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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小录-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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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邻生过廊下,欲寻萧文,见其失魂一般,不知所以。强与之对坐,问曰:“何故作此情状?”萧文方得回神,答曰:“适才遇一白衣者,年十七八,垂首啜泣不止。便生疑,欲问之,则入内室。”
  “白衣少年者,曰恩秋,吾远亲也。本居太郡,今携其母尸骨归。”
  再问,不肯尽言。
  自此愈疑,更生一缕痴念。逾旬日,萧文偶过西街,至一当铺,又遇恩秋愁容满面,长叹而出。萧文迎上前去,躬身作揖,自云为邻生好友。闻言,恩秋忙告罪,曰:“原是萧兄,昔时因事避入内室,尚未与兄见礼,但望见谅。”
  “无妨。”愈喜,萧文百般殷勤,问曰:“只不知……贤弟为何事愁苦?”
  恩秋初觉为难,见其相貌不俗,举止从容,方启齿答道:“吾欲圆亡母遗愿,赎一珍珠衫。然较约期之日,已过月半,道其早入库房。故不可得,便沮丧归。”
  萧文闻之,怜其纯孝,曰:“若为此事,吾可助之。”遂与之同入铺中,伙计一见,忙进内堂唤掌柜。未几,掌柜快步来,状甚恭顺。其欲寻账簿出,则萧文连连摆手,笑曰:“吾虽至此,不问铺中事,只为一珍珠衫来。”
  “诺。”掌柜命伙计入库房,不多时,捧珍珠衫出。更亲自拾掇妥当,方送至二人面前。则萧文递与恩秋,曰:“此乃吾家中铺子,既是贤弟有求,莫道一珍珠衫,纵奇宝异珍,自当寻来。”
  时恩秋站立一旁,口不能言,感激涕零也。随萧文出,良久,方泣曰:“今受兄大恩,不知,不知以何酬谢……”
  言未毕,萧文愈看愈怜,低声道:“区区小事,不足道也。”便送其归,温言细语,为劝慰尔。
  自此往来甚密,萧文方知其幼时父死,寡母操劳终日,执掌家事,苦守偌大家业。俟恩秋十八,其母得重疾,月余死。然生前不得长辈欢心,死后更受叔伯蔑语,不得与夫合葬。恩秋心下含怒,不露半分,私下尽卖家私,而书画砚几,及簪珥之饰,皆不留。聚千金之数,施与一班困苦百姓,只携些许财帛,趁夜乘舟,渡江十余日至景地。
  “虽归故地,孤身无依。”寥寥数言,已泪落沾襟。
  及翌年春,二人已亲厚无间。邻生隐有所感,与萧文相谈半日,知其痴情,长叹而去。又一夜,萧文在府设宴,则邻生在外,只恩秋一人登门。
  不觉对酌饮醉,时月明星稀,又佳人在侧,萧文情难自禁,便执手而诉衷肠。恩秋大惊,既而满面羞红,垂首不语。萧文大悦,知其亦有意,相拥入内室,同衾共枕。常道酒壮色起,乘八分醉意,见灯下美人,情兴愈炽。一个俯身抽,一个倾身送,一个器壮而坚,一个身化春水。直直搅作一团缠缪,闹出一床狂情,竟夜不休。
  既作夫妻事,便寻媒妁,择日成婚。
  逾数月,一夜,萧文自梦中惊醒,然身侧无人。遍寻未几,于一静室,闻恩秋与人私语。萧文惊疑,久之,方叩门数下,问曰:“何人在此?”
  未几,恩秋启扉,迎之入。但见几上一剪子,隐泛红光,无风自动。萧文愈惊,忙搂恩秋入怀,往后退避。然恩秋不惧,谓之曰:“此吾母旧物,附其一丝魂灵,今欲离,故唤吾至此。”
  原是其母为景地富家女,爱一书生,随其私奔至太郡,成婚生子。因携千金,置办商铺,多年后遂为一郡豪富。然其父多情,渐流连花楼,又养美姬,全不顾昔时海誓山盟。苦劝不改,反屡次责打糟糠发妻,愈喜彻夜不归。后某夜大醉,谓妻曰欲纳一妾,不允,即大怒,粗言秽语不绝于口。
  时恩秋之母有孕三月,一动胎气,当夜便血流小产,几近身死。休养月余,方可起身,已是不悲不怒,只念小儿年幼,恐今后庶子作怪。又一夜吵闹,趁夫醉眠,执平日裁衣之剪,刺入其心窝。再碰灯烛,转瞬火起,将尸首烧作焦黑,其遍体亦伤,被仆救出。良久渐苏,啼哭不止。
  众人皆知其品性温顺,而夫浪荡,往往醉归。便道必为醉碰烛火,二人逃之不及,故夫死妻伤。官府亦以为然,就此定案,不作多想。后孤儿寡母,独守家业,唯柜中一剪知实情如何。
  俟恩秋长成,其母得疾,临死坦言。知父薄幸,恩秋愈怜母凄苦半生,遂携剪归故地。由此一丝魂灵不绝,又恐其亦遇负心者,便偶寄梦曰:“若萧氏者别恋,汝应及早断情。”则以此剪夺人性命,并无伤痕,谓之曰斩断情根。
  萧文闻言,初惧,渐心定,与恩秋共叩首,若向长辈行礼。恩秋垂泪,又见几上一剪缓缓成烟,萦绕身侧,半饷,杳无踪迹。盖二人情深,魂灵亦知。故今夜便离,再不惊扰。
  自此两厢和美,白头共老。


第32章 (三十二)蛇魅
  津城有邹某者,娶妻陈氏,俱以四十有五,方生一子,曰宁。渐长成,容姿甚美,通晓书义,诗尤清丽别致。
  其年十七,宁失父母,寻一吉地葬二人尸骨。因大恸,翌年离乡,至荊塘。所居小宅有后门,门外加以矮墙,为一园。春夏之交,往往吐蕊含苞,红紫纷繁。
  时暮乘凉园中,四下无人,宁忽见花木丛中落一纸,拾之,则上云:“徒有芳菲遍,不知半片心。长夜不堪眠,唯梦君同衾。”虽为小诗,妷媚非常。宁心下爱之,却不知出何人手,坐思成痴。便书一笺,曰:“门庭锁花深,芳华纸上留。孤坐为何求?愿识佳人面。”
  一夕,又闲步花间,闻墙头有人语。视之,则一貌美少年,初躲避,后仅露其面,向宁含笑。自云乃邻家幼子,素喜作诗文,失落一篇,不知置于何处。疑先前大风乍起,将笺吹落园中,便攀墙窥之,欲居高望下。
  宁闻言窃喜,唤之至宅中,曰曾拾其所失之物。遂入房内,取一纸并一花笺,共递与少年。
  少年不疑,俟低眸,方见宁所作小诗,不觉双颊飞红。良久,启齿道:“吾,吾名伊。”言未毕,垂首而出,似不胜羞怯。
  逾旬日,宁自街市归,至宅门前,见隙中藏一花笺。亦为伊所吟,当中情意,不须多言。便知两情相洽,大悦,回诗以赠。如此诗书往来,宁倍增倾慕,只碍于一墙之隔。终情难自禁,趁园中无人,逾墙而入。
  是夜月白风清,伊凭窗兀坐,对月长叹。宁见之生怜,自后揽其双肩,问曰:“何故苦叹连声?”伊不知宁骤至,初大惊,渐耳后染赤,无以应答。宁曰:“若不与君共枕,岂非辜负良辰?”遂执其手,解衣入衾,自是缠缪甚欢,缱绻异常。二人只顾交欢,不觉及曙。便云散雨收,不得已,依依而别。
  自此月下私盟,逾墙密语,只瞒住旁人。
  数月后,一江北行商客荊塘,僦舍于旁。偶见伊自宅中出,惊为天人,百般诱之。然伊坚拒之,与宁昵爱更胜往昔,不为千金所动。
  无法,行商渐生邪念,俟伊父母在外,遣一二仆悄入其家。时宁赴宴归迟,翌日方知伊被掳,行商亦杳无踪迹。忙告官府,然遍寻半日,不得,垂泪不止。谁料当夜有人叩门,便见伊浑身染血,立于门前。急迎入内室,问之,则曰:“吾知其心不良,又恐汝受牵连,只装昏以待。俟车马过林中,方杀行商及仆。”便解衣而显原形,乃一白蟒盘于榻上,双目若灯。
  虽惊,并不惧,宁近而视之,叹曰:“竟不知枕边之人,山精野怪也。”
  伊化为人身,与其挽颈交吻,启齿道:“感君垂爱,故自献尔。”实则宁才貌俱美,伊早爱之,便置一笺于园中,以艳词相挑。
  既无恙归,宁不作他想,只搂之入怀,竟夜交欢。
  然行商一事未了,有过路者见尸首数具,忙报官府。则寻一二白鳞在侧,疑为蛇,又不似寻常。行商之妻为大族女,哭啼不休,更与族中长辈逼之。官府上下,正是一筹莫展,有一人曰:“但请有道之士观之,或为妖,或为人,皆可知真凶实犯。”遂处处张榜,要寻僧道。
  恰云游道人至,号忘虚,自荐道:“吾觅妖蟒久矣,今闻此事,必擒之。”
  便拾鳞,开坛作法,沿一缕妖气,至伊宅前。时伊与宁携手归,见道人,伊面露怒色,只隐忍不发。而忘虚愈笃定,虽不为昔时所寻,亦感其血脉,曰:“果为妖蟒害人,若束手就擒,倒也留汝一命!”一旁诸人闻之,或惊或疑,不敢多言。
  伊笑曰:“吾只一介常人,血肉之躯。汝竟巧言行骗,假作有道之士?”又与众人曰:“若吾为蟒,必忌雄黄。否则,道人为假,沽名钓誉。”宁亦怒,曰:“空口无凭,却想屈死无辜,其心可诛!”
  忘虚亦笑:“昔日汝父伤吾门下弟子数十,自诩道行高深,尚惧吾雄黄炼符。汝一黄口小儿,也敢妄言!”遂掷出数道黄光,喝其现形。
  然伊立于阵中,仍为人身,并非巨蟒。良久,任忘虚手段用尽,皆无法。众一时哄笑,官府其人,亦不信忘虚。恰伊父母至,其母大喝一声,则忘虚霎时变作条乌蛇,坠地而亡。“此乃一妖道,尝于南然多郡游走,纵容门徒行抢掠□□事。”闻言,众皆信服,更道忘虚不请自来,欲掩盖之,即为真凶。
  既了结此事,伊父母请宁至宅中,对坐长谈。则宁不卑不亢,虽知二人非寻常百姓,亦举止从容。伊坐其旁,始坦言:“吾母为莲座天女,父为千年蟒妖,经一番机缘,生情而入凡尘。后生吾,因半仙半妖之体,若不至十八生辰,必招妖邪。便居市井,较崇山密林,更为安稳。”
  其母又谓宁曰:“汝寿年不长。若与吾子结鸳盟,应脱凡胎。”
  宁沉吟半饷,答曰:“可也。”
  遂与之同往阴川,习吐纳之法,又与伊行双修之事。后数十年,修行大成,姿容不改。


第33章 (三十三)换体
  涂让一带多狐,亦常为怪,或幻形二八少女,倚门含笑,惹出无端情孽;或戏作白发老妪,面陋可憎,爱窃人财帛。种种作祟,人渐不以为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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