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魔刊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明末朱重八-第12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张樱仙心中先是一惊,随后升起的是一种取得了胜利似的得意,你不是不看吗?结果你怕我进了木桶你看不到,想让我站在外面洗澡……说不看都是装的,哼,男人!

她的想法刚刚到这里,就见到朱元璋又扭头走出山洞,边走边道:“听人说桶匠送了你一个洗澡桶,我就知道你要发傻,所以赶紧回来一趟,腹部有伤,你居然真想泡在水里?找死不是你这样找法!伤口结疤两个月以后才能盆浴,现在只能淋浴,让丫鬟们用小桶勺水给你浇着洗吧。”

“吓?”张樱仙楞了楞,搞了半天,这男人叫我别进桶,只是这个意思,不是想让我站在外面让他看吗?

很明显,真不是,朱元璋已经走出了山洞,这其间连头也没回一下。

张樱仙瞪大了美丽的眼睛,站在木桶边,整个人都呆了:“这人,究竟为什么逼我做她的压寨夫人?我在这里究竟是用来干嘛的?”

---------------

就在张樱仙治伤的这一个多月里,山寨里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上次从官兵那里收缴来的武器,已经分发给了士兵们,战斗力最强的老一队和老二队,现在都用上了正正经经的兵器,不再使用削尖的木棍了。他们的长矛有了铁制的矛尖,而且少量的士兵还用上了铩。

铩,这个词大伙儿肯定很陌生,但如果看看这个成语——“铩羽而归”,大家就恍然大悟了。

铩是中国冷兵器时代的一种长矛,它与普通长矛的区别,就是在矛尖的下部,伸出了两只耳朵,使得矛尖看起来像是十字形。这种兵器其实自汉朝之后,就已经不被军队采用,但是由于明末武备混乱,士兵们经常自己打造些古怪兵器来用,所以有少量的铩也落到了朱元璋的手里。

这种兵器其实比长矛要好用,最关键的就在于那两只多出来的耳朵。

长矛刺人,一般来说刺入一定的深度就足以致命了,但是在战场上,由于双方互相冲近,长矛捅刺,很容易就把对方捅个透心凉,前胸扎进,后背穿出。这样虽然看起来很了不起,实际上却没什么好处,因为长矛将对方刺穿之后,要再拔出来就困难了,长达好几米的长矛,得退多远才能拔出?

所以,使用长矛实际上只需要捅入对方身体一小截,到足以致命的程度,就停止前进,赶紧拔出来捅下一矛……铩(十字枪)这种兵器多出来的两只耳朵,就可以保证长矛在刺死对方之后不致于贯穿而过。只刺到一定的深度,就停下来。

这种兵器可以说是正宗的凶器了,与削尖的木棍儿完全不是一个档次。

这批矛和铩配备给老一队和老二队之后,朱元璋的军队素质又一次拔高了一个台阶。由于打败了官兵,寨子里的士兵们士气也非常高涨,大伙儿对未来都有了不小的期待,有些胆子大的,甚至已经在幻想着某一天冲出黄龙山去,占据府城。

在这种jīng神鼓舞下,士兵们训练的时候格外卖力,勤练武艺,恭听命令,显得十分有劲儿。

被他们抓来的五十几名官兵,在关押了大半月之后,陆陆续续投了降,答应落草为寇。其实这一点也在朱元璋的意料之中,明朝末期,官兵对朝廷的忠诚度其实是很低的,先别说有大量的官兵后来投降了满清,就说满清入关之前吧,大明朝的军户其实就一直在逃亡。俗话说得好,好男不当兵,大明朝的军户地位太低,rì子太苦,许多军户选择逃跑,宁可做流民,也不做官兵。

在这种大环境下,这些官兵不投降才怪,总不可能为了保住一个本来就不怎么好的官兵身份,而选择宁死不屈吧?

曾经在天空中看过世事变迁,王国倾覆的朱元璋深深地知道,什么爱国主义教育一类的东西,都是虚的,你要让一个人为你而战,不外乎威逼与利诱,所谓威逼,就是用生存为前提使之奋战,例如他现在手上的士兵,都是因为活不下去了,才会揭竿造反。至于利诱,其实就是给他们一个美好的生活,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目前所拥有的东西,才会为之抛头颅,洒热血。

大明朝末期,士兵忠诚度不高,普遍叛逃的问题,并不是用爱国主义教育可以解决的,而是应该提高军人们的地位,给军人更优厚的待遇,让他们感觉到不光是在为国家而战,为人民而战,最重要的是,他们也是在为自己而战,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出他们的战斗力。

这些投降过来的官兵,朱元璋今后是打算要重用的,他们至少比一帮子流民要强。不过目前他们刚刚投降,还不能妥以重任。

这五十几个官兵,被朱元璋拆散开来,分别编入了老一队到老八队中间的五十几个小组里面,让他们彼此之间不能形成联合的关系,接下来才是慢慢地感化他们,让他们感受到在山寨里生活比在朝廷的治下要幸福……这样才能真正让他们变成自己的人。

一个多月后的某一天,守山寨大门的哨兵突然大声叫嚷了起来:“王二哥回来啦……王二哥回来啦……”

听到哨兵呼喊的人,趴到山崖边一看,只见白水王二双手拖着一头大野猪,左腰挂一颗人头,右腰挂一把朴刀,顺着上山的小道,缓缓走了上来。

一三八、和我的过去说再见

王二上了山,将大野猪往旁边的乡民身前一扔,轰地一声响,几百斤猪肉落地,真是好声势。他哈哈笑道:“我下山追踪贼人,居然打到一头野猪,哈哈哈,这灾年里野猪可不容易找到呢,真是好运气,谁以前做过屠夫?来把这猪剖一剖,给大伙儿分一分,见者都有份,哎呀,在山里追踪了一个多月,全都吃干粮,我真是饿坏了,谁有吃的给我来点?”

人群顿时发出一阵欢呼声:“王二哥就是豪气,打到野猪自个儿还没吃就说分给我们……”

王二哈哈大笑,他就喜欢做这种仗义疏财似的英雄人物,被乡民们转着他欢呼,他就发自内心深处高兴。他把腰间吊着人头取下来,提在手中,笑道:“贼人的脑袋也被我拎下来了……”

他左手一抬,一张扭曲发黑的脸出现在众人面前,这正是马千九的脑袋,也不知道是几天前割下来的,断颈处血早就凝固了,变成了黑sè,连脸sè也变成了黑青黑青的颜sè。幸好山中的气温还很低,这人头还不至于腐烂。

这么可怕的东西,如果是平时出现在乡民们眼前,大伙儿早就吓坏了,但是自从造反对抗官兵以来,这东西三番两次地出现在众人面前,大伙儿已经不怕了。

“这就是刺伤大嫂的凶手?”

“死得好!”

“呸!”

“走,咱们把这人头拿去送给朱八哥……”王二笑道:“大嫂的伤怎么样了?她没事吧?”

“大嫂没事儿,剪刀能扎得了多深?”乡民们笑了起来:“现在好好的呢。”

一大群人拥着王二,向朱元璋的小山洞走来,路上不停地有人加入。没多久就聚起了几百人,这阵子张樱仙重伤,淳朴的乡民们其实都挺担心她的伤势,又愤恨贼人伤了自家的大嫂,现在真凶的首级拿回来了,大伙儿都想来看看大嫂知道报了仇时的喜悦表情。

这种心理其实很容易理解,比如你给自己的朋友买了份礼物送去,你肯定想看到她拿着礼物时露出的幸福笑容!

此时朱元璋正在山洞里休息,张樱仙腹部的伤已经好得仈jiǔ不离十了,她正在秋叶的搀扶下在山洞里走动,也就是所谓的活血,人长时间躺着不动是不行的,需要走动一下,把身体里的血液活起来,不然那就真的废了。

张樱仙走动了几步,看着朱元璋闭目养神,看都不看她一眼,心里又开始不爽了,这个男人,干嘛老是当我不存在?

她以前是大家闺秀,后来又是富家二少nǎinǎi,都让她被迫约束着言行,但她现在什么都不是了,十六岁女孩的那种青chūn活力,终于失去了束缚。再加上现在身体好了些,jīng神也好了些,一种久违了的调皮劲儿忍不住就跳了出来。看着闭目养神,像个老头儿一样的朱元璋,她心里升起了一种捉弄他的想法。

但是要捉弄这个男人,可不容易,太过火的玩笑,她不敢开,从内心深处她还是怕他的,那就只能来一些不伤大雅的小调皮了,既然你无视我,我就偏要你注意到我……张樱仙走到了朱元璋的面前,故意撩开了自己的衣服,露出腹部的伤口处,其实伤口已经基本上好了,只能看到一个淡淡的红印,红印四周是雪一样白的肌肤,吹弹可破,晶莹透亮。

她故意把这一小块儿肌肤凑到朱元璋的眼睛前面,这个动作是她以前绝不敢做的,但是随着最近的事情一件一件地发生,她居然有勇气做了出来:“你看看……我的伤口好了吗?要不要再继续敷药?”

这是一种挑衅,她心里甚至在想,我就不信,你看到我雪白的肌肤真的能老僧入定。

朱元璋张开眼,在他伤口上随眼一瞄,视那晶莹雪白的肌肤有如无物,立即就闭上了眼继续养神,嘴里随意地道:“不需要敷药了!”

张樱仙一阵气苦……这一阵又输了。

就在这时,山洞外传来一阵嘈杂声,然后是王二的豪笑:“朱八哥,大嫂,我回来啦,我把混蛋马千九的脑袋给拧了回来。”

朱元璋双眼一睁,扬声对着洞外道:“进来吧!”

很快,王二就提着青黑sè的人头走了进来,他把人头故意向地上一扔,然后一脚踢上去,这人头咕噜咕噜就滚向了朱元璋的床边。

朱元璋跳下床来,一脚踩住。然后转头对张樱仙道:“他刺的是你,这个东西就给你处置吧。”对于朱元璋这种做大事的人来说,马千九只是个不起眼的小人物,虽然他刺伤的是自己的夫人,但是这夫人有点假,所以他也并没有如何生气,要是马千九是刺的大脚马皇后,只怕现在他的十族都被诛没了。

朱元璋没心思来管这种事情,伸脚在人头上一挑,将它挑起来,抄在手上,递向张樱仙。

张樱仙刚才调皮,正好就站在朱元璋面前,这一递,青黑sè的人头就直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