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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天香-第2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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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红玫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罗江,罗江立刻抱着肿肿的腮帮子,痛呼出声,李红玫的脸色立刻变了,刚要说话,我笑着说:“阿姨,您喜欢红色么?”
  李红玫疑惑地望着我,问我问这个干嘛?
  我说:“我上次看中了一款红色的沃尔沃,我很喜欢,但就是不太适合我一个大老爷们开,今天看到您,我就觉得那款车特别的适合您,不如我们现在去车行看看,若有这款车,我直接给您定下来,怎么样?”
  李红玫听到我的话后,眼前一亮,然后立刻露出犹豫之色,说道:“这不太好吧?我们才第一次见面,你就送我这么贵重的东西……”
  我摇摇头说:“妈,您就别跟我客气了,您把我当亲儿子看待就成。”
  白水水立刻兴高采烈的走过去扶起了李红玫,说道:“妈,你看法哥对你多好啊?你可千万别驳了他的好意。”
  李红玫喜笑颜开的说:“那好吧,那我们这就去看看?”
  “当然要去看看!”白水水说着,就跟她朝门口走去,我跟在她们的身边,顿时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罗江连忙追过去,说:“阿姨,您可别忘了,王法打人很厉害的,如果水水跟他在一起,挨打了可怎么办?”
  我一脸痛心疾首的说:“罗江,你怎么这么喜欢血口喷人呢?之前如果不是因为你的那几个兄弟来我们吃饭的房间挑事,口口声声说我抢了你的女人,我也不会动手。至于水水,我把她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凉了,我哪里舍得动她一下?”
  李红玫听到我的话,顿时点了点头说:“没错,我看得出来,小法他不是你说的那种粗暴的人,他跟我说话的时候,一直彬彬有礼的,而且水水又不是傻子,如果王法真是你说的那种人,她怎么可能会喜欢他呢?”
  看到李红玫反过来帮我说话,我心里顿时爽歪歪。
  虽然她不是爱慕虚荣的人,但是谁不爱钱?更何况我一出手就是一辆沃尔沃,想必就是罗江都没有这么大的手笔吧?
  罗江直接被李红玫的话给搞得傻眼了,这时,李红玫继续苦口婆心的说道:“还有,小江啊,我明白你喜欢水水的心情,但是你让你的狐朋狗友去找她,这点可做的不太好,万一他们伤了小法和水水呢?”
  我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说:“是啊,罗大少,你不能因为自己是市长的儿子,就搬弄是非,为非作歹吧?”
  罗江面色一阵红一阵白,浑身气得直颤,指着我吼道:“王法,你给我等着!老子要你好看!”说着他就愤愤然的离开了。
  李红玫有些担忧地说:“我以前可没看到他这么凶的时候,小法,他会不会对你不利呀?他毕竟是市长的儿子。”
  我揽着她的肩膀,亲昵地说:“妈,您放心吧,他不敢的,市长的儿子有什么了不起?在飞机上打了人回来照样得吃官司不是?”
  她“扑哧”一声笑出声来,然后就和我们一起欢欢喜喜的离开了家中。
  一个小时后,李红玫高兴的开着自己那辆沃尔沃回家去了,而我也带着白水水坐车回学校,我寻思着过段时间得去考个驾照,否则就算我现在会开车,没有驾照也不行。
  等我和水水回到学校时,晚自习的时间已经快到了,我们赶到教室,看到曹妮已经等在了讲台那里,她见我们进来,目光在我们紧紧牵着的手上扫了一眼,旋即淡淡的收回了目光,偏过脸去。
  回到座位上,我掏出手机,给她发了一条短信,说我晚上要去一趟市长家。
  她没有回我短信,似乎是不打算理我,我叹了口气,看来她是打算不理我到底了,只是在下晚自习的时候,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是她发给我的,上面只有几个字:校门口等你。


第229章 曹妮的过往
  看到这条短信,我心里满是高兴,她是准备陪我一起去?
  我问陈昆他们在哪个宿舍,他说他和陈涯,傻强都在345,这一下,我彻底傻眼了,然后就是巨大的欣喜,看来曹妮把一切都安排好了,想到这里,我真想把她狠狠按倒在地,可劲的亲亲她。
  “法哥,你笑的好淫荡啊。”陈昆有些好奇地说道。
  停在门口,我说:“我也在345,今晚如果我回来晚了,有检查宿舍的,你们掩护我,如果没成功掩护,那你就说我们辅导员肚子不舒服,我送她去医院了。”
  陈昆有些惊讶地望着我,估计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我后面一句话给吓到了,他脸色不自然的望着一旁安静站在那里的白水水,说道:“你不回宿舍?要跟曹妮姐……出去过夜?”
  我瞪了他一眼,他立刻闭上了嘴,我说:“我是去办正事儿,今天惹了点麻烦,如果不处理一下,会很不舒服。”
  说到这,我的眼前就浮现出罗江咬牙切齿的画面,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那个罗江肯定不会就此善罢甘休的,如果他在去缠着李红玫,在白水水的面前像苍蝇一样飞来飞去,我会感到很困扰,而且,我怕他会用阴招,毕竟他一看就是一肚子坏水的货色。
  最重要的是,我觉得有必要让安家的人知道,我王法回来了!
  白水水似乎能明白我心中所想,她一脸担忧地望着我说:“法哥,你一定要小心一点,回来了给我打电话。”
  我摸摸她的头,笑着说:“放心吧,我不会有事的。”说着,我看向黄珊珊,见她撅着小嘴一脸不高兴的样子,说道:“珊珊,水水就拜托你照顾了,还有,过几天我跟你一起去见见干妈。”
  黄珊珊冷哼一声,说道:“我妈已经知道你回来了,我说你很忙,她说等你消息,这几天就不打扰你了。”
  我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教学楼,快步朝着学校门口走去。
  新生只上一节晚自习,所以现在距离宿舍关门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路上很热闹,许多新生三五成群的去学校门口逛街买东西,四处都是银铃般的笑声。
  看着一张张天真的笑脸,我竟然有点羡慕她们,她们可以无忧无虑的享受大学生活,而我却终究只是这里的一个过客。只是这样的笑容,应该会越来越少了吧?毕竟在大学这个大染缸里,想要始终保持一颗单纯的心,是那么的困难。
  胡思乱想着来到校门口,对面一辆红色宝马MINI按起了喇叭,我立刻走了过去,打开门,就看到曹妮正坐在驾驶席上,隔着窗户望着那些结伴而出的男生女生,我看不到她的表情,却能感觉到她心中的羡慕。
  这样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她,竟然会羡慕一群不谙世事的学生,这让我感到奇怪。
  曹妮偏过脸来,语调清冷的说:“其实,我很羡慕普通人的生活。”顿了顿,她说:“我知道你一直很想知道我的过往,今天,我就讲给你听一听。”
  我点了点头,安静的听她讲起了那段她似乎很不想想起的回忆。
  曹妮说,那是她初次见到王光荣的那天,那天,她刚满六岁,父母遭遇横祸,双双溺亡,她被这个噩耗吓傻了,在父母的尸体前不哭不闹,宛若石雕。
  而亲戚们都认为她是扫把星,都不愿意收养她,在她父母葬礼结束的那天,她被所有人狠心遗留在那空荡荡的家里,而正是在那种无助和惶恐中,王光荣出现了。
  记忆里的那个男人,留着青涩的胡渣,身体健硕,笑起来很温柔,浑身上下却有挥之不去的哀伤。
  那时,小小的她就在想,也许,这个男人和自己一样,很可怜,很孤单。
  王光荣问她愿不愿意跟着自己,那时候的他刚刚到安家,只有二十几岁,还是一个在腥风血雨中艰难前行的小混混。
  即使是六岁,曹妮也知道,跟着这个男人,很可能一辈子都要在泥泞中度过。
  但是,她还是答应了他,只因为他是唯一一个愿意收留她的人,从此以后,王光荣定期往一张卡里打钱,安家的所有人都以为那张卡是他的存折,却不知道那张卡是给曹妮的,她拿着这些钱读书和生活。
  表面上,她只是个普通的小姑娘,只是不爱笑,不爱说话。
  但背地里,她跟着王光荣苦练功夫,在他的各种残酷训练下,一步步成为他手中的一柄剑。而这期间,她只交过一个朋友,那就是于子昂。
  于子昂的家人就是为安家做事的,起初,两人并不相识,后来,于子昂在学校被人欺负,是曹妮救了她,本来曹妮以为只是举手之劳,可是于子昂却像是狗皮膏药一样黏着她。
  那个年龄,纵然心炼成钢,也会渴望有人陪伴,所以曹妮终于跟这个当时看起来还很正常的小姑娘变成了朋友。
  原本是一段很纯情的友谊,却因为她们各自的选择,和于子昂那渐渐膨胀扭曲的感情消失殆尽。
  后来曹妮放弃了念完大学,悄无声息的回来,隐藏在王光荣的背后。
  她的大学生活很短,短到她甚至记不起那段时间究竟发生过什么事情。
  谁知,她刚在安家呆了一年,王光荣就出事了,她也险些在那场灾难中沦丧。
  好在,老天爷是同情她的,所以让她逃过一劫后,又找到了王光荣,然后她就一直跟着他,直到她被他派来我的身边。
  她没有说她跟着王光荣的这段时间,她做了什么,但是我知道,她能如此强大,必定是经过千锤百炼的,她吃的苦,想必是常人无法忍受,也难以想像的。
  听完曹妮的话,我的心一点点的疼起来,如果她没在开车,我一定要狠狠的抱着她,我问她为什么不选择就此脱离那个黑暗的生活?
  曹妮摇摇头,冷冷地说:“就此脱离?若是那样,我又如何对得起光荣大哥对我的养育之情?我生来就该是他的一把剑,只是这把剑,最后被他移交给了你而已。”
  我顿时不知道该做什么,摸出一根烟,我不禁想,若是当年的我,会这么做么?也许王光荣真的是曹妮的恩人,但是他在成就她的同时也毁了她。
  “为什么突然想起来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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