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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第3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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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北平,忙又调转马头,冤烘烘地赶去北平诉苦去了。

    吴高和杨文一路急逃,丢下粮草辎重无数,连乐器帐蓬、带出来准备御寒却因时令未到还未换上的棉军服全都成了燕王的给养,如果李景隆真的派一路兵马来永平,燕王纵然能抢在他们前边打一场胜仗,也是来不及把这些雪中送炭般的给养从容弄走的,可惜李景隆没有这么做。

    于是,他就成了燕王朱棣的运输大队长。

    朱棣一直追到山海关下,面对这座雄关,却是无法再进一步了,山海关雄峙天下,岂是容易攻破的,此刻李景隆已兵困北平城,他还得及时回师,对围城的南军实施骚扰战略,把他们拖在北平城下,一直拖到严冬降临,必须得马上挥师了。

    可是山海关两员大将,杨文有勇而无谋,吴高此人虽有阵前怯战的毛病,却是行事慎密,善于捕捉战机,两人各有所长,互补不足,倒是一对良配。一旦回师,急欲将功赎罪的吴高会不会出兵来拖他后腿,实施反骚扰?

    朱棣犹豫不决,难相取舍,最终还是因为心悬北平安危,被迫决定放弃山海关。临行之际,朱棣修书一封,遣一小校送到山海关。吴高不知道燕王是何用意,命人用竹筐把那小校提上城来,取出书信一看,不由啼笑皆非。

    原来信中朱棣好象只打了这一场胜仗就注定了必定完胜似的,先是得意洋洋地吹嘘了一番他自己的赫赫武功,然后就对吴高大加赞誉,赞他有勇有谋,有大将风范,对他如何的赏识,最后又谈起吴高的女儿、女婿,对自己的兄弟湘王和弟媳吴氏自残惨死深表痛惜和愤怒,接着便是要招他为己所用云云。

    吴高大怒,撕了书信,将那小校轰出了山海关,朱棣竟不再战,拔营直奔北平去了。杨文见状心生疑窦,忙将燕王招降经过秘密写下,遣人送抵京师去了。

    “离间计”

    赤luo裸的、毫不掩饰的离间计,谁会相信这样愚蠢的计策?

    朱棣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他只是想恶心恶心吴高,让吴高把时间和精力消耗在向朝廷解说上面,免得来找他的麻烦;吴高也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此事只在叙述永平之败的战报中提了一笔,就呈送京师了。

    但是很显然,他们都高估了某些人的智商。

    半个多月后,吴高已整顿了兵马、备妥了粮饷,重新筹措齐了冬衣。虽说此刻兵马比上一次出征少了,但是经过上次一场惨败,辽东士卒的凶悍士气已被充份调动起来,少了耿瓛那个总跟他唱反调的都督,全军上下号令统一,纪律森严,战斗风貌也是焕然一新。

    吴高信心十足,吴字大旗在已带着凛冽寒意的北风下猎猎飘扬,江阴侯誓师三军,正准备再度出兵去抄燕王后路,朱允炆的圣旨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急如星火地送到了山海关:山海关兵马尽付于辽东总兵杨文辖制,削吴高侯爵之位,夺其军职,流配广西。

    燕王一封信,轻而易举地便折了朝廷一员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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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杀青州 第304章:一封信有意栽花

    第304章:一封信有意栽花

    黄昏时分,眼看就该到了关闭城门的时间了,地平线上突然又出现了几辆车子。

    徐小旗手搭凉蓬向远处望去,从那车的轮廊来看,应该是勒勒车。勒勒车是草原牧族的主要交通工具,主要用在整个部落在草原上迁徙、寻找新的水源和草场的时候,当然,平时也会用来载运货物,这种车子经常出现在大宁城,并不稀罕。

    这种车子以蛮牛拉车,速度不是很快,但是蛮牛力气大,拉得东西多,而且有长劲儿,这是马匹比不了的优点。桦木做的车子结结实实,禁得起长途的颠簸,上边还可以随时搭起棚子来遮阳避雨。每到部落转场的时候,这种车子就会头尾相接,在草原上连绵前进,好象一列长长的火车。

    现在,那五六辆车子就是头尾相连,排成一排的,车子拐到了大宁城前的官道上之后,变成了一条线,的确是奔着大宁城来的,徐姜便摆摆手,制止了手下关闭城门的动作。这支队伍一看就是来自草原部落,只是不知是隶属于泰宁、福余还是朵颜卫的部落。

    这些草原上的汉子舛傲不驯,性情暴燥,大宁城里因为口角或者醉酒经常打架斗殴的,十有八九都是他们。如今他们明明已经到了城门下,你要是连一盏茶的功夫都不等,一定要关闭城门的话,难保他们不会在城下起刺闹事,大宁卫的将士,轻易也是不愿意和这些土生土长的本地牧民发生冲突的。

    车子驶到了城门下,顺着风,老远就飘过来一阵腥膻味儿,车子上摞得高高的,都是羊皮、牛皮,一张张毛皮硬梆梆的,皮子的一面还有黑的、红的血丝,毛皮的另一面也很肮脏,毛发上满时血污和泥土,好在这时节已经很冷了,颠簸之间不会再有夏日时候那些嗡嗡起落的苍蝇。这是些未经处理过的毛皮,值不了几个钱。

    他们的手工艺技术很差,只能以很低廉的价格将这些羊皮牛皮卖给大宁城的皮货商人,大宁城中的汉人能工巧匠们再进行清洗硝制深加工,把它们裁制成柔滑美丽的皮袍、皮毯、毡褥之后,转卖进中原,价格就可以翻上十几倍甚至二十几倍了。从古到今一直就是这样,源头的生产者所获得的收益,是远远比不上中间生产者的。

    徐姜很喜欢吃牛羊肉,却很讨厌这种腥膻发臭的味道,他捏着鼻子站得远远的,一副君子远疱厨的模样,指挥着不情不愿的小兵上前检查,收取入城税。来人是福余卫的,他们没有路引,这些部落民行踪不定,管理也松散,不可能像关内居民一样怀里揣个户口本本,做绵羊一样的顺民,但是他们的车子上插着福余卫的旗子呢。

    检查很快,一车车肮脏腥膻的毛皮,其实是一目了然的,也没甚么好查的,很快他们便被放行进城,徐姜迫不及待地指挥部下把鹿角拒马搬进城门洞,合拢了沉重的城门。城门内的街道上,几个游弋的“百姓”注意到了这支车队,同时注意到了坐在一辆车尾的那个大汉。

    一袭破旧的皮袍,头上戴着毛茸茸的帽子,臃肿不堪的腰间挂着一把解牛刀,用牛皮绳儿系在腰间,看起来就是一个寻常牧民打扮,但是他的模样……

    虽然牧民很多都是这种油油亮亮、黑黑红红的胖脸蛋子,一部虬结如戟的大胡子,但是此人稍稍有些不同,他很像一个人,一个叫做塞哈智的人。沙宁派在城中的人已经反复看过了他的画像,牢牢地记住了他的模样,他很快就被有心人盯上了。

    塞哈智摸了摸怀中揣着的东西,眯着眼向远处望去,再往前走,就要经过大宁卫衙门了,怎么想个法子,不着痕迹地把那东西“遗落”到大宁卫士兵的手中才好。

    塞哈智是个士兵,自从当了兵,他敢打敢冲,悍不畏死,看起来粗鲁,其实粗中有细,自有草原汉子的精明,所以才被燕王一步步提拔为心腹侍卫。但是本质上,他对敌人,仍旧是一把钢刀、一腔热血,一直是用武力来解决问题的。

    可是杨旭大人却告诉他,匹夫之勇其实算不了什么,一个人一定要有头脑,有力气有肌肉的人,总是要归有脑子的人管着的,塞哈智觉得很有道理,他认为摔跤打架的话,殿下一定不是他的对手,但他能做得来的事,殿下也做得来,殿下做得来的事,他就做不来。

    所以他很老实地听从了杨旭大人的吩咐,硬是发动他那生锈的脑筋,把大人告诉他的一番话牢牢地记了下来,然后趁夜翻出了那并不算高的大宁城墙,费了很大的劲儿,找到几个会写蒙古文的牧民,按照大人的吩咐花钱请他们分别按照他的口述写下了一段文字,然后又找到一个不懂得蒙古文的汉人读书人,请他把这些零零碎碎的文字誊抄成一封完整的书信。

    他不识字,但他对着羊皮上的文字,逐字逐句地对照了整封书信,确保一字不差。他虽然笨些,可是他做事够认真,而且够耐心,最后,他在往大宁城来的必经之路上,等到了一队货车,并且用一袋子好酒,和他们交上了好朋友,搭着他们的车子回到了大宁城。

    “乌恩奇兄弟,你们先去客栈投宿吧,我去打点好酒,一会儿去找你们。”

    看到一家小酒店的时候,塞哈智终于想到了办法,那几个福余卫的牧人听了笑逐颜开,同他热情地打声招呼,便赶着车子先走开了,而塞哈智则走向那家小酒店,他打算打上一袋子酒,再在酒馆里喝出一身酒气,佯装酒醉路过大宁卫指挥使衙门,然后“失手遗落”他精心炮制的那封书信。

    塞哈智很开心,他觉得“与马同眠的人身上一定会长跳蚤”这句谚语真的是太有道理了(类似汉语中的近朱者赤),你看,他跟杨旭大人只不过在一起才这么几天,他就学会了动脑筋。这可是动脑筋呐,比动刀子砍人要难多了,他相信继续这么下去,他会变得越来越聪明。

    可惜塞哈智偶然一现的智慧火花并没有得到完美的实现,当他买了一袋子酒,喝了三大碗酒,又故意洒了自己一身酒,一身酒气地离开酒馆,醉态可掬地想要跑去大宁卫指挥衙门口儿惹事生非的时候,几个扮做牧民的沙宁的侍卫堵住了他。

    一番拳打脚踢,紧接着大家就拔出了刀子。

    大宁城没有知府,在这座塞外城池里,大宁卫指挥衙门就负责着本地军政法司各个方面,一见有人动刀斗殴,立即有一队官兵向这里跑过来,那几个沙宁侍卫没想到这个塞哈智如此棘手,竟然拿他不下,眼见官兵跑来,只得一轰而散。

    塞哈智呆了呆,忽然想到这样丢下信也不错,所以赶紧把信丢在地上,也收起刀子逃之夭夭了。

    官兵本来就是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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