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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火魔剑-第1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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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发现噢。”

星光下,薇薇绝美的容颜更加让人沉醉,凌云点点头,说,“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明天我来这里接你。”

薇薇轻巧的一转身,消失在视线之内。

凌云目送薇薇靓丽的身影离开,禁不住叹道,“得妻若此,吾复何求!”猛然想到自己是茅山宗掌门,身负重任,有些发热的头脑冷静下来,转身向外走去。

晚上光线并不明亮,凌云稍稍低着头,很快出了帝国魔武学院的校门,来到大街上。

此时时间还早,街上的行人并不少,走了一段时间,觉得有些奇怪,白天那么多人见到自己,晚上怎么没人认出来?自己的装束很特别啊!

迎面过来一位青年武士,高高昂着头,大步流星向这边走来,身穿青色武士服,腰挎一柄赤红色宝剑,凌云一愣,心说这装束怎么和自己这么像?

青年武士目不斜视,很快走过去。

没几步,又看到一个穿青色衣服,腰挎猩红色宝剑的人,仰着头擦肩而过。

凌云心说这么巧啊,难道今年流行青衣红剑?仔细一看,大街上竟然有许多身穿青衣,腰挎红剑的人,有武士,有普通人,甚至还有魔法师。

凌云恍然大悟,这些人可能看到自己的装束,特意模仿,怪不得没人认出自己,大街上到处都是,不对,我的可是道袍,又一想,自己的青色道袍在西方大陆奥斯特比较难买到,所以用青色衣服代替,至于红色佩剑,虽然不多,也不是十分难买。

凌云无语,一不小心,引领了今秋流行服饰,这样也好,省得谁都认出自己!

很快回到原来的宾馆,运功之后,开始呼呼大睡。

*******

醒来时天已大亮,今天天气不错,凌云简单收拾一下,走出宾馆。

举目望去,四处都是身着青衣,腰悬红剑的人,晃来晃去,凌云不禁摇了摇头。

今天晚上,就要带薇薇一起走了,利用这个时间,好好逛一逛布鲁沙吧。

至于魔武学院,还是晚上再去吧,那里能认出自己的人比较多,一旦被围观就不妙了,兰德里,梦清他们,以后有时间再去看,现在自己是个公众人物,加上要携带帝国公主薇薇私奔,不得不小心一些。

凌云往布鲁沙的中心城区走去,一路上还真没人认出来,一方面是昨天围观的众人大多在远处,面目看的并不十分清晰,二来街上到处都是青衣红剑,凌云的装束反倒没有人注意了。

凌云心中暗暗高兴,这样也不错,省的让人发现,哎,没想到,一不小心成了大英雄和偶像,难道偶像就这么容易产生么?

路过一条小街,一缕清清的歌声传来,澄澈的没有一点杂质,没有一丝的烟火之色!

凌云顺着声音的方向看去,街边的一个角落内,一个衣着很朴素的女孩子,相貌也很普通,抱着一把吉他,唱的正是那首“天使的翅膀”。

歌声中带着悄然的冷淡和些许的伤感!身前的吉他袋上,放着一些散落的铜币。

周围人流熙熙攘攘,真正停下来听歌的人却不多,女孩子全然不顾四周,低着头边弹边唱,如果不到身边,完全不会相信这犹如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从这个不起眼的女孩口中传出。

凌云轻轻的走过去,在旁边静静的听着,在这澄澈纯美的歌声中,心灵似乎受到了洗涤和净化。

一曲终了,女孩收起那些散乱的铜币,把吉他装进袋子,准备离开。

凌云方回过神来,从八荒之戒里面的金钱阁内掏出一百金币交到女孩子手中,女孩稍稍一愣,接过金币,连看都没看凌云一眼,就匆匆离开了。

……

现在凌云是暴发户,倒不是心疼钱,只是觉得有些奇怪,这女孩子在这里唱一年也得不到一百金币,怎么会一点反应没有?

旁边一个中年乞丐嘿嘿一笑,“这位小兄弟,你这么有钱,就给我叫花子几百金币吧,已经好几天没吃到饱饭了。”

凌云心说这年头乞丐空气怎么这么大,张口就是几百金币,当我是冤大头啊,抬眼一看,中年乞丐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

怎么有些眼熟?

想起来了,正是上次听这首歌之前,多花了冤枉钱,买完剑回来时,施舍五金币的那个乞丐,难不成他也记得我?

算了,多做点善事吧,今天晚上就要带公主私奔了,反正这钱也是从龙之国抢来的。

心情高兴,凌云哈哈一笑,又从八荒之戒金钱阁中取出三百金币,交到中年乞丐手中。

中年乞丐接过钱,笑逐颜开,“年轻人,心地善良,必有好报,不错,不错,老叫花子我又可以吃几顿饱饭了。”一溜烟消失不见。

又要出行了,凌云在城内采购了许多生活用品,采购完之后在城内闲逛。

********

终于到天黑了,口念茅山飞翔咒,趁着苍茫的夜色,凌云如一只大鸟般迅速掠过布鲁沙的上空,很快飞到魔武学院的荷塘边。

四下并无人,心说,可能薇薇在收拾东西,等一会吧。

过了许久,一个青衣的男子从东边走了过来,来到凌云身边,用力的拍了凌云肩膀一下。

凌云一愣,难道我被认出来了?仔细一看,不禁笑出声来。

这男子正是薇薇所扮,头发束了起来,头戴方巾,身穿青色武士服,腰悬红剑,一副十足的青年武士打扮。

只是相貌实在过于俊美,很难不让人怀疑,还有就是胸部虽不那么高耸了,却也比较突出。

薇薇得意的说道,“怎么样?我马上就要闯荡这方大陆,如果我不拍你,你是不是认不出我来?”

凌云上下打量了一番,摇了摇头,“还是不太像,哪有这么漂亮的男子,还有就是……”眼光落到薇薇的胸部。

薇薇气恼的说,“哼,我白收拾一天了,我一定要让别人认不出来,反正我父皇给我的期限还有五天,这样,现在大街上到处都是你这装扮,咱们也不用偷偷摸摸的跑了,明天下午一点,你到米尔湖畔来接我,另外我还有些东西要买,买完我们就出城,你看怎么样?”

凌云知道薇薇的脾气,反正自己也没什么事,点了点头,“好,明天我来接你。”

薇薇没有再说什么,气呼呼的走了。

凌云目送薇薇的身影离开,心说,这个公主的性格还真是倔强无比,笑了一下,回到自己宾馆之中。

……

凌云全然不知,今天,一个爆炸性的消息正以恐怖的速度在布鲁沙疯传,那个大英雄,大豪杰凌云,居然是个小偷,大骗子。

龙之国的龙族本是奥斯特帝国的好朋友,在很久前的战争中曾帮过奥斯特帝国,那些探险进入的高手都是被外面的魔兽吃掉,并非龙族所为。

凌云冷叶进去后,即将被大魔兽吃的时候,被龙族所救,可凌云冷叶竟然恩将仇报,趁机偷走了龙族的至宝——龙珠。

那个冷叶并没有死,曾有人亲眼看到冷叶在一个晚上匆匆回来,之后又匆匆离开,恐怕是畏罪潜逃。

而凌云丧心病狂,竟利用这件事把自己塑造成大英雄,真是无耻之极。

龙珠为龙珠至宝,戴在身上可令功力与日俱增,修炼加快十倍以上!有人早已证实,凌云走的时候是七阶中级,短短数月已经是八阶初级,就是龙珠的神奇力量!

凌云再次轰动布鲁沙!

第194章 大败类凌云

 这个爆炸性的消息传播速度之快,超过了几天前凌云成为英雄的那次!

摧毁一个英雄显然比塑造一个英雄更容易,也更令人兴奋!

大街小巷,凌云几乎成了唯一的话题!

“什么大英雄凌云,纯粹是欺世盗名之辈,鸡鸣狗盗之徒!”

“卑鄙无耻的凌云,竟敢冒充英雄,你以为英雄那么好当的么?”

“看他在台上装的多像啊,没想到凌云就是一个败类,纯粹的败类!”

“我早就看出不对劲,凌云就是个罪人!”

“这个可恶的大骗子!”

“彻头彻尾的大骗子!”

“流氓,无耻,龌龊,下三滥的罪人。”

“恩将仇报,无耻之极,布鲁沙的耻辱!”

“让人鄙视的小偷!真是该死。”

“凌云这个大败类,奸诈狡猾,丧心病狂的大恶人!”

“要是抓住凌云这个无耻阴险的败类,让他死一万次也不为过!”

……

各种恶毒的攻击如潮水一般在布鲁沙城蔓延,一夜之间,凌云由大英雄,大勇士,大豪杰,变成了大骗子,大恶人,大败类!

帝国魔武学院院长莱利狠狠的责怪自己的鲁莽,早看出凌云有问题,还是冲动了,为什么要上台宣布这个败类为魔武学院终生荣誉学员呢?哎,莱利来来回回踱着步,深深自责。

各大家族本已经认为凌云背后定有极其深厚的后台支撑,否则怎么可能一夜成名,正准备挖空心思拉拢,猛听到这个消息,方才恍然大悟。

许多豪门少女挖空心思打扮,准备吸引凌云,听到这个消息,轻蔑的一笑,“哼,这个败类,当我的仆人都不配!”

布鲁沙城内的众多高手也已得到消息,对于凌云是英雄还是败类,他们并不放在心上,真正吸引他们的是龙珠。

龙族至宝——龙珠!

可提高修炼速度十倍以上的龙珠!

实力提升是每个修炼者梦寐以求的,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绝世宝物!

对于外面这些,凌云茫然不知,此时正在宾馆内盘算将来的打算。

出了布鲁沙城以后,先找个地方住下,薇薇是公主,不能暴露,所以这地方必须隐蔽,最好是风景秀美,薇薇喜欢的地方,还有就是一定要适合自己修炼。

现在已经不是学员了,身为茅山宗掌门,身负复仇上清宫,光复茅山宗的重任,还要在十年之内上魔界寻找失踪的父母。

这些,都离不开强悍的实力,没有实力,哪能杀上昆仑?没有实力,进入魔界,只能是瞬间灰飞烟灭的结局。

现在不过是八阶初阶的实力,什么时候能复仇呢?那可不是一句空谈,必须要加紧!

凌云躺在床上,看着天花板,心里却在不停的思考。

*******

看看时间,终于快到下午一点了,凌云站起身来,口念飞翔咒,直飞米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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