最后的一刻遭到了失败。对于扒手这一行来说,必须有丰富的人生阅历、警觉性和自伊瓦尔控制能力。要知道,一个小偷在行窃时,不仅要用自己所有的处于紧张状态的感官来选择和挨近自己的对象,而且还得同时用他痉挛起来的感官中的另外一种感官来观察是否有人在盯着他。不管是警察还是街角中的暗探,或者一个讨厌的好奇者,经常是在大街上游来逛去的。所有这些他都不能忽略,会不会他的手在橱窗上被映照出来从而暴露了他,会不会有人正从商店和窗户后看看他。付出的精力是那样巨大,危险是那么多,两者简直不成比例,只要一个小小的失误或失算,就得和这阳光明媚的林荫大道告别三到四年;指头稍一哆嗦,或者手的动作稍一紧张,那就得和自由分手。光天化日之下,在林荫大道上行窃,这是一种极大的胆量啊,这一点伊瓦尔现在才明白了。从那以后,每当报纸把这类偷窃当做是无足轻重的小事一桩,在犯罪一栏中只给他们寥寥几行的版面时,伊瓦尔就觉得这是不公平的。要知道,在他们这个世界上一切合法和非法的技艺中,这一行是最困难最危险的:它的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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