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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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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般,将帕丽斯捆绑个结实。

“那三个笨蛋。如果误了怀特迈恩小姐的事,待会有他们好看。”绑架者嘀咕着,关上厢门,摸了只香烟,他环顾四周,但空地只有一片黑魅魅的阴影,与他嘴上,一明一灭的火花。

按那位女大佬的要求,他们应该在这里,换上一辆没有牌照的黑车。迅速离城。

突然顶在后脑勺上枪口。让黑帮打手,明白了同伙为什么会误点。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东方的谚语,很符合现在的场景。”身后传来一个男人地讽刺,然后,就是一声沉闷的枪响。

男人将手枪放回衣兜,俯下身子,将手放在绑架者的胸口,确认他已经死亡后,微微点了点头,然后爬上马车。

他并没有立即解开帕丽斯身上的绳索,而是用慎重的语气说。“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如果不是要从你嘴里,知道一些消息,我犯不着冒着危险救你。所以必须得听我的,否则,再把你扔给那些残忍的黑帮。”

帕丽斯惨白着脸,从喉咙深处发出呜呜的哀鸣,拼命点头。

当该死的袜子。从她嘴巴里取出来时,帕丽斯狠狠咳嗽了几声,然后喘息着轻喊道,“我认识你,你是坦丁司法厅地隆奇秘书官!”

随着储妃殿下地日益康复的身子,起死回生的魔药,与那位神秘富有地英格玛勋爵,像荒原蔓延的野火一般,迅速成为了时下最热门的话题。

医学界的学者们,撰文分析神奇疗伤药的配方,本来,这个时代的医学,就与神秘主义密不可分。有人信誓旦旦地推敲道,魔药中应该含有曼陀罗雌性根的成分,这种传说中的植物,在神秘学派中,一直具有万灵魔药的声誉。

教会对此事保持了沉默,并庆幸这魔药独此一瓶,而且剩余的份量,都已使用在了储妃地伤势上。毕竟治疗能力,一向是教会神甫们的金子招牌,假如有别的学派超越了他们,这无疑是沉重的打击。

而小报的编辑们,则把重点放在描叙那只盛药的珍贵瓷瓶上,文章中还穿插了勋爵昔日在东方的冒险生活。已经有出版社,急迫地给福兰发来信笺,邀请他写一本回忆录。

“根据现在的热潮,本社能保证,销量至少会在五万以上。阁下也许并不看重微薄的稿酬,但本社仍然决定,将版税确定于百分之二十,已表本社对阁下地尊敬。当然,如果阁下事物繁忙,本社会派出一位资历丰富的传记作家,您只需在一周时间内,每日抽出两小时的空闲,口述即可。”

福兰是在马车上阅读了这封信与近日来的报刊。“事态在能容许的范围。”他想。

起死回生,对世人的冲击,显然是可以想象到的恐怖狂热。没人不想获得多活一次的机会。

连凡尘的君主们,都会顶礼模拜他,但同时,各种势力也会制约他。当一个地位尊崇的治疗机器,可不是福兰的追求。

所以他编造了魔药的骗辞,并强调,那是冒险生涯中意外所得。

一个魔药学大师,虽然神秘,但并不脱离凡人见识的范围。

他收敛了思绪,朝车窗外望去,马车刚行驶过白银大道中段的一个,十字路口,朝皇城区开去。

佩姬在恢复意识后,由医院搬到了金蔷薇行宫疗养。出于礼节,福兰准备去探视一次。

金雀花家的大小姐康复得不错,正精神不错地依偎在床头,天鹅绒芯的靠垫上。精美的锦缎地毯、绚丽多姿的彩色玻璃、楼刻着松石藤箩纹的象牙壁挂和珐琅漆的檀香木家具所组成的奢华寝室里,堆满了一束束浓郁芬芳的鲜花。

正对着庭院的一整面墙被打通,安着一扇落地大窗,正半开着,新鲜的空气,冲散了房内飘荡着的徐徐清香。

“刺客疯了?”佩姬疑惑地问道。

“无论是医生,还是经验老道的审判官,都能确定,他的精神是真的崩溃而不是装疯卖傻。”一位穿着便服的中年人,沉稳地坐在床边的沙发上,他刚五十四岁,除了浓密的金发中,点缀着几缕细碎的银发,再也看不到任何衰老的痕迹。

脸部的轮廓与佩姬有几分相似,但显得更为刻板刚强。特别引人注意的,是那双灰蓝色的眸子,总是不经意地,流淌着威严、不允许任何人逾越的光。

这是一副标准的强硬派铁血领导者的形象,他只是优雅从容地坐在沙发椅上,微微凝视着你,就会让被注目者觉得,自己必须屈服与顺从。

………………………………………………………

第二十五章 大公爵

    萨玛·唐·莱因施曼大公爵,金雀花的主人,帝国贵族上议院首席议长,拜伦最有力的权柄者之一,以及,佩姬的亲父。

他抬眼望了望落地窗外的常青灌木,又说道,“这件事不会是皇帝党那群猪锣干的。”

“我清醒后,曾分析过遇刺前后的经历,但,这不像是场计划精密的谋杀。”佩姬说。

“这点无所谓,我现在正在考虑,能通过此事,给家族带来什么利益。”萨玛说道,“高德佛里伯爵已经提交了辞职报告,而新人选,应该是金雀花的盟友。”

佩姬似乎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她用手臂撑住身子,想坐得更靠上一些,但这动作,马上引来伤口处的痛楚。她倒抽了一口凉气,片刻后,揣摩地问道,“父亲,一月后的婚礼,是否……”

“最好照常举行。”萨玛公爵摆摆手,决然打断了女儿的话,“父亲已给你铺垫好了黄金与宝石堆砌成的大道,你只需要听从安排。”

公爵的随从书记官,在门外唤道,“大人,下午两点,您约好了与三位元勋议员会谈。”

萨玛抿了抿嘴,对佩姬叮嘱,“好好休息,你只需要听从安排。”

他又重复了一遍,然后快步走了出去。

佩姬眯着眼,追随着父亲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门外。“瞧,这就是我尊敬的父亲。”她的嘴角氤氲着意味不明的浅笑。

有时候,连她都怀疑,父亲的胸腔里,是不是跳动着一块冰冷的钢铁。

就算是女儿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他也只来探望了半个小时。

只有命令,毫无温情的半小时。

在这一瞬间,如果有外人在场,会从姑娘的脸上,读到许多表情。

烦暴、气愤、心灰意冷,以及更多更诡异,难以用语言来述说的情绪。

风无声无息地将深色调的帘布流苏,卷起又抛下,温润的阳光,也因此时而倾照入房间,时而被隔断,光与影。交替地在佩姬冷且媚地容颜上,轻轻抚过。

福兰在金蔷薇行宫的前庭,遇见了大公爵。那时,他在宫娥的带领下,刚穿过一座柱廊环绕的方庭。

方庭的路面全由白色的大理石铺就,日冕、鸟舍、雕像等的装饰类建筑,巧妙地放置在庭院四周,而最外围,是划分庭院区域的树篱镶边。在一道道树篱地间隔中,种植着姹紫嫣红的花卉。

一位步伐稳重的半老男人。从不远处。铅顶木柱的拱廊经过,那人身后的随从,朝福兰望了几眼。疾步跟上去,在男人耳边低声说了几句。

“卡西莫多·伯骑士勋爵阁下。”男人从拱廊的通口走过来,用肯定而非疑问的语气打着招呼,“我一直想对阁下表达感激之情。日前,就是您,挽救了我女儿的性命,莱因施曼一族永远记得朋友的恩情。”

这番说辞,让福兰知道了对方的身份,他礼貌地微微鞠躬,“大公阁下。很荣幸能见到你。”

“爵士先生,这里不是正式场合,所以不必过于拘谨。”萨玛点点头,“能陪一个无聊地老头,散散步么?”

“当然。”福兰回答。

方庭外是一片缀花草坪,灌溉用地沟渠和喷力系统,被巧妙地隐蔽在草皮下。在晴天,每隔两个小时,就能看到。缤纷的水雾,由地面的漏口喷薄而出,闪烁出红掩蓝靛紫地璀璨光斑。

“伯骑士,据说是英格玛建国时就存在,历史悠久的姓氏,虽然只是勋爵家,但血脉的尊贵,就如绝世佳酿,需要时间的沉积。那些立门不过十来年的家族,就算拥有子爵伯爵的头衔,也不过是暴发户罢了。”

“很感谢您的夸奖。”福兰淡淡地回答,同时小小地吃了一惊。

他伪造的身份,是遥远的岛国英格玛,一个在几年前失去继承人的没落家族。

但这位大公爵,了如指掌般地随口道来。

福兰不相信,公爵有什么手段,能跨越空间地约束,到英格玛调查一番。

就算自己初到坦丁时,就派人前往英格玛,来回耗费在路途上的时间,就得大半年。绝不会被人过早地发现航漏。

唯一的解释,就是公爵年轻时,在学习每个贵族的必修课:纹章学时,附带着研究过异国的贵族谱系。

光拜伦的古老贵族,以及家族的分支,就近四百个,如果加上他国,足以让人光瞟一眼,就头昏眼花。

以大公的身份,不会为了自己,特意再去翻遍有三十本之多的《纹章谱系学》。几十年来,记忆居然没有衰退。这位金雀花地家主,光强记博闻的功夫就值得赞叹。

“我记得,伯骑士勋爵家的徽章,是绿底金穗边的白兰花。”

“金穗布边,在英格玛,惟有伯爵以上的贵族,才有权使用。”福兰叹了口气,“伯骑士家历代只出过一位伯爵,那就是曾祖父,绿底金穗,也惟在那一代出现过。”

“我记错了。瞧,年龄永远是记忆的天敌。”萨玛露出一丝难以察觉的笑意,解释道。

福兰微皱了下眉头,公爵显然是个非常警惕的人,刚才那番对话,不是出于怀疑,而是习惯性的探试。

如果不是在伪装身份的同时,仔细研究过伯骑士家族的谱系,就已经露了马脚。

“大人,约定的时间就快到了。”随从在身后提醒到。

“我知道了。”萨玛点点头,继续对福兰说道,“我在年轻时,也做过冒险的梦,渴望环游世界,见识各国的风情。在不少宴会上,我听旁人提起过,你还是位冒险家。下次有机会,也许我能听听你的故事。”

这属于非正式的邀请,福兰微笑着回答,“那下次吧。”

他向公爵告辞后,朝佩姬的居所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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