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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短篇小说集(国内篇)-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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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得谈谈。”陈明亮说。“要不然我睡觉也不踏实。”

我们去了“贵都”,他径直走向服务台开了一间房。

“你什么意思?”

“谈谈,只是谈谈。就我们两个,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地谈一谈。”陈明亮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举起两只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保证不会碰你一根手指头。”

房间挺不错。陈明亮进门后先去洗澡。我把房间里所有的灯都打着了,还冲了两杯即溶咖啡。

陈明亮从浴室里出来后,我们对坐在椅子上,一人端着一杯咖啡。

“朗朗现在在哪儿?”陈明亮问我。

“我不知道。”我说。“怎么又想起她来了?”

“她的故事好象没完似的。后来她怎么样了?”陈明亮问我。他的身体在刚套上身的毛衣里散发出湿润温暖的气息。他连牙也刷了。

“朗朗弹琴的时候,遇到过一个男人。他是听朋友们说起朗朗的特殊身份的。起初他不相信,他说看上去比早晨的露珠儿还纯洁剔透的女孩子,怎么会干这个?别人说你不相信干吗不去试试。他就去试了。结果证明在社会的某一方面他是个天真幼稚的男人。他们过了一夜。天亮时他们分手了。朗朗接着去做自己的事儿,男人也接着过自己的生活。半年以后他离婚了,两年以后他和另一个女孩子谈起了恋爱。一年以后他们决定结婚。这期间他去一所大学开学术会议。在那里,他遇见了一个女研究生。她身上的很多东西都和以前不一样了,连名字都改了,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我把咖啡喝掉,脱掉外面的大衣,对陈明亮说,“我去洗个澡。”

我冲淋浴的时候,陈明亮开门走了进来。我吃了一惊。我还是第一次从年轻男人脸上看到如此温柔忧伤的表情。

“我全都明白了。”陈明亮说。

我叹了口气。“你这个傻瓜。”

2002年<作家>2期


 。。



严歌苓:风筝歌



故事总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富有、俨如王侯的老父;一位贤淑、集人间美德之大成的慈母,然后必定有一位美丽、娇巧,被宠若掌上明珠的小女。不幸这个故事就这样不免俗地趁着世世代代听故事人的心愿构出了这第一步布局。

故事发生在唐人街飞起一只带歌的风筝那天。洗衣匠们这时送完了洗熨妥贴的衣物、床单、餐布推着空车回来;鱼行已完成了一早的收购,算盘珠上留着湿润的银色鱼鳞;茶食店的伙计正打着哈欠一块块卸下门板,人们就在这个时候看着白亮的早晨海面上方飞起一只七彩凤凰风筝。风筝上有个小八音盒,叮咚叮咚地来回奏着一支乐曲。人们就说,是梅老板的囡过生日。一些人便有点黯然地想到,我们原是有飞风筝雅好的一族人哩;原是善于以风筝做些莫名的寄托的一族人哩。

然而眼下只有梅老板一个人有做风筝和放风筝的情致。梅老板年年都有新点子出在风筝上。一回飞了只金黄蜈蚣,一百只脚爪都动。街上的人都看这只风筝带着小调儿一窜一跌地不断飞得高远,然后想起手上还忙着的事情,便一醒,接着忙去了。只有一个人还站在路中央看,仰着的粗脖子上凸一颗树瘤般的大喉节。骑自行车上学的男孩急打铃从他身边绕过去。男孩回头看了他一眼,认准这三十多岁的鬼佬是个流浪汉。

第二天人们就知道流浪汉肯特先生给梅老板收留了。因为肯特先生从北边沿太平洋一路流浪下来,专为寻找梅老板的太太海伦的。流浪汉肯特先生背着一只英军背囊,穿着美军皮靴,口袋装着十多枚德军的铁十字徽章,走过最密集的珠宝店家,停在了梅老板门朝海湾的房子前。

开门的正是尤瑞卡小镇著名失踪事件中的主人公海伦。流浪汉肯特心想,她并不像镇上人传说的那样丑陋。实际上这初入中年的女人相貌平常,并没有丑得出众的地方。海伦淡灰、近乎银色的眼睛迟缓地推出一个对陌生人的警觉微笑,这微笑是因为流浪汉一口叫出了她的名字。

肯特热烈地说,海伦你大概不记得我了。不过你一定记得你父亲母亲常去的教堂旁边的那个饭馆吧?你父亲常在里面打弹子的那家?——我爹就是那家饭馆的厨子啊!

海伦眨着略微外突的银色眼睛,用力记忆:教堂,饭馆,饭馆里有个黑沉沉的弹子房是没错的……

肯特更热烈地说,你离开家的时候,我在欧洲打仗,回来听街坊说到你……

海伦眼皮一垂,打断这个发出流浪气味的人;你父亲还好吧?她心里对那弹子房里古老的烟草气味和墙上一只巨大的三文鱼标本都记得活生生的。但她实在想不起那饭馆的厨子是谁。她想街坊们至今还谈论她,是因为她同一个年长她二十岁的中国人离家出走是件大大超出他们理解力的事。海伦能够想象她的邮差父亲怎样告诉全镇的人他退回了海伦的每一封信和每一张圣诞卡。然后全镇的人也就把那个跟中国佬跑了的海伦在镇上十六年的生命痕迹全否定了。

流浪汉肯特说,我父亲让我来找你。他说海伦和镇上的人不一样了,海伦是个见多识广的人了。

一辆汽车开过来,海伦眼神变得十分紧张。车上下来的男人下巴上蓄着尖尖的胡须。流浪汉肯特想,这个中国佬也不像镇上人讲得那样,有张虐疾病的青脸和贼似的小眼睛。依他看来,这个中国佬除了瘦小一点之外,和别的中国佬没任何区别。后下车的女孩却使流浪汉有点心慌意乱,他盯着她像盯着猫与狗生出的奇美动物。女孩大声问海伦是否看见了那只带歌的风筝。她也和一切女孩一样,在陌生人面前总有些失态的活跃,即使这陌生人对自己的流浪身份毫无避讳。这是个十四岁的雅致女孩,半透明的肤色,帽子边缘一圈卷发。肯特想,她之所以完美是她接近真实更接近虚幻。海伦告诉他,这是他们的女儿,叫英格丽特,都习惯叫她的中国乳名:英英。

海伦把流浪汉肯特介绍给丈夫时,把他说成了自己童年的朋友。

被人称作梅老板的人没等妻子说完就摆着手请流浪汉进门。他说,海伦跟我生活了近二十年,还是第一次看到家乡人。梅老板明白妻子在夸张流浪汉父亲和她父亲的交情。梅老板并没有多少笑容,但有股说不出的温和,这使流浪了多年的肯特感到踏实。他想镇上的人对这个中国佬的描述欠缺一点客观。

走进院子时,流浪汉肯特觉出混血小姑娘毛茸茸的目光在自己身上、脸上。她和他的眼睛极短暂地捉了回迷藏。她的眸子黑中带绿,于是它们是他见过的最黑一双眼睛。流浪汉目光里秘密的轻挑使小姑娘感觉新鲜。她看见流浪汉耳朵里有一层很显眼的灰垢,浓厚的头发里残存着海风,眼珠里闪动着走夜路的光亮。肯特的皮靴早被穿垮了,这是小姑娘英英十四岁生命中见识的最顽强最无赖的一双鞋。

梅老板当晚在女儿生日宴会上把肯特介绍给老相识,说这白佬是店里新上任的经理。不过人们已闻说这天早晨的街上走过一个行迹可疑的流浪汉。这几条街上,任何时候出现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人,都会在空气中布散一股不安。

流浪汉肯特就这样摇身一变成了梅老板的经理。他穿着当铺买来的灰色西服,常站在梅老板黑沉沉的店铺门口。他总是趁没客人时坐在门口左边或右边的石狮上,令人突然意识到那两只石兽并非庞大、狰狞。坐在石狮上的肯特架起二郎腿抽烟,眼神像是他被心里油然冒出的一个笑话在逗玩着。一有人来,肯特马上会跑到马路当中,说服他进入店内。晚上关门后,梅老板来拿收银箱,肯特便对他说,这两个红木柜该放到那边去,那些彩陶缸该挪到这边来。或者他说,问题就是灯,加几盏灯该多好。

梅老板总是很好说话的样子,肯特说一句他点一下头。然后肯特便脱下西装动手搬弄,颈部粗了,肩背也越发宽阔起来。不一会,店堂便弥漫着他腋下的汗气。不久肯特就免去和梅老板讨论了。梅老板来到自己越来越陌生的店堂里,只体贴两句:肯特你辛苦,肯特你把店弄成个展览馆了。肯特把梅老板的主顾也变了,常常是七八个白女人在店堂里听肯特口若悬河,讲秦砖汉瓦唐三彩。梅老板那点欠缺精确的考古知识只需一点一滴,就能让肯特变成深奥神秘的长篇故事。不知是由于肯特对店堂陈设的不断搬弄调换,还是由于他说故事的才能,梅老板的生意活跃起来。在肯特的身份由流浪汉变成经理的第二个月,最难卖动的两张紫檀龙凤床也售出了。梅老板越来越觉得在店堂里自己反而多余,当肯特与白人主顾抽雪茄谈笑风生的时候,他坐没坐处、站没站处。原先雇的两个店员,在肯特来的第二天就被梅老板解雇一个,剩的一个叫北斗,是右手多一根手指的后生,留他是因为他六根手指把算盘打得比别人快一倍不止。北斗给梅老板打发到店堂后面的作坊里,用沥青把新铜钱做成古铜钱。

一天下午,梅老板走进店堂,见英英半躺在红木长榻上,对面一个三角架,有个人猫腰藏在那块黑布帘下,梅老板正要开口叫英英收起这副让他不顺眼的身姿,三角架上的玩艺“咔嚓”一声。梅老板想起这玩艺叫做照相机。梅老板说,这是干什么!

肯特指挥英英变换一个姿势,一面不可开交地回答梅老板,说那人是专请来做广告的,东西卖不动主要是没有广告。

东西不卖,我也不能卖我囡。梅老板急了连英英也忘了讲。肯特眨巴着眼,看着永远不变表情的梅老板下巴上那撮胡须细细地抖。在一边看稀罕的北斗,用右手上余出的那根手指挖鼻孔,听了梅老板这话,手指忘在鼻孔里。

海伦从店堂后面的作坊走出来。她告诉梅老板广告的事是她同意的,开通的商人谁不做广告?她见丈夫一只手捋在盐掺胡椒一般的灰色胡须上,知道这是他的脾气和主见上来的时候。他说,好酒不怕巷子深,做什么广告?在场的人只有那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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