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魔刊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吟咏风歌-第16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要。”
  萧凌天觉得自己快要爆炸了,全身的欲望都在叫嚣着要宣泄,眼前这甚者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的身体勾起了他内心最深处的渴望。他不停的索要,不断的追寻,被她的美深深迷惑。直到他听到她的那一声破碎的哭泣。
  “不要。”
  他猛地放开她坐直了身体,因为强行压制欲望和懊恼而大口的喘息着。他简直是疯了,怎么会失控到如此程度,竟差点在这草地上要了她。眼光扫向躺在地上喘息的夜月色,她甚至无力掩起衣襟,白玉般的胸膛呈现在他的眼前,差点给他的自制力以毁灭性的打击。他狠狠咬了一下嘴唇,咬到出了血,才终于控制住自己。上前两步,将她扶在怀中,用颤抖的手指为她系好衣裳,然后将她轻轻抱住,下巴靠在她的头顶,轻拍她的后背安抚她。
  “对不起,对不起。不会再这样了,我不会再伤害你了。别怕,好么?”
  夜月色在他怀里点点头,她不是怕,只是有点害羞和懊恼。在古代发生这样的事,会说是男人欺负了女人,但是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这是两厢情愿的事,所以她并不怪萧凌天。只是突然进展到这一步她没有心理准备。虽说她立志要勾引萧凌天,但萧凌天也未免太配合了吧。
  萧凌天替她整好衣服,甚至还为她理了理头发。看她仪容基本整洁,便拍拍她的背。
  “回去吧,你午膳晚膳都没吃,回去吃点东西早点睡。”
  她点头,不知该说什么。忽然想起选皇夫的事,现在并不是好时机,但看他好像对自己有点内疚,不如趁此机会探探他的口风。
  “殿下,皇夫的事……”
  “以后再说。”他看着她,眼神中有一种坚决,“先回去吧。”
  看来他并没有放弃这个想法,夜月色心头有一把火起,一言不发转身离去。萧凌天看在眼里,也觉得有些棘手,事情远比夜月色想的要复杂。可是他的身子现在快要着火了,还是先解决这个问题吧。
  深夜的正乾宫中,萧凌天压抑的喘息声微不可闻。终于他的身体一阵剧烈的抖动,他在手中释放了自己。步下床走入浴室,他在心中嘲笑自己,自从他真正成为一个男人以后,他从来没有靠自己解决过欲望。可是今天,他谁也不想要,那些女人的身体对他没有一丝吸引,他只想着那个女孩子的娇态就进入了高潮,从什么时候起自己竟沦陷的这么深了?
  想起皇夫的事,他不相信自己会让别的男人碰她,只要一想到他就会想杀人,那么,有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番外一

  夜色如墨,大多是人都已沉入了梦想,但是我,此刻还在房梁上趴着,警惕的感觉这四周的气息。什么?我是小偷?请不要侮辱我,我当然不是一个小偷,事实上,我的职业是一个在所有涉及到古代宫廷戏中都会提到,但从未被人好好描写过的——暗卫。
  是的,我就是一个武功高强的,神秘莫测的,来无影去无踪,只要主人一招手或一咳嗽就会随时随地出现的暗卫,不但如此,我还是整个吟风国最好的、地位最高的暗卫,因为我保护的是吟风国真正的主人——摄政王萧凌天,同时,他也是我所效命的秘密组织天星宫的主人。顺便自我介绍一下,我的名字叫霁风,大家应该已经见过我了。什么?不记得?看看第十三章,仔细找,应该找到了吧。
  问我为什么在这里?(脸红中)说起来不好意思,其实是我压抑太久了,我的心理医生建议我找个树洞把心里话发泄出来,因为我知道的全是高级机密,不能对任何人说,我的职业压力又极大,为了防止我的精神崩溃,所以我急需宣泄,但我没时间找树洞,就在这发发我的牢骚吧。
  问我为什么有压力?这您就有所不知了。我这活,不但是高强度体力劳动,而且在工作时间要保持精神的高度集中,同时时时刻刻要保持我酷哥的外表,外加随时随地要以光速换衣服,我能没有压力吗?什么?你们不理解?那就听我慢慢跟你们讲。
  说起我,其实是个孤儿,十岁以前在街上流浪,吃不饱穿不暖,过的日子连狗都不如。不过我运气好,遇到了现在的主子摄政王殿下。我永远也忘不了第一次看见主子的情形,那年主子只有七岁,却已经有了成人的眼神。那绝美的男孩子穿着一身白衣站在我面前,冰冷幽深的眼睛直直的望进我心里。
  “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其实我如果有选择,是不想跟他走的,这个比我还小的孩子让我觉得害怕。但我没得选择,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连偷东西的力气都快没有了,所以我只能点头。
  主子看着我,眼神仍是冰冷的。“我知道你并不是心甘情愿,但总有一天你会诚心诚意的为我做事,你的命从现在开始就是我的了。”
  他没说错,当我一边接受严格到残酷的训练,一边弄清楚了所处之地时,我真心的为他所折服。这个孩子竟然从六岁起就开始收留流浪的孤儿加以训练,一手打造了一个秘密而复杂的庞大组织——天星宫。
  天星宫在主子十二岁的时候就已经初具规模,将触手伸向了各个领域。组织商团,在各重要人物身边安插暗探,派人进入军中,甚至安排天星宫中人应考做官,在主子十五岁时,天星宫就已经于暗中掌握了吟风国的经济命脉,也对朝廷有了一定的控制力。
  事实证明了主子的高瞻远瞩,在主子十七岁时老摄政王去世,主子在刚及弱冠之年就继任了摄政王位。朝中大臣自然不服,开始想尽办法夺权。主子凭着自己的能力和天星宫在各方面的支持,终于在这场血腥角力中胜出,牢牢的控制了整个朝堂。
  在那时的政治斗争中,政敌派来的刺客杀手多不胜数。而我,也是在那时候凭着出色的身手和坚强的意志,以及对主子的忠心,当上了主子的贴身暗卫。
  要说暗卫这工作,实在是辛苦。一天十二个时辰要时刻不离身,每一份每一秒都要看着主子。像现在,主子在龙床上睡了,我却要集中精力趴在房梁上,注意有没有刺客潜入。最近主子正在和沈相那个老狐狸斗法,要格外提防老狐狸的阴险手段。
  主子一共有四个暗卫,分为两组轮流执勤,和我同组的家伙叫霁云。为什么要分两组,每组两人呢?是为了方便我们吃饭睡觉上厕所!虽然每本书里的暗卫都是一有需要就马上出现,但事实上我们也有人类的基本需要,如果主子需要时我正在茅房怎么办,因此才采取了这样的形式。不过即使如此,我们还是很辛苦。因为暗卫是不能被别人发现的,所以当主子在外行走时,我们就要穿行于树枝之间,屋檐之上。这还是好的,若主子乘车外出,我们有的时候还要依附于车厢下面,被尘土吹的满头满脸,还要随时换衣服,以保证出现在主子面前时的形象。用霁云的话说,这叫职业道德。
  说到衣服,我们的标准制服是黑色夜行衣,软底黑色皮靴,黑巾覆住发面,只留一双眼睛,总而言之就是黑漆漆一片。(哭)好委屈,其实我长得很帅的,可是全被蒙住了都没人看见,所以我到现在也没交上女朋友。不过更让我无法忍受的是,为了适应执勤中不断变换的环境,我们必须像变色龙一样不断地换衣服。在树枝上就换绿衣服,在雪地中就穿白衣服等等,不但要换,还要快速的换,你能想象我每天脱脱穿穿的痛苦吗?
  这也就罢了,最最让我痛苦的是主子找女人侍寝的时候。当然大多数时候在寝殿内,主子都会暗示我们退下。反正寝殿周围都有近卫军,主子本人的身手更是深不可测,我们也就省了看这活春宫。可是昨天在御花园,我第一次看到主子失控,把那女帝压在了身下,压根就忘了还有两个暗卫四只眼睛在身边呢。怎么办?怎么办?看还是不看?没有主子的命令,我们是无权把眼睛离开主子的。可是我最近发现主子对这女帝的感情不一般,可能是动了真情,要是主子过后想起来我们那时候也欣赏到了女帝的身体,不知道……(一阵冷汗)
  天啊!这年头,我做个暗卫我容易吗!

  二十章

  初夏的风温柔如情人的眼波,轻轻拂过游廊宫檐上的琉璃风铃,带起玲珑的声响。午后的阳光透过那魔幻般的色彩映在地上,衬着脚下盈盈碧水,廊柱上紫藤花微香。夜月色行走于这曲折的抄手游廊里,竟觉得自己已游于尘世之外,行于幻境之中,心神便渐渐迷惘了起来。
  这里是翠微园,夜月色一日无意间经过这园子,看见了那些挂在宫檐上的风铃和一泓碧绿的湖水,心中分外喜欢,便改在了此处上古筝课。这皇城极大,夜月色穿越至此已有一年有余的光阴了,但她生性安静疏懒,加上走到哪里都是一群人跟着,让她提不起在这皇城游览的兴致,所以到现在也没有将这里走遍。但她也知道,这皇宫中有着许多华丽庄严的宫殿和精巧别致的庭院,很久以前在这些地方居住着夜氏先祖们的三宫六院,在这美轮美奂的景致下,也曾经有着波云诡异的勾心斗角,也曾经埋葬了无数红颜的青春与梦想。如今,随着夜氏人脉的凋敝,这些庭院渐渐冷清下来,再不复往日的衣香鬓影,喧闹繁华。虽然如此,宫人们仍然将各处打扫得干干净净,保持着鼎盛时期的状态,以随时恭候新主人的到来。
  听着琴师弹奏的美妙音乐,夜月色的心思越走越远。这玲珑剔透的琉璃风铃,园中扶疏有致的花木,精巧婉约的布局,无不昭示着这院子原来主人的细腻心思和高雅品位。那一定是一位温雅的美人吧,不知她的命运如何,只是进入了皇家,就算再怎么受宠,再怎么得意,只怕也逃不了宿命般的悲剧结局吧。如此秀美的园子空着,静待新皇的美人入住,可转念一想,自己不就是新皇吗?一想到自己会娶回无数个美少年,然后每天“临幸”他们,她就觉得荒谬。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