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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年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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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钞你怎么不给?”说完之后秦思海觉得别扭,难道谁规定了施舍就一定给小钞?秦思海清清喉咙,又道,“你怎么不给?”

“我兜里也没小钞。”

“你就不能一次性把话说直接点吗?”

“对我而言,是钞票都算大钞。”

秦思海一愣,他心想那时候怪不得没见慕容流年带行李,原来是抠门到没舍得买东西,连衣服都省下了,直接穿军装。

和黎桑走在一起的,是一位看起来稚气未脱的女孩,在她的身上,你可以感觉到很活跃的青春活力。这样的女生,总是能让你觉得她还没长大,还是需要撒娇需要大人呵护的年龄。也像百花园中的百灵鸟,样子清新,讨人喜欢。

女孩顺着黎桑的视线望过去,眼神澄澈,声音纯真,略显疑惑道:“黎桑姐,那个就是赫连爷爷说和你有宿命情缘的男生吗?”

黎桑看向她,微笑依然,轻声道:“米嫣喜欢他吗?”

“他长得好帅哦,好好喜欢他哦。”

黎桑这时看着慕容流年,喃喃道:“是吗?米嫣喜欢他是吗。”

唐米嫣一直看着慕容流年,很认真的连连点头。这座被尘嚣渲染了的城市,她立于街头,却是一尘不染。

唐家和黎家世代交好、感情深渊,唐米嫣和黎桑在两家大人们的庇护下成长,感情更是甚于亲姐妹。黎桑和唐米嫣是同一天出生的,神奇的是,她们在同一个时间从母亲腹中出生。理应是一般大的,唐米嫣却总觉得自己是小孩子,应该比黎桑小,所以喜欢跟着黎桑的她,也习惯了喊黎桑为姐姐。这次黎桑执意来到军营,唐米嫣也想跟着来,于是小脸一委屈,家人便同意了。

黎桑想起亲生爷爷跟她说过的,有关于米嫣的话,心中不禁万般思绪。

良久过后,黎桑终于是收回了视线,微笑道:“米嫣,走吧。”

唐米嫣深深的留恋了慕容流年一眼,接着圆滑如玉的脸荡漾笑意,跟在了黎桑的身后。她樱唇微动,声音一如黎桑的空灵,且更添妙色,哼道:“彼岸花,开一千年,落一千年,花叶永不相见。情不为因果,缘注定生死……”有个人曾经给她说过有关这个世上许多许多奇妙的前生今世的事与物,而她惟独最难忘彼岸花,也惟独最喜欢他唱过的这首《彼岸花》。

歌声蓦然而止,唐米嫣突然俏皮了脸,道:“黎桑姐,要幸福哦。”

黎桑侧过脸看向唐米嫣,笑意嫣然。

到了中午,这次的活动也便告一段落。可以跟随车子回营地,也可以留下来自我安排时间,只要最迟在今晚营地作息前回去。班长林建兵回去营地看连长了,留下了慕容流年他们。

余波兴奋的朝许三多道:“许三驴,一起去Happy吧。”自从上次马连城让许三多溜溜之后,大家便给许三多起了个外号,叫许三驴。

许三多笑起来露出牙齿,看向慕容流年,道:“流年,你去不?”

慕容流年没有作声,既不表示去也不表示不去,但在许三多看来,他沉默就代表答应了。于是许三多又看向余波,笑着点头。

秦思海随手拦下一辆的士,道:“你们先去,回头和你们会合。”说完,便钻进了的士,扬长而去。

都不是扭扭捏捏的人,所以众人对秦思海的“任性”离去并不在意。余波摸着肚子,嚷道:“找个地方吃饭吧,饿死老子了。上哪吃去?白天鹅?”

慕容流年难得提了一回建议,道:“大排挡吧。”

其他人也觉得大伙穿着军服浩浩荡荡杀向白天鹅之类的大酒店,确实不是那么一回事,反而是大排挡更能吃出气氛来,于是慕容流年的建议被通过了。只是对他们这群人来说,找一间体面的酒店或饭馆明显很容易,可是要在广州这座城市找一家大排挡,而且是光天化日之下,很难。

第十四章 小店情谊

 正文 第十四章 小店情谊

秦思海终于打电话给余波的时候,得知他们还没找着地方吃饭,秦思海于是让他们等等然后赶过去跟他们会合。下车后,秦思海从怀里抖出几条香烟,牌子和起初他在军营里抽的一模一样。脸色发白的余波看到这些烟后总算是有了点起色,有气无力道:“你偷的?”

余波死脸如灰的看向慕容流年,像是慕容流年欠了他一屁股债似的,眼神要多幽怨有多幽怨。李铭杰几个也是看着慕容流年,一脸痛苦。而慕容流年则是蹲在地上看红绿灯,对众人的幽怨眼神像是浑然不觉。许三多还是笑着,好心道:“我们要去大排挡,没找着。”

秦思海所说的地方并不在市区,三位司机如果不是看他们个个都穿着军服,几乎都不敢做这一趟生意了。车子左兜右转,才终于是去到了目的地。

余波忍不住疑惑的朝秦思海道:“你真的是干小偷这行的?”

秦思海懒得回答,一脚把余波踹下了车,然后把三辆的士的车费都给了。

余波犹如打不死的小强,爬起来仍不死心,道:“你水准怎么样?回去帮我把家里那台笔记本弄出来行不?”

如果不是来到里面,众人还不确定这里是能点菜吃饭的地方,甚至是个大排挡。地方不大,招牌都没有,店里也冷冷清清。他们把几张桌子凑了起来,凳子是只有几十公分的。老板看见秦思海,远远就叫了,显然这里秦思海常来。秦思海跟老板打了声招呼,然后压低声音,道:“这是我的私人饭馆。”说这话的时候,眉梢难掩得意之色。

余波切了一声,意思是就一个破饭店有什么好得意的,接着抱起肚子,痛苦的呻吟着。

慕容流年从进来起就一直在找,最后终于是找到了。他的算盘早就已经打好的了。他很清楚,在那些大酒店是很难有这东西的,来这里方是明智的选择。

慕容流年拿起角落里的烟筒,坐在旁边的凳子上翘起二郎腿,吧嗒吧嗒的抽了起来。

事实上,正如秦思海所说的,这家隐于郊外的大排挡确实很正点。余波原本很怀疑,可是饭菜一到嘴里,就深信不疑了。桌上零散放置着几瓶啤酒,饭菜很快端了上来,而且明眼就能看得出来是特地加了料的,有鱼有肉,很丰富。余波问有没有红酒,没过一会儿老板便把长城送到他跟前。余波本来只是一句戏言,他就想知道这里究竟什么没有的。很显然,这里是麻雀虽小,但是五脏具全。

店里的老板加员工就两个人,是一对步入花甲之年的老夫妻了,淳厚的样子让人家觉得很可靠。给他们忙完酒菜后,男的便坐在一边翻看报纸,而女的则在一旁沉默不语地织毛衣,时不时会腾出手来给咳嗽的老伴捶背。心有灵犀,很有相儒以沫的味道。对他们而言,幸福不是别人给他们人前人后,也不是大富大贵,而是日子每天都能这样,过得平淡。不与人争,人不与争,他们要做的,除了幸福,便是学会感恩。

看报纸的老人家时不时会看一下这群肆无忌惮的豪爽青年,眼神里露出淡淡的向往的神色。谁不曾年轻过?现在也只不过是有点怀念罢了,并不羡慕,现在这样的生活,挺好。接着,他注意到了在一直抽烟筒的青年,眼里不禁露出一丝欣赏的光彩。喜欢抽烟筒的青年,而且抽得出烟筒味道,不错。抽烟筒抽了大半辈子,他很清楚烟筒就跟人的岁月一样,是越久味道越浓。能抽得懂烟筒的人,应该是懂得生活意义的人。

慕容流年还没抽够味,可是兜里的火柴用完了。现在抽烟还使用火柴的人,是稀罕物,因为能找到火柴的地方本来就稀罕。不过烟龄资深的老人却都知道,这烟筒啊,是配上火柴来点才能点出滋味来。

老人家又咳嗽了一声,像是已经一脚踏进棺材的人了,可是他步伐的坚定却是足以媲美一名优秀军人。他走到柜台,从底下摸出了一盒火柴。接着他回过头看向自己的老伴,眼里是历经风霜的无限柔情。他的老伴,则是不禁湿了眼眶。

老人家身体不好,隐疾已经积累到了一定的程度,严重损坏了他的身体机能。他的老伴知道他喜欢抽烟,所以特地把火柴盒给藏了起来,原以为他并不知道。十年了,原来他一直都知道,只是没有揭穿而已。而那柜台底下,已经藏了海量的火柴。他是特地每次出城都带回一盒火柴的,然后让老伴以用完了的理由掩盖掉藏起来的事实。他的老伴也清楚,如果没有火柴盒,他是绝对不会去碰那个烟筒的,怕玷污了烟筒深刻的内涵。

老人家的老伴并没有怪他,最后用随身带着的手巾擦拭去眼泪,朝他笑了。老人家于是走向慕容流年,把火柴盒递到他面前。慕容流年双手接过来,感激一笑。那个时候,他没有一丝的懒散姿态。

老人家在慕容流年身旁坐了下来,声音具有岁月的凝重,道:“你是秦少爷的队友吧?”

慕容流年让烟筒吧嗒了一下,点点头,道:“嗯。他人不错。”

老人家对这话深以为然,微显激动,道:“秦少爷确实很好,我们夫妻俩多亏了他,才有了一顿安乐饭吃。我还是第一次看见秦少爷带朋友到这里来,秦少爷高兴,我们夫妻俩看着也高兴。”

慕容流年知道老人家不是特地销售秦少爷的好,至少动机很纯。他没有再接老人家的话,因为他知道老人家已经说够了。老人家咳嗽了一声,默默起身,然后回到老伴那里。

许三多喊了慕容流年好几声,慕容流年终于是不慌不忙地回到了饭桌上。秦少爷看见慕容流年,便随便拿起一杯酒递给他,道:“我说你小子怎么每次都整点跟比人不一样的动静出来?不行,这次一定要自罚三杯。”

余波他们马上也附和了起来,道:“对!就是要罚!”

慕容流年难得一笑,接着仰头,连续三杯,一口尽。

啤酒是越喝越有滋味,余波没有顾忌的朗诵起来,而李铭杰说想唱歌,接着秦思海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电视机影碟机和音响,还有两个无线麦克风。一首《光辉岁月》,在众人的驴声中,撕吼了起来:

钟声响起归家的讯号,

在他生命里仿佛带点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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